什么情况下可以确认医院存在过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05:41:23 476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确认医院存在过失

如下情况下可以确认医院存在过失:

1.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2.医务人员违反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3.医疗机构拒不提供病历资料等。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过失事故的赔偿主体

医疗事故赔偿法律关系的赔偿义务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1.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

2.个体诊所的医生所致的医疗事故,由该个体诊所的业主即医生本人为赔偿义务主体。

3.如果是个体诊所的雇用人员致害,则由个体诊所的业主为赔偿义务主体。

三、医疗过失赔偿的项目

医疗过失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加班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加班是要征得劳动者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的加班是不需要征得劳动者同意: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须符合三个条件:(1)生产经营需要。(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加班,广义上说即延长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狭义上说,仅指按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内进行工作;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的叫加点。无论加班还是加点,都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
    2023-08-07
    180人看过
  • 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失
    医院是有可能存在医疗过失的。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医疗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推定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民营医院如何减少医疗纠纷现代医院的经营管理中,随着人民法制意识的逐渐强化,对于自身利益的维护逐渐加强;社会倾向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舆论;尤其是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不利于医院的某些条款规定如举证倒置等的出现,让医院在医院纠纷的处理方面处于绝对劣势一方。医院在无法完全杜绝医疗纠纷的情况下,如何最大限度的减少医疗纠纷成为目前所有医院都面临的社会性难题。为更好的防范医疗纠纷,首先要了解医疗纠纷的概念及其产生的根源、途径,并对他们进行分析,以制定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医疗纠纷的概念:医疗纠纷是指因医疗发生的纠纷。狭义的医疗纠纷往往
    2023-08-13
    344人看过
  • 何种情况下婚姻存在失效可能
    一、何种情况下婚姻存在失效可能婚姻存在失效可能的情况如下:1.重婚;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婚姻无效后财产应该怎样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
    2023-08-24
    281人看过
  •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推迟审理
    一,。有必要通知新的证人出庭,获取新的物证,重新确认身份或进行调查。庭审期间,有关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申请新的证人作证、获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应当认真审查上述申请。如果他们认为这些申请是合理的,可能会影响对真相的确定,甚至影响对被告有罪或无罪的判决,他们应同意该申请,如果不能在法庭上解决,法院可以决定推迟审判,直到新的调查和证据收集,评估和检查已完成。检察人员发现公诉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建议。检察官作为公诉案件中支持公诉的一方,应当有足够可靠、充分的证据,在开庭期间指控被告人犯罪。检察官应当在开庭前认真调查取证,做好准备。开庭期间,如果发现被告人犯罪的新证据或者原始证据不可靠、不充分,为了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惩治犯罪分子,可以向法院提出补充侦查的建议。如果法院接受,它可以决定推迟审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将收集到的被告人犯罪事实证据提交
    2023-05-07
    44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证据确实、充分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一、绑架小孩不认罪可以定罪吗?《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涉嫌行贿嫌疑人不承认怎么办涉嫌行贿嫌疑人不承认的,只要证据充分并不影响定罪。根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
    2023-06-22
    194人看过
  • 提存指什么,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存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一、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提供未履行的债务吗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七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二、债务人自行取得标的物是什么意思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
    2023-06-22
    297人看过
  • 医疗事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鉴定
    一般情形下,医疗事故在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内鉴定。受害人已经死亡,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一、医疗事故鉴定是怎么做的医疗事故鉴定流程: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2、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3、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4、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5、对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
    2023-02-19
    316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否认公司人格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否认公司人格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1.只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2.只有实施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才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责任;3.公司人格否认并不全面、彻底、永久地否认公司的法人资格,只是根据具体案件中具体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责令其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征1.公司法人已合法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法人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并完成法人登记成为合法的公司法人。2.法人人格被滥用。法人组织(出资者或股东)滥用了法人的特权,如利用法人制度规避法律或债务,损害法人的独立性等,致使法律承认的法人制度的实效性受到损害。3.法人人格的滥用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或
    2023-06-01
    41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条件为: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如何追究责任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行为人会追究的责任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之一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7-05
    42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存标的物
    难以履行债务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2024-04-18
    415人看过
  • 医院举报权益: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医院举报?
    患者或者家属认为医院存在问题,可以投诉;投诉医院应该找当地市、区卫生监督部门,或者拨打卫生部门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全国统一卫生热线12320,如果是收费问题可以直接找当地的物价局。目前有三种解决的方式,即:协商解决、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协商解决:与相关医生领导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医院都有行风投诉监督电话,打过去投诉相应的人员,可以向医院医保科或者医院领导反映个人情况,与其进行协商维护自身利益,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行政调解:通过媒体反映到相关的卫生局或卫生厅,让他们重视介入调解。司法诉讼:去法院进行诉讼,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怎么举报医院的工作人员一、怎么举报医院的工作人员1、举报医院的工作人员方式如下:(1)直接拨打举报电话就好;(2)可以向卫生局或者医药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医疗协会进行投诉;(3)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投诉;(4)如果要向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到
    2023-07-10
    160人看过
  • 医院在什么情况下需承担责任
    基于病理的高度复杂性,医院的误诊是正常现象,如果凡是误诊造成人身损害或精神损害,就让医院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即医疗风险完全让医院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不能简单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误诊是否存在过错(过失)是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前提。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件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根据民法理论,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1、损害事实;2、行为违反法律;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行为人才承担此侵权的民事责任,所以,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有无,是责令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损害结果的发生和医疗机构的误诊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承担法律责任。
    2023-02-25
    25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按照目前法律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以下类型:1、恶意磋商。2、欺诈谛约。3、违反人格和人格尊严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缔约。4、擅自撤销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5、合同订立过程未尽通知、保密等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6、合同订立时未尽保护义务侵害对方的人身权、物权。7、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8、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9、合同被变更或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10、合同不被追认的缔约过失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
    2023-08-02
    266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公民可可以丧失所有权
    下列情况下公民可能丧失所有权:1、所有物消灭。2、所有人死亡。公民死亡之后,其所有物归继承人继承,而导致死亡者所有权的丧失。3、所有权被依法转让。4、所有权被抛弃。这是指所有权人主动放弃自己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5、所有权被依法强制消灭。《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024-08-01
    2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确认遗嘱是否有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对于要求法院确认遗嘱效力可以吗的回答是遗嘱无争议按照遗嘱执行,对遗嘱有异议又不能协调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 什么情况下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哪些情况下医院可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8
      医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行为具有过错。 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有过错,以其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尽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尽到的注意义务为标准。采用客观标准,即以损害发生当时临床所能够达到的医疗技术水平来衡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 医务人员的这种注意义务的具体的客观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法律的普遍性规定,它是作为每一个公民都要遵守的规则。 ⑵.医
    • 什么情况下会存在防卫过当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7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强奸、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另外一种情形是以防卫行为能否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为限度,同时考虑所保护的利益的性质和可能遭受损失的程度。也就是说,如果超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限度,并且防卫行为造成的伤害大于不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侵害,就属于防卫过当了。
    • 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失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3
      医院是有可能存在医疗过失的。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医疗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推定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医疗过错纠纷,在什么情况下医院不予受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4
      你这种情况属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建议你把住院病历、片子以及出院证明书都保存好,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需要做两项鉴定,一是证明医院有过错,二是证明医院的过错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只有这两项鉴定都具备了,你才能起诉打官司,否则很难胜诉,因为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风险很大。建议你在未取得相关证据之前先不要打官司,你最好带着资料来我办公室(位于兰州市西关什字沛丰大厦12楼C座)给你当面详细咨询后带你到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