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前会议中,公诉人对哪些问题可提出和交换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7:57:05 227 人看过

一、在庭前会议中,公诉人对哪些问题可提出和交换意见

在庭前会议中,公诉人可以对案件管辖、回避、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辩护人提供的无罪证据、非法证据排除、不公开审理、延期审理、适用简易程序或者速裁程序、庭审方案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提出和交换意见,了解辩护人收集的证据等情况。

二、公诉案件宣判受害人需要到场吗

公诉案件宣判受害人不一定需要到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三、公诉人的职责有哪些规定

1.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一步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并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合议庭确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宣判被告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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