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1:51:28 254 人看过

一、桂林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流程受理条件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2.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3.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桂林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4.市场监督管理服务窗口作出审批

5.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当场办结)

三、桂林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流程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桂林公共招聘登记审核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公共招聘登记审核受理的条件有哪些有用工需求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二、桂林公共招聘登记审核的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请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申请3、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三、桂林公共招聘登记审核办理的法律依据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
    2023-05-19
    479人看过
  • 桂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在哪办理
    一、桂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在哪办理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司法厅窗口。二、桂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仲裁委员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注销登记申请书;(二)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第二十条仲裁委员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发布清算公告,完成清算工作。第二十一条仲裁委员会连续6个月未开展业务,或开展业务后无正当理由又停业一年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按程序予以撤销登记。第二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或撤销登记的,应当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委员会登记证》及副本、印章,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后,仲裁业务活动终
    2023-05-14
    60人看过
  • 桂林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在哪办理
    一、桂林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在哪办理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E区全科无差别E11—E26窗口二、桂林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办理材料1、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3、申请人身份证。三、桂林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法律依据1、《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公布,2005年9月30日实施)第十九条第二款不申请延续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由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一)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二)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被撤销的;(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
    2023-05-18
    105人看过
  • 聊城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聊城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三)质权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023-05-18
    358人看过
  • 桂林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流程怎么走
    一、桂林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4、决定。申请人到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二、桂林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的受理条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1.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2.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3.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
    2023-05-18
    406人看过
  • 桂林社保卡注销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一、桂林社保卡注销办理条件办理要求:需停用社会保障卡,可申请注销社会保障卡,注销后此卡社会相关功能将不能恢复使用。二、桂林社保卡注销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广西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掌上)提交申请;2、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即时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并在业务系统中完成社会保障卡注销,反馈申请人注销结果。三、桂林社保卡注销办理依据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1)销卡:销卡分两步完成。持卡人先到人社部门完成社保应用的注销,凭人社部门开具的清户通知书再到合作银行完成金融应用的注销。合作银行将卡回收,完成整个销卡处理流程。人社部门和合作银行应采取措施保证销卡信息同步。(2)销毁:销毁分为两种模
    2023-05-13
    169人看过
  • 南宁市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条件
    办理对象申请股权出质登记的申请人办理条件1、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2、质权消灭的证明。可以是以下形式中任一种:(1)质权人出具(或与出质人共同签署)的主债权消灭或者质权实现的证明;(2)质权人出具的放弃质权的证明;(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证明文件。注: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字。2、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3、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
    2023-05-30
    363人看过
  • 桂林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桂林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条件注销执业登记:(一)校验期届满,超过30日不申请校验;(二)暂缓校验后经再次校验仍不合格;(三)无正当理由终止医疗活动或者停业超过1年;(四)经校验认定不具备开展的诊疗科目,需要注销的。(五)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二、桂林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的法律依据设立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立依据2《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校验期届满,超过30日不申请校验;(二)暂缓校验后经再次校验仍不合格;(三)无正当理由终止医疗活动或者停业超过1年;(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对经校验认定不具备开展的诊疗科目,登记机关可
    2023-05-18
    169人看过
  • 桂林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在哪办理
    一、桂林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在哪办理桂林市临桂区黄沙瑶族乡政府大院政务中心1楼社保窗口二、桂林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设定依据(节选)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3.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第四十二条参保人员出现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出国(境)定居、死亡或已享受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应进行注销登记,终
    2023-05-18
    476人看过
  • 桂林船舶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
    一、桂林船舶登记受理的条件是什么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二、桂林船舶登记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责任科室承办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当场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责任科室承办人审查4、责任科室负责人审核5、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6、责任科室制作决定文书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向申请人送达决定文书等材料三、桂林船舶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
    2023-05-18
    289人看过
  • 桂林企业注销登记如何规定
    一、桂林企业注销登记如何规定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桂林企业注销登记的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2023-05-14
    140人看过
  • 股权质押如何注销登记
    1、申请注销时,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股权质押后,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等情形时,就要注销股权质押登记。2、股权质押后,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等情形时,就要注销股权质押登记。3、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1)第十条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2)第十一条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一、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
    2023-03-01
    60人看过
  • 桂林企业注销登记需要多久
    一、桂林企业注销登记需要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二、桂林企业注销登记的办理地点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D区企业开办专区53-58号窗口三、桂林企业注销登记的设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
    2023-05-14
    198人看过
  • 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依据?
    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依据有哪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12条规定,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是指法院的裁判文书和仲裁机构的裁决,不包括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及政府部门的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依据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上诉的一审法院判决书;二是二审法院判决书;三是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其中,二审法院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8条当然生效,仲裁机构裁决书根据《仲裁法》第57条当然生效。但是,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登记机关对一审法院判决很难准确判断送达之日导致无法推断是否已超过15日上诉期限,也无法得知当事人
    2023-06-09
    37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依据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26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12条规定,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是指法院的裁判文书和仲裁机构的裁决,不包括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及政府部门的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依据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上诉的一审法院判决书;二是二审法院判决书;三是仲裁机构
    • 股权质押注销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8
      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所需资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的原因及情况(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4、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文件、
    •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哪些?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哪些?登记事项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8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哪些?登记事项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下面就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哪些?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三)出质股权的数额。 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
    • 何种情况下,应当申请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3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
    • 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应符合哪些条件,撤销婚姻登记的程序有哪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9
      撤销婚姻登记,是因结婚登记男女双方或一方有证据证明其申请结婚登记是受胁迫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将已登记的结婚登记取消,恢复其人身自由的法律行为。 申请撤销婚姻只能向申请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 二、受胁迫的一方和与其结婚的对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三、提出申请时距双方结婚登记之日起或者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