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馨缇吉装饰用品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8:34:09 382 人看过

提交日期:

2010-01-1915:49:58

上海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09)浦民三(知)初字第480号

原告富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玉霞,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烨,上海市鲤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馨缇吉装饰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雷,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

原告富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诉称,原告系从事家居用品、装饰用品等商品销售的外商独资企业,被告是一家经营与原告相似商品的企业,与原告构成同业竞争关系。原告于2008年2月2日注册了“www.has658.com”的互联网域名,并出资人民币51,000元委托上海意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网页设计,网站上线后原告对该网页设计进行了作品登记并取得《作品登记证书》。2009年8月,原告发现被告的公司网页(域名:“www.chailtte.com”)大量抄袭原告网页的设计创意,除直接盗用原告的网页底纹(该底纹系原告特有商品的照片)作为其网页底纹外,网页的排版方式、色彩、栏目按钮设计等均抄袭自原告网页。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原告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被告网站中使用的侵权图片及抄袭原告的网页;被告在《新民晚报》上刊登声明,就其侵权行为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和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3,040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上海馨缇吉装饰用品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4日前赔偿原告富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2,000元;

二、被告上海馨缇吉装饰用品有限公司当庭向原告富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赔礼道歉;

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被告上海馨缇吉装饰用品有限公司承担,与上述赔偿款一并支付给原告富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内容自2009年12月17日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倪红霞

人民陪审员沈卉

人民陪审员孙国瑛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叶菊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财产权纠纷相关文章
  • 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2010-01-1915:45:54上海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浦民三(知)初字第456号原告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朝阳,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魏超,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欣,董事长。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后,原告以原、被告达成和解为由,于2009年12月2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与民事权利。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700元(原告已预付),减
    2023-06-08
    247人看过
  • 上海盘起贸易有限公司与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06-11-06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民二终字第14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77号。法定代表人:梁*宣,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李*霖,**炜蘅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开发区锦州街5号。法定代表人:森*保有司,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沈*敬,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路*成,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起)为与被上诉人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起)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辽民三合初字第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徐*柏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明、代理审判员张*梅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潘*锋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审理查
    2023-05-05
    497人看过
  • 上海昶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微软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2010-01-2811:08:25上海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3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昶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486号1号楼西三层。法定代表人王新苗,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许志彪,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微软公司(MicrosoftCorporation),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华盛顿州雷德蒙市微软路1号(OneMicrosoftWayRedmond,WA98052-6399USA)。授权代表本杰明欧奥多夫(BenjaminO.Orndorff),该公司助理秘书。委托代理人游闽键,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傅钢,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上海紫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西林街246号123室J座
    2023-06-08
    360人看过
  • 上海杰婕贸易有限公司与戴秀英、...不当得利纠纷案
    上海杰婕贸易有限公司与戴秀英、上海英英商贸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时间:2003-03-18当事人:戴秀英、王文婕法官:文号:(2002)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926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92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英英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南大路2888号。法定代表人戴秀英,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赵新明,上海市聚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黄德泉,上海市聚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杰婕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环城路200号。法定代表人王文婕,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王文蓉,该公司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郭波,上海市外滩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戴秀英,女,1952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南石二路135号1201室。委托代理人赵新明,上海市聚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黄德泉,上海市聚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
    2023-06-08
    191人看过
  • 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雨花石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2009-12-0209:20:02上海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杨民三(知)初字第123号原告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穗生,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高在涵,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雨花石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肯,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金良,该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王斌,该公司员工。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雨花石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已与被告上海雨花石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和解为由,于2009年1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
    2023-06-08
    229人看过
  • 上海景申房地产纪经有限公司与上海洁安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4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景申房地产纪经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抚顺路258号。法定代表人卢成业,上海景申房地产纪经有限公司董事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洁安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沪太路9088号。法定代表人吴宏英,上海洁安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上诉人上海景申房地产纪经有限公司(下称景申房产)因与被上诉人上海洁安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洁安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2003)宝民二(商)初字第46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景申房产于2001年5月8日将号码为AW887503、金额为75000元、付款人为景申房产、未记载收款人的支票交给李梦坚,李梦坚收取该支票后向景申房产出具收条一份,收条载明今收到卢成业景申公司支票AW8
    2023-06-08
    254人看过
  • 上海京粹艺术品发展有限公司诉苏州市古吴绣皇工艺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我院受理原告上海京粹艺术品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州市古吴绣皇工艺有限公司、被告北京贵友大厦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之后,经审查认为本案属于侵犯著作权纠纷,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鉴于原告上海京粹艺术品发展有限公司起诉的侵犯著作权行为,主要系被告苏州市古吴绣皇工艺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即生产《贵妃醉酒》刺绣产品之行为,以及被告北京贵友大厦有限公司销售涉案《贵妃醉酒》刺绣产品之行为;且被告苏州市古吴绣皇工艺有限公司之住所地位于贵院管辖范围之内;故本院认为,为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主要争议的侵犯著作权行为进行审理,本案应移送贵院管辖为宜。故我院现将本案移送贵院进行审理,并将相关诉讼费用转至贵院帐户,请查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二ОО八年九月八日联系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五庭石必胜、曹丽萍
    2023-06-08
    58人看过
  • 原告上海海外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顶新箱包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浦民三(知)初字第32号原告上海海外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在上海市。法定代表人刘筱珊,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贾来,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夏利群,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顶新箱包有限公司,住所在上海市金山区。法定代表人王向平,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朱锦飘,上海市金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包建锋,男。原告上海海外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顶新箱包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并经预备审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7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贾来、夏利群和被告委托代理人朱锦飘、包建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其系一家国有大中型进出口企业,专业从事箱包的生产和出口,并于1996年11月28日申请注册了NEWEST商标,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包括皮革、人造皮革及各类箱包等,注册有效期为1996年11月28日
    2023-06-08
    304人看过
  • 良友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韦奥通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大洋石油
    原告良友贸易有限公司(GOODCHAPTRADINGLIMITED)(以下简称良友公司)诉被告上海韦奥通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奥公司)、被告上海大洋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石油)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良友公司诉称,1994年良友公司与上海市劳改局所属的上海电线塑料制品厂合资组建上海金鹿线缆有限公司,合资企业注册资金为美元240万元。其中,良友公司出资美元108万元,并以现金形式按合同规定期限全额投入,占总股本金的45%。成立后的合资公司由上海电线塑料制品厂管理,因管理不善,致使合资公司连年亏损。为此,1997年经合资双方协商,以良友公司部分撤资的形式,给良友公司补偿损失,上海电线塑料制品厂愿意归还良友公司美元48万元,并实际归还了美元15万元。至此,良友公司在合资企业的总股本额为美元93万元。1999年8月,根据中央关于军队、武警和政
    2023-06-06
    456人看过
  • (美国)科勒公司诉上海德富卫浴洁具有限公司等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原告(美国)科勒公司(KohlerCo.)申请了名称为管道设备把手外观设计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2004年4月,被告浙江海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产品展示栏目中,登载了RS37302K、RS37302KA双把脸盆龙头产品图片。2004年5月,被告浙江海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建筑贸易博览会,在展台上陈列了被控侵权产品,且现场散发的产品宣传资料封面及首页上均登载了RS37302K、RS37302KA双把脸盆龙头产品图片。2004年9月,原告从被告上海德富卫浴洁具有限公司处购得浙江海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制造的RS37302K双把脸盆龙头一套,价格为人民币300元,同时获得浙江海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宣传资料一份。此外,法院执行人员在浙江海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处保全到RS37302K、RS37302KA双把脸盆龙头各一套,产品宣传资料两份。经比对,海欣公司制
    2023-06-08
    138人看过
  • 上海富朔行贸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株洲湘火炬汽车灯具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上海富朔行贸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株洲湘火炬汽车灯具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2009)株天法民二初字第82号驳回管辖异议民事裁定,以我公司与被上诉人株洲湘火炬汽车灯具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购销关系自2007年11月至2008年7月止,购销标的货物均为L1225Z-100KPC料,双方于2008年7月21日签订了书面合同并约定了管辖法院,且我公司之前已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起诉被上诉人株洲湘火炬汽车灯具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故本案应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管辖等为由,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上诉人株洲湘火炬汽车灯具有限责任公
    2023-04-23
    449人看过
  • 广东穗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金盛互联网上网服务部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2010-01-0515:38:18上海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杨民三(知)初字第163号原告广东穗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梅枝,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冯波,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董芳菲,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金盛互联网上网服务部。法定代表人李宾,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李红玲。本院在审理原告广东穗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金盛互联网上网服务部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以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东穗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0元,减收为人民币50元,由原告广东穗宏文化发展
    2023-06-08
    137人看过
  • 徐巧珍诉上海凤凰装饰有限公司法定继承纠纷案
    【新民网·独家报道】2009年11月3日(周二)12:30,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徐x珍诉上海xx装饰有限公司法定继承纠纷案,新民网全程视频直播当日庭审过程。本案原告诉称,被继承人徐x英与原告系姑侄关系。被继承人生前系孤老,1997年5月,被继承人因一时想不开自杀,原告为其支付医疗费4万余元,此后,原告一直照顾被继承人的生活起居,并承担生活开销。1999年3月24日,被继承人与原告签订抚养协议,并做了公证,当时被继承人居住的上海市静安区安远路899弄69号202室房屋系公房,抚养协议中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2001年3月,被继承人为了使原告能在其身故后继承该房屋,要求原告出资购买该房屋产权,并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原告随即照办。2006年6月9日,被继承人去世,原告了解到,因被继承人系孤老,无法定继承人,其生前的单位上海民泰装饰用品厂(现已被被告上海xx装饰有限公司兼并)对该房屋有意主张
    2023-04-25
    426人看过
  • 上海阿兰特市政通信工程技术公司与上海英时贸易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时间:1999-12-14当事人:尹春明、丁殿良法官:文号:(1999)沪二中经终字第1218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沪二中经终字第121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阿兰特市政通信工程技术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博山东路81弄14号103室。法定代表人丁殿良,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祥荣,上海市国鑫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英时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185号。法定代表人尹春明上诉人上海阿兰特市政通信工程技术公司因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1999)嘉经初字第9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委托代理人李祥荣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1997年3月14日上诉人开出支票一张,收款人为被上诉人公司,金额为15000元,被上诉人公司于同日向银行
    2023-06-08
    317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执。著作权纠纷包括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两大类。 前者是指争议各方就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何种责任以及由谁承担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更多>

    • 在上海公司改称升级成有限公司怎么办?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工产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公司承继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
    • 上海作品著作权申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9
      以单幅美术作品为例: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存作品样本数量为“1”张(即最后存档的作品样本数量),实际再多提交一张,即提交两份相同的作品样本,我们会在证书背面给您附图盖章。 如果您填写的留存作品样本数量为“2”张,而您也提交了两份相同的作品样本,这与留存作品样本数量相符,这两份作品样本我们都会存放在档案中,所以没有多余的作品样本给您附图盖章。
    • 装饰公司纠纷请律师一般有哪些费用?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04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上海金山民欣贷款有限公司注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2
      注册号:310000000095090法定代表人:沈世荣登记机关:上海市工商局成立日期:2008-12-11 以上是这家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 因为您没有提供合同文件,没有办法知悉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给,针对您的问题,你可以先与其协商,不成,就可向有关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证据上,您应该保留有关其要求您再汇6000元保证金的有关信息,如短信,微信等,证明这家公司违约在先。
    • 怎样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贸易公司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26
      我国《公司法》把“公司”分为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意味着,我们在分析公司具体行为和责任前,必须先明确它属于哪一种类型,对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那这两种公司主要有哪些区别呢? 第一,两种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不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1至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2至200人,其中还得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过程比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