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比例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30元/天。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第3条;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交通费工伤职工应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所需交通费实行凭据报销;
食宿费实行定额包干与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150元;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2、要求:经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要求: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根据北京市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支付。
2、要求: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应由其就诊的工伤医疗机构根据工伤职工伤残及职业病状况提出配置建议,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书。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第20条;《北京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办法》第4条、第5条;《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表》。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第21条;
(七)护理费
1、标准: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八)生活护理费
1、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要求: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九)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十)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2)经伤残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5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5个月。
2、要求: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第5条;
(十一)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9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3个月;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9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3个月。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第5条;
二、工伤伤残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三、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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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分为一至十级。工伤伤残等级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也是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行受伤等级鉴定的标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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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比例,工伤七级可以赔偿多少钱呢?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9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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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等级是不是和伤残等级有关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8工伤赔付是按照伤残等级确定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索赔。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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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张家界九级工伤伤残等级赔付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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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赔偿比例是怎么规定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2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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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致残等级评比标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9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