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起诉离婚的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要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四、被告被监禁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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