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与被害人陈述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04:10:09 127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了伪证罪,该罪行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被害人的虚假陈述并不属于伪证罪的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中规定,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故意作出虚假证明、鉴定、记录或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而被害人虚假陈述并不属于伪证罪的主体。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因此被害人陈述不构成伪证罪的主体。

【刑法知识】伪证罪的主体是哪些人?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拒绝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信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伪证罪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1. 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如果伪证罪发生,则是指伪证人作伪证的行为。

2. 鉴定人:在刑事诉讼中,凡是具有医学、技术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都有为案件提供鉴定服务的义务。如果伪证罪发生,则是指鉴定人作伪证的行为。

3. 记录人:在刑事诉讼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记录的义务。如果伪证罪发生,则是指记录人作伪证的行为。

4. 翻译人:在刑事诉讼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翻译的义务。如果伪证罪发生,则是指翻译人作伪证的行为。

伪证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发生伪证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伪证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才是伪证罪的主体,被害人陈述不构成伪证罪的主体。如果发生伪证罪,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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