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在劳动合同中详细规定薪资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2:00:42 350 人看过

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薪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期间薪资待遇含哪些项目

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年假规定在劳动法中的详细规定
    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如下:用人单位在春节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法没有关于年终奖的规定奖金是用人单位根据企业效益为嘉奖突出的贡献和业绩而发放的特殊的薪资。奖金发放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即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发不发奖金,发奖金的条件和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但没有规定必须发放奖金。年终奖一般是由单位对员工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如果单位对其考核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条件,那自然可以不发放其奖金,如果员工离职了,由于未对其进行考核,也就不发放年终奖,毕竟发放奖金是单位自己的事情。在以下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发放奖金,而不论
    2023-07-08
    336人看过
  •  职工医疗期工资待遇的详细规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在医疗期间,职工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不能低于。如果因工负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医疗期间,职工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不能低于。如果因工负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医疗期工资待遇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医疗期工资待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进行支付
    2023-08-27
    432人看过
  • 国企劳动合同编制待遇需要在合同中体现吗?
    一、国企劳动合同编制待遇需要在合同中体现吗?国企劳动合同编制待遇需要在合同中体现的。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纪律;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
    2023-04-13
    431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是否规定有实际的薪资没有
    不合法,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注明相关的薪资。我国的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保护这类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书写相关的劳动规定和劳动报酬,对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进行详细的说明。一、关于员工就业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异同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的是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法》和《民法典》。3、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
    2023-06-23
    171人看过
  • 工资待遇是否在劳动法中得到保障?
    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工资(Wages,Salary)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
    2023-07-20
    438人看过
  • 工资薪酬在劳动合同中的规定方式是什么?
    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因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就是工资收入,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理应得到劳动报酬,报酬的金额就建议双方协商一致。因为这是事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事,只有双方协商一致,才能保障双方的权益。劳动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报酬必须明确,特别是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些,一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就是违法的,就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如何进行薪酬定位薪酬体系设计是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业务领域。在我们与客户接触和交流时,常常会遇到客户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公司的薪酬水平到底应该定多高?这个问题其实就是薪酬体系设计中的一个关键环节:薪酬定位。要想得到答案,我们需要了解到底什么是薪酬定位?薪酬定位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典型的薪酬定位有哪几种形式?薪酬定位的结果会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企业的战略实现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当我们找到了这些问题的答案之后,薪酬定位的
    2023-07-15
    312人看过
  •  工资待遇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吗?
    企业提供的offer虽然对个人产生的约束力相对较小,但仍具有法律效力。它是用人单位单方向劳动者发出的聘用意向,是一种意思表示。同时,公司的offer同样有法律效力,尽管它不是正式的合同。企业提供的offer具有法律效力,对个人产生的约束力相对较小。虽然Offer只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要约,Offer并不是劳动合同,但属要约的一种,是用人单位单方向劳动者发出的聘用意向,是一种意思表示。但需要注意的是,尽管OfferLetter并不是正式的合同,公司的Offer同样是有法律效力的。"Offer上的工资有法律效力吗?"在我国,工资支付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按法律规定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工资支付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支付日期为每月1日。如果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11
    159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工资待遇不明确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劳动合同中一定要写工资吗劳动合同中一定要写工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
    2023-07-07
    51人看过
  • 未在合同中详细规定的口头协议是否有效?
    口头承诺不是合同,是订立合同之前的单方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因此,可以认定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自承诺开始,也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生效。承诺之人受承诺的约束,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口头承诺之人不得对自己的承诺随意变更或解除。离婚口头协议是不是没有效我与丈夫办理离婚,在电话口头协议女儿共同抚养,协议由他起草,但当他把协议拿给我看时,变成女儿抚养权归他,抚养费一人一半,与当初的口头协议的原意不同;我不肯签这份协议,要求重新女儿抚养权归属大家,轮流抚养,但他不肯,态度还非常恶劣;在这个情况下我是否应该上法院诉颂离婚呢手续应如何办理呢我与他条件相当,大家收入差不多,也没有共同财产,各自也没有房产,他是出租车司机,开了出租车3年,是他第一份正式职业,之前他一直游手好闲;我在国有企业工作,有十几年工龄,是正式员工,职位属于中级技术员;学历我是大
    2023-07-10
    418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时如何确定职位?你需要在合同中详细说明吗
    签订劳动合同时如何确定职位?您是否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是具体职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除职位外,还应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工资、双方基本信息等,《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地点(V)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VI)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IX)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培训、保密、补充保险等事项,福利和其他事项当公司想要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公司地址,可以吗。根据《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换言之,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公司地址,您有权不签订合同变更劳
    2023-05-07
    126人看过
  • 若其中未明确规定薪资这份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一、若其中未明确规定薪资这份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未注明薪资算违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要符合三个条件: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能够依法承担劳动合同的责任;2.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签订劳动合同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二、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三、基于什么原则签订劳动合同才是合法的订立
    2023-12-24
    316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薪资规定是否应当符合市场行情?
    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将来如果再有劳动纠纷,难以维权的。所以建议和公司协商,补齐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条款,或者订立附加合同补充清楚。劳动合同中没有薪资待遇的约定是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故而很多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都据此认为没有约定薪水的劳动合同因不符合此项规定而属无效合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大量存在,如果都按照无效合同来处理,那么对于广大劳动者的权利和经济社会的稳定显然是很不利的,也有悖于劳动法的立法宗旨。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劳动法上的无效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要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由此定义可知,一份劳动合同的有效与否关键看它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2023-07-04
    407人看过
  • 工资待遇不同是否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合法行为
    一、工资待遇不同是否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合法行为工资待遇不同是否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合法行为,视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如下:1.教育、科研、卫生等事业单位。根据其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工作人员的水平、能力、责任和贡献主要通过其专业技术职务来体现的特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2.地质、测绘和交通、海洋、水产等事业单位。由于从事野
    2023-11-27
    178人看过
  • 疫情期间工资待遇标准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疫情期间的工资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
    2023-03-16
    39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是否可以降低薪资待遇?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1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涉及的劳动者都是在一个用人单位长期或相对持续稳定提供劳动的人,设立该种合同制度就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以劳动者因年龄增长工作效率降低等为借口,而不与劳动者续约,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虽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该类合同,但并没有就能否降低工资或变更岗位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实践中经常出现用人单位为规避签
    •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中试用期工资待遇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
      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还有一些单位,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作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热衷于约定试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试用期内工资待遇较低的问题,社会反响非常强烈。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
    • 劳动合同中薪酬待遇怎么写?需要注意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4
      劳动法的工资规定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这样填写是不违法的。关于业绩提成和绩效工资,最好是明确计算方法和数额。
    • 劳动法规定不签劳动合同有双薪待遇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根据2012年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自用工一个月后至订立劳动合同前这一段时间的工资是按照正常月工资的2倍来给的,但是由于有一年时间
    • 重新签订企业劳动合同是否会影响薪资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20
      在进行劳动合同续签时,企业不得擅自降低劳动者的薪酬。若雇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职工有权拒绝接受调低后的薪资,并可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以及履行解除劳动关系的必要程序。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必须谨慎审阅所有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关于工资待遇、工作职责、工作强度和工作场所等重要信息。若职工发现雇主存在违法操作,他们有权利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或者寻求适当的法律支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