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集中形式主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5:20:16 326 人看过

一、业主大会集中形式主要有哪些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二、业主大会的组成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三、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大会相关文章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有哪些?
    一、业主大会指导规则第七条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三)业主名册;(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第九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第十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
    2023-04-13
    432人看过
  • 公司并购有哪些主要形式
    公司并购的形式主要有:1、横向并购,即同行业、同产业或处在同一市场的企业之间的并购;2、纵向并购,即处与市场上下游中具有生产、经营环节的联系的企业的并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并购的主要步骤有哪些基本流程为: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选择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开展尽职调查谈判和起草并购协议签约、成交。战略决策:1、明确并购动机和目的:企业首先应明确为何要进行并购,通过并购想达到什么目的。企业并购的动机一般不外乎扩大市场份额、排挤竞争对手
    2023-08-15
    252人看过
  • 房屋交易形式主要有哪些
    房屋交易的形式:1、房屋互换。房屋互换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到房屋利用最优化的一种交换行为。2、房屋信托。房屋信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的专业组织接受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的委托,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业务范围代为经营管理房产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活动。3、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房屋典当。房屋典当是指将房屋出典于人,取得一定典价,在约定的期限内原价回赎。过期不赎作为绝卖。在典期内,承典人有权使用房屋,还享有在典期内将房屋出租或转典的收益权。5、房屋出售。房屋出售,又称房屋买卖。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其房屋(含捞基地)转让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接受该项房产并给付所有人约定价款的行为。经过房屋买卖行为,买方一次性地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和全部使用权
    2023-02-18
    261人看过
  • 业主大会主要议题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023-06-08
    381人看过
  • 合同主要有哪些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分为几种,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合同的形式具体如下:1、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2、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3、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4、鉴证形式是
    2023-08-15
    223人看过
  • 行政制裁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行政制裁形式主要有哪些?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1、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2、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七种形式。二、行政处罚的流程(1)立案。(2)调查取证。(3)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4)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关于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
    2023-06-02
    185人看过
  • 定遗嘱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法律规定的遗嘱订立形式。每一种遗嘱有效都有不同的生效条件,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才会具有法律效力。一、遗嘱需要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吗遗嘱有各种合法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有效,不是必须公证。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未经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都是有效的。二、自书遗嘱需要有见证人吗不需要。《民法典》中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上六种遗嘱形式中,其中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是《民法典》中新增的亮点,上述除了自书遗嘱外,剩下的遗嘱形式都是需要两名见证人在场的。三、律师公民立遗嘱应该找
    2023-06-22
    256人看过
  • 业主大会有哪些职责2024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业主大会有哪些职责业主大会的职责主要有:①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②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③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④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⑤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⑥履行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二、业主大会可以辞退物业公司吗业主大会可辞退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听取和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管理、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八)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大会决定前款第(五)项、
    2024-01-16
    446人看过
  • 集中行政处罚的主体主要有哪些
    根据《处罚法》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应当遵守以下几项基本规程:(1)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必须是在综合管理领域,如城市管理、市场管理、运输管理等领域,在这些领域行政管理权限交叉的现象较为突出,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有利于减少冲突,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2)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不得违背专属处罚的规定,即在处罚中不得超越法律明确规定的职权范围,如治安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海关处罚权只能由海关机关处罚,税务处罚权只能由税务机关行使等等。(3)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必须报经特定的机关审批。根据《处罚法》的规定,有权进行审批的机关只能是国务院或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但是,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的制度虽然在《处罚法》中确立了,但只有一个条款较为简,在实践中有许多问题难以解决。一是国务院授权的问题,根据《处罚法》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需要国务院或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但是
    2023-06-11
    441人看过
  • 业主实现共有物权有哪些形式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全体的代表,业主全体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实现对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及一切派生的权利。《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自治管理组织的设立及指导和协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第二百七十八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2023-06-15
    295人看过
  • 业主大会-举行方式
    法律综合知识
    业主大会可以通过集体讨论和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召开。
    2022-04-27
    158人看过
  • 物业业主及业主大会的纠纷原因有哪些?
    一、缺乏真实的宣传和有效的沟通,业主不了解物业管理行业。了解才能产生信任。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不透明、收费依据不明确、违约责任含糊让人无法理解,致使多数人选择拒绝交费。在我国,住宅小区建好后,开发商都会先指定一家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这就是“前期物业”,前期物业公司先于业主进驻小区。按正常程序,应是业主购买房屋并入住后,再与前期物业公司协商签约。但现实情况是,几乎所有的业主在入住时都会被要求签订物业合同,才能领到房屋钥匙。对物业公司而言,省去了与业主谈判的麻烦,但同时也丧失了让业主通过协商签约过程了解物业服务、理解物业收费的机会。此时,多数业主交费根本不是为了享受物业服务,而是为了获得房屋钥匙。这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缺乏真正的沟通、交流和理解,一开始就处于互相猜忌、互相怀疑之中,为今后双方发生更大的纠纷埋下了隐患。此外,开发商将钥匙交给物业公司的行为让业主形成了两者是一体的概念,此后也就会当然认为开
    2023-05-22
    380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主要形式有几种
    集资诈骗罪主要涵盖以下三种类型:首先,犯罪嫌疑人假借民营银行的名义,精心编织一个虚假的民营银行声誉,进而大肆发行原始股票或者进行吸收存款行为;其次,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依靠开展担保业务为借口,实则是打着这一合法的幌子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最后,犯罪分子不择手段地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为诱饵,故意夸大股权上市增值的可能性,或是承诺极高的预期回报率,以期引诱公众将资金转入其指定的个人账户中。然而,当他们成功获取大量资金后,便会立即关闭相关网站,携款潜逃,消失得无影无踪。《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4-26
    270人看过
  • 业主大会是如何运作的组织形式
    一、业主大会是如何运作的组织形式业主大会的运作的组织形式是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或者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应当提前15天通知业主,要求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第十四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二、业主大会的职责是什么业主大会的职责有: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3.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
    2023-12-07
    473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大会的职责如下: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4、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5、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6、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7、... 更多>

    #业主大会
    相关咨询
    • 业主大会会议内容可以为哪些形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
    • 简述中外兼并企业主要形式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9
      有下列形式: 1、承担债务式这种方式兼并方要承担被兼并方的全部债权债务。 2、出资购买式。 3、控股式。是指通过收购或资产转换等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的控股权。 4、授权经营式。指被兼并方的出资者将被兼并企业全部资产授权给兼并方经营。 5、合并式。《公司法》第172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
    • 民间借贷中的非法集资主要有哪些形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8
      其实,所谓的非法集资的确有可能存在民间借贷中,这就有必要注意区分哪些借钱行为会是非法集资,但其常见方式有如下几种: 1、没有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法律上是支持集资的,但集资之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才可以,否则就是非法集资了。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这一点,在民间借贷中,主要就是以发传单的形式。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
    • 洗钱主要有哪些形式?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06
      1.成立空壳公司洗钱。 2、化名存款或购置金融票证洗钱。 3、违规转账洗钱,通过金融机构将非法资金混入合法资金。 4、利用进出口贸易洗钱,利用高卖低买等手法向国外转移赃款。
    • 以什么形式召开业主大会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1
      业主大会可以采取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占总人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应当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