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家户口迁入小城镇《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就是全家户口迁入小城镇的,依然可以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承包地被征用,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这主要是考虑到大多数农民短时间难以实现非农就业,而许多小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对他们来说,土地仍旧是重要的生活保障之一,因此承包地不会被收回,农民可以自己耕种或者流转出去获得收入。当然自愿的情况下,也能将承包地交回。
2、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也就是说,如果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就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村集体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承包地被收回,征地的时候自然也就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相较于小城镇,设区的市就业机会较多,而且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健全,即使没有稳定的收入,一般也能享受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种情况下,收回其承包地,也是为缓解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需要说明的是,这里需要交回的承包地并不包括林地,即使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的林地也是不会被收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综上户口迁出人口可获得补偿,只要户口未农转非;或已经农转非,全家并未迁入设区的市,遇承包地等被征收或流转,可以享有土地征收款或补偿费。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
征地补偿户口迁移了还可以得到征地补偿吗?
456人看过
-
姑娘出嫁户口已迁还能领到补偿款吗
484人看过
-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走征地补偿能到子女户口所在地吗
425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户口迁出了能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吗?
256人看过
-
户籍取消后还能拿到征地补偿标准吗
102人看过
-
拆迁如果户口迁走还能分到吗
229人看过
土地征收补偿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地单位和个人补偿的费用。 这些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在土地征收过... 更多>
-
后户口没迁走土地被征用能得到征地补偿款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6如果你所说的是农村承包地,那么在离婚后是没有权利分配征地补偿款的。理由如下:农村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前提是以家庭成员才能经营承包土地的权利。如果离婚就不再是家庭成员也就不再具备经营承包地的权利,自然也不能取得该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啦。
-
城市户口迁回农村户口,还能取到土地补偿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7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集体土地,如果户口迁走,则该村宅基地、农用地以及涉及以后拆迁征地的补偿款,均无该人的分配额度。但是已经占用的宅基地,
-
农村户口迁出户籍后还能领到土地补偿金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8要看在什么情况下:一是看你是否已经有正式工作还是在读书,二是看土地(耕地)是否在你的家庭联产承包期内还是在升学后被集体单位(一般是村民小组)调出给别人承包了。如果是你有正式工作或在升学后已被集体单位调出给别人承包了那就不能享受。如果你还在读书或在你的家庭联产承包期内你就能享受。但在享受的前提下,还要执行你们当地政府、村、以及村民小组制定的关于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或补偿的具体规定。
-
拆迁户未领取到拆迁房钥匙时,能否迁走户口?四川在线咨询 2024-12-14在处理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事宜时,通常会按照户籍情况予以补偿。即使您已经离婚并且户口仍保留在前夫所在地,也依然有权享有相应的赔偿权益。 任何受到征收土地影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成员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必须在征收土地公告所明确的截止日期之前,携带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相应的征地赔偿登记手续。 如果受征地影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成员或其他相关当事人没能按期完成补偿登记手续,那么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