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02:40:34 299 人看过

一、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

1.过错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是《民法典》实施以后在医疗损害诉讼案件中,医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

2.过错推定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了在医疗行为中,只要医疗机构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人身受到损害,无论其医疗行为是否有医疗过错,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三、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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