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依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并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同时,夫妻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种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有可能实现。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的,应注意处理。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
生育权案例:
产检产假哺乳假,一个都不能少
谭女士是某餐饮公司的领班,因为生育,自2009年底开始休产假。休假期间公司没有向其支付工资。2010年3月初,谭女士以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后谭女士向劳动仲裁委申诉,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并补发其产假期间的工资。仲裁委支持了谭女士的请求后,公司不服裁决起诉到法院,主张谭女士系自行辞职,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法院审理后认为,女职工依法享有休产假的权利,并且休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得变更。在公司未能支付产假工资的前提下,谭女士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最后,法院判决公司按谭女士的原工资标准向其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维权提示——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如果实践中女职工没有能够享受自己的相关权利,则一定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另外,还要提醒女性职工,一定要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请假考勤制度,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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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权是人权下面的一个具体权利,属人之为人而自然享有的权利。生育权一般指生殖权利。公民的生殖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殖权利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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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拥有一套共同拥有的房产,离婚后如何处理该房产?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16在房屋产权登记上载明夫妻双方姓名的情况下,该房产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离婚时面临财产分配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以协议为首选之途径。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共识,将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在法院审理中,会考虑到保护子女及女性的权益以及无过失一方的利益而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夫妻之一承担更多家庭责任,例如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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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拥有的房产应该如何进行过户?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18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传统道德规范,所有具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等,以及他们的配偶,都应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包括: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子女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和死亡证原件。办理继承公证后,上述人员应携带所有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这样,房产就将成为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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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生育了两个孩子,共同拥有一辆小车,若双方决定离婚,该如何处理?广西在线咨询 2024-12-06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前所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因此若婚姻关系破裂导致离婚,另一方将无权分享或分割这些产权。 反之,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使用个人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全额购置房产,根据法律规定,此项房产应视为该方个人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对方也无权提出分配请求。 在特定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婚前租赁并在婚后使用家庭共有的资产购得房屋,即便所有权证上只登记在其一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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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如何界定夫妻财产关系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8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2.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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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是否可以共同拥有彩礼财产?湖南在线咨询 2024-12-04彩礼的归属并未被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法律层面来看,男方对女方的彩礼支付,普遍被视为女方的私人财产,而非夫妇间的共同财资。彩礼在一般的语境里,主要是指在男女交往过程中的男方给予女方的聘金或者喜庆礼金。尽管彩礼表面上具有赠送金钱的性质,但其实质上则是蕴含了男方对女方承诺婚姻的意向。当两方最终步入婚姻的殿堂,实现他们缔约的初衷后,这份赠予行为便具备了其有效性和存续性,彩礼也自然成为接收者的专属所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