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问责,准确界定问责对象是关键。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实践中,有些地方因对问责对象界定不清,导致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有的只问下级责任不问上级责任,有的只问现任领导责任不问时任领导责任,有的只问基层责任不问上级部门责任。浙江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四个弄清楚”,在精准界定问责对象上下功夫,避免出现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问下不问上等问题,做到该问的一个不落、不该问的一个不问,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坚持权责一致,把问责重点弄清楚,不让无责干部“背锅”。坚持分清责任,把职责范围和责任链条弄清楚,不搞避重就轻式问责。坚持终身问责,把人员身份和时间节点弄清楚,不让已提拔调离的责任人员“漏责”。坚持实事求是,把上级主管和属地管理的权责关系弄清楚,不让基层干部充当“顶罪羊”。
问责对象对问责不服的可以
问责对象对问责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问责决定作出后,发现问责事实认定不清楚、证据不确凿、依据不充分、责任不清晰、程序不合规、处理不恰当,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当问责、不精准问责情况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纠正或者责令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予以纠正。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第九条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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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对象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0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是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1)防卫起因: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2)防卫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具有威胁性和紧迫性; (3)防卫意识: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且具有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4)防卫对象: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 (5)防卫限度: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即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