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具备什么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03:40:17 117 人看过

债权转让对外的效力: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可以行使抵销权。如果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出于善意向受让人履行,即使该债权转让是无效或因其他原因而被取消,债务人的履行仍然有效。

债权转让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债权转让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4、必须有转让通知。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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