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8:30:59 269 人看过

一、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吗

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这是由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的特点决定的。

保险合同的这种射幸性质是由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的特点决定的,即保险人承保的危险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发生与否,均为不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人也叫做承保人,一般是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主要经营方式是按合同收取被保险人的保险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事故承担相应责任或支付约定保险赔偿金

被保险人也叫做直接受益人,一般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自然人。主要以自身财产、生命或其他贵重物品为保险对象,一旦发生符合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赔偿或其他应付责任。

三、财产保险的定义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

四、财产保险原则分类

1、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行业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又称"可保利益原则"或"可保权益原则"。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所保标的具有法律所承认的权益或利害关系。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

2、最大诚信原则,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

3、近因原则,含义为"保险人对于承保范围的保险事故作为直接的、最接近的原因所引起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而对于承保范围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4、损失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的核心原则。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经济损失赔偿,使其恢复到遭受保险事故前的经济状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直接射幸”在合同中的含义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民事合同中的射幸合同是一种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表示,双方都有相互支付的义务,但履行不一定对等。射幸合同属于双重合同的范畴,与一般的双边合同相比,其相互支付具有特殊性。无论是基于偶然事件的结果履行,当事人都有可能获得巨大的利益或一无所获,但这并不影响射幸合同作为一种双边合同的性质。民事合同是由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表示。射幸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属于双重合同的范畴,即双方都有相互支付的义务。当然与一般的双边合同相比,这种相互支付有其特殊性:双方的履行不一定对等。无论是基于偶然事件的结果履行,当事人都有可能获得巨大的利益或一无所获,但这并不影响任意性合同作为一种双边合同的性质。 射 幸 合 同 与 一 般 双 边 合 同 有 什 么 不 同 ?射幸合同与一般双边合同有什么不同?射幸合同与一般双边合同最大的不同在于,射幸合同具有射幸性。射幸性是指合同双方在
    2023-09-11
    257人看过
  • 无偿射幸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射幸合同的特点(一)射幸合同利益的实现具有或然性(二)射幸合同成立即生效(三)射幸合同双方的风险不平衡(四)射幸合同需要严格的适法性和最大诚信性(五)射幸合同不适用等价有偿的原则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
    2023-03-19
    404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属于民法典合同吗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二、保险合同属于民法典合同吗保险合同属于民法典合同范围,但是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的规范相对于民法典是特别法规,应当在不违反民法典基本规范的情况下优先适用。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民法典等。三、保险合同订立原
    2023-05-06
    385人看过
  • 律师就福彩延迟开奖提起诉讼:违反“射幸合同”
    1月25日,2015011期福彩发生延迟开奖事件。今日,宁夏媒体披露当地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雍吉军将宁夏福彩中心、中国福彩中心和北京方圆公证处起诉至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雍吉军今日上午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延迟开奖属合同违约,希望能通过起诉让彩民意识到自己的权利,为自己和彩民讨个说法。目前,他的诉讼申请已被法院受理并立案。延迟开奖属违约行为雍吉军表示,福彩中心延迟开奖属于违约行为,公证处对此违约行为进行公证也属违法。雍吉军介绍,彩民购买彩票后,就与彩票中心形成了射幸合同。保险合同、抽奖合同、彩票合同都属射幸合同范畴,射幸合同的民事合同关系,属于最大诚信合同。合同中,彩民有付款的义务,发行主体有按照彩票的约定和公布的开奖时间开奖的义务。如果违反,不但要承担行政上的责任,还要承担民事上的责任,如果存在造假等行为,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雍吉军表示,如涉及造假属刑事诉讼范畴,可能需要公安等机关介入调
    2023-06-09
    80人看过
  • 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保险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吗
    一、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一般保险代理合同包括下述内容:1.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各自基本信息。2.保险代理人代理的具体业务范围,代理的具体险种,并应当规定在保险代理业务范围内,保险代理人可以代理的行为和保险代理人不能代理而必须由保险公司亲自实施的行为。3.代理期限。代理期限是指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提供代理业务活动的期间,也即保险代理合同依法存在的效力期限。4.手续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5.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的业务培训。保险代理人代理保险公司的特定业务,代理人就应当熟悉这部分业务内容,以便按照保险公司要求的内容和条件开展代理工作。6.保险公司为保险代理人代理保险业务应提供的保险单证、具体业务内容、保险合同条款等。7.保险费交付方式。二、保险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吗保险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保险代理的授权是保险公司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为确保保险人和保险代理人权利义务的履行,一
    2023-05-03
    225人看过
  •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侥幸脱责
    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还款,法院判决担保人周某承担借款本息连带清偿责任。万幸的是,这份借款合同有违法之处,依法无效,周某才摆脱了责任。2007年8月26日,义乌人阮某以经商缺资为由,向王某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月息3分,约定借期为一个月,逾期从借款之日起支付违约金。阮某出具了借条,周某在借条上签字提供担保。同日,阮某出具了收条,确认收到借款100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讨,阮某一直未归还借款。2008年1月9日王某向义乌法院起诉,要求判决阮某归还借款100万元及利息,周某为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8年3月12日,义乌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原、被告因借贷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证据充分,被告阮某应承担还款付息的责任,被告周某应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所以,判决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2010年6月10日,阮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具体犯罪事
    2023-06-09
    342人看过
  • 保险合同能变更吗?如何变更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保险合同。但是在保险合同订立以后,在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由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主观和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对保险合同作出变更的除外。因此,我国《保险法》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保险合同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及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变更。在多数情况下,发生变更的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特别情况下,保险人也会发生变更。二是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这是指在保险合同主体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保险合同的其他记载事项发生变更。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对于变更保险合同,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次性地作出约定,也可以在每次变更时进行协商。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要变更保险合同,可以先向保险人提出需要变更的事项,并提交有关资料,然后由保险人审查核定;如果保险人要求修改保险
    2023-04-30
    188人看过
  • 保险合同客体与保险合同标的是一样的吗
    一、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客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在一般合同中成为标的,即物、行为、智力成果等。保险合同虽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但它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二、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
    2023-02-21
    478人看过
  • 保险合同是否在合同到期退保险本金
    如果买的返还型的保险,在到期后是可以领取本金的。银行的保险一般都是分红型的,如果是分红型保险,是没有本金的说法的。通常所说的本金其实应该是保费。正常情况下,分红险的红利(按低档红利计算),生存金如果一直累积到保单截止时,加上保单的满期金,加起来的总额不会低于保费总额,看上去就像是拿回了本金。不过严格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没有本金这一说的。对于定期险来说,满期如果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话,保险合同终止,也不退还本金。对于两全险来说,没到期的时候发生保险事故可以赔偿,到期没有发生保险事故可以拿回本金或者保险金额。对于终身寿险来说,交费期满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等到身故或者其他保险事故发生才拿钱。可以退本金的返还型保险的种类(一)返还型健康险在众多大病保险中,返还型健康险较为划算。若不幸罹患重疾,保险公司将给予赔偿。如果到期未发生理赔,那么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返还您的保费。在挑选此类返还型保险时,优先关注
    2023-04-30
    495人看过
  •  保险合同是否算作正式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会保险,且职工没有在其他单位购买社会保险或者没有提供本人应当提供的相关材料,则用人单位不用为此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职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或者在其他单位已购买社会保险,则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根据您和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有责任为您购买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会保险是因为你在其他单位已经购买了,或者是因为你自己没有按照要求提供你本人应当提供的相关材料而导致的,那么单位就不用为此承担责任。如果并不是你自己的原因导致无法购买社会保险才和你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买保险。 社保问题:单位不承担责任吗?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那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023-08-29
    492人看过
  • 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吗?内容有哪些
    一、何为要式合同及非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如房屋买卖合同等。非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要式与非要式的区别,不在于有无某种形式或程序,而在于法律是否要求具备特定的形式或程序,法律是否允许当事人自愿选择一定的形式并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要式合同,如果形式要件属于成立要件,则当事人未根据法律的规定采取一定的形式,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形式要件属生效要件,当事人不依法采用一定形式,则已成立的合同不能生效。但非要式合同可由当事人自由决定合同形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均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一种合同究竟是要式合同还是非要式合同,特定的形式要求是否是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而是各国的立法实践问题。在保险实务中,则关系到巨额保险金是否
    2023-02-16
    484人看过
  • 买保险合同是固定的吗
    保险单和保险合同中包含的内容基本是一样的,但是两者又有一定的区别,当投保双方达成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那么这就意味着保险合同成立,但是这个时候投保人不一定也同时签发了保险单,因此保险合同的成立与保险单的签订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一、保单和保险合同介绍1、保单保单即为保险单,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正式合同凭证。保单中包含的内容主要有保险当事人双方对有关保险标的事项的说明(被保险人名称、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率等);保险当时仍双方拥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当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单是索赔的重要凭证。2、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中包含投保人的信息、保险标、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保险费和保险费率、保险责任、保险赔款金额、保险期限、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保险当事人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等内容。二、保险合同哪里看线上投保的合同条款一般在相关文档
    2023-06-25
    490人看过
  • 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解除合同
    【摘要】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都会与投保人签订合同,如果当事人或者保险公司想提前终止合同效力,也可以进行保险合同解除。那么购买了中国人寿的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应该解除合同呢?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投保人在合同生效后,至被保险人分娩之前,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合同。被保险人分娩后,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单和投保人法定身份证明。保险合同自保险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终止,保险公司于接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终止保险合同成立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终止:一、投保人解除合同;二、被保险人身故;三、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事项。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应该解除合同呢?投保人在合同生效后,至被保险人分娩之前,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合同,分娩后不得解除,解除合同时,应填
    2023-05-08
    422人看过
  • 保险合同投保人未签字合同有效吗
    保险合同的订立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签字才有效,如果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字但符合法定情形依然有效。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一、朋友可以做保险受益人吗能不能指定朋友做保险受益人,具体可以结合以下实际情况确定:1、投保人指定朋友,因为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利益,所以投保人指定朋友做受益人,首先得取得被保险人同意,否则的话,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2、被保险人指定朋友,被保险人自己随意指定朋友做受益人,其实不用得到投保人同意即可,但是如果投保人有意见的话,投保人可以请求解除保险合同。3、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指定同一人,因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同意同一人,那么这个受益人即使是朋友,也可以获得支持,并且保险人不能拒绝。最后,其实一般指定直系亲属做保险
    2023-04-05
    31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射幸合同,哪些合同属于射幸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射幸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是否履行义务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出现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的效果在于订约时带有不确定射幸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是否履行义务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出现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的效果在于订约时带有不确定性。 比如:我们花两元钱购买彩票,买到的是一个中奖500万大奖的机会。如果没能中奖,这两元钱已经支付给了福利彩票店,无法退还,这就是一个射幸合同的有价证券。 射幸合同交易的标的物在合同缔结时尚不实
    • 射幸合同是什么意思射幸合同为什么不正当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7
      射幸合同以不确定性事项为合同标的,为人们所常说的撞大运。与人们平常生活中订立合同以确定性事件为标的的原则不同。因而常容易激发人们的投机心理,带来道德风险,所以人们一般视射幸合同为不正当的。但在法律史上,早在罗马法时期法律就有对射幸合同调整的记录,而且在现代各国民法中,也多有对射幸合同进行明文规定的。且在现实生活中,随经济社会发展,许多新种类的射幸合同如有奖销售合同、金融期权合同等如雨后春笋般冒出,
    • 保险合同的射幸性特征指的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12
      保险合同的射幸性,即保险合同是一种机会性合同,投保人购买保险后能否获得保险金的赔付取决于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事故是否发生,这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射幸合同就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支付的代价所获得的只是一个机会,对投保人而言,他有可能获得远远大于所支付的保险费的效益,但也可能没有利益可获;对保险人而言,他所赔付的保险金可能远远大于其所收取的保险费,但也可能只收取保险费而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
    • 有效的射幸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射幸合同利益的实现具有或然性 射幸合同涉及的交易标的物在合同缔结时尚不实际存在,所存在的只是获得该标的物的或然性,即取得该标的物的希望。罗马法学家把与射幸合同有关的买卖活动正确地称为“希望”(emptiospei)。即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的代价所得到的只是一个机会或一个希望。如有奖销售活动,买受人花钱买到一件商品的同时也买回一个获奖的机会,是否中奖则有待于奖券的号码。 (二)射幸合同成立即生效
    • 射幸合同包括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7
      射幸合同主要包括保险合同、期货合同、金融期权合同。射幸合同利益的实现具有或然性,成立即生效。并且合同双方的风险不平衡,必须严格依法订立和履行。如保险合同,就要求当事人要最大诚信地恪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