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的独特之处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7:52:04 482 人看过

行纪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行纪人应当以他人利益为法律行为,行纪人法律行为造成的利益和损失属于委托人;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律行为,它是纪律合同和委托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

3、委托人按规定或双方约定向行纪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使行纪人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4、行纪人要求特殊,行纪人仅限于国家规定的行纪经营者,必须经国家登记机关登记,取得经营资格。

5、行纪人可以和自己一起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

(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4)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在行纪合同中主要对行纪人有要求,对委托人没有什么过多的要求,只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是要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但行纪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跟第三方签合同,一般合同的法律后果也由行纪人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偿合同相关文章
  •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什么名义处理的?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是: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
    2023-06-16
    250人看过
  • 授权他人经销属于行纪合同吗,行纪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授权他人经销属于行纪合同吗经销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二者的主要区别为: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从提供商品的厂商、销售商处买进商品,然后再转卖给第三人,提供商品的厂商与转卖关系的第三人不发生任何合同关系。经销商依经销合同取得经销商品的所有权,其经销活动的市场风险由经销商自己承担,行纪人以行纪合同并未取得代售商品的所有权,代售商品的市场风险(如因行情变化而滞销等)由委托人承担。经销商在经销活动中所取得的利益,是商品购入与卖出之间的差价;行纪人在代售活动中所取得的利益,是商品卖出后的佣金。二、行纪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
    2024-01-18
    63人看过
  • 我国的行纪合同是否为实践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
    一、我国的行纪合同是否为实践合同不是,是诺成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对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相应的对价符合有偿合同的定义。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主体限定,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业务,合同作为双方当事人合意的一种协议,约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例如:借用、民间的借贷、保管、定金、寄存等合同属于实践合同。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
    2024-01-04
    262人看过
  • 签署的行纪合同可以披露吗,行纪合同有什么特点?
    一、签署的行纪合同可以披露吗不可以,行纪合同原则上为有偿合同,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应当支付报酬。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对委托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委托人不直接就行纪人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二、行纪合同有什么特点1.行纪人的行纪行为具有限定性,即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贸易活动。一般的民事活动以及不涉及商事交易的活动,不属于贸易活动。2.行纪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在行纪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价性: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办理买卖或者其他商业上交易的义务;
    2024-01-05
    215人看过
  • 什么是行纪合同,什么是行纪行为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行为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给其报酬的行为。一、行纪合同具体是指什么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特征包括: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制。行纪合同的委托人没有太多限制。但是,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2、行纪合同的目标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4、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行纪人虽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但交易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人承担;5、行纪合同是承诺成、双重、有偿、无偿、无偿、无偿合同。行纪合同只需
    2023-03-07
    192人看过
  • 行纪合同的标的如何确定,行纪合同的特征
    一、行纪合同的标的如何确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是行纪人提供的劳务。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民法典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行纪合同是指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经营活动,支付一定报酬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也称之为信托合同。二、行纪合同的特征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
    2024-01-26
    156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的独特之处
    优点:1、扩大了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2、集合伙人之才智和经验,提高了合伙制企业的竞争能力;3、增加了企业发展和扩大的可能性。缺点:1、产权转让困难;2、承担无限责任;3、企业寿命不容易延续很久;4、合伙人代表企业,对内对外均容易产生意见分歧,影响决策制定;5、企业规模仍受局限。普通合伙企业注销的流程(一)注销申请材料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5、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6、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二)注销流程:1、申请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
    2023-07-03
    163人看过
  • 行纪协议的合同特征
    行纪合同的特征:1、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2、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行纪事务,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享有或承担。一、行纪人是否有留置权行纪人有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有权保留委托物。委托人与行纪人在订立行纪合同时约定不得留置委托物的,行纪人不得留置委托物。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行纪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行纪人的主要义务如下:1、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履行注意义务,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者损失较少;2、按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当委托人指定出售价格或者买入价格时,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指定
    2023-06-26
    51人看过
  • 行纪合同是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一、行纪合同是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与委托合同的区别:(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4)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行纪合同的格式是什么行纪合同合同编号:委托方:签订时间:年月日行纪方: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纪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办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代办事项(具体约定是寄售、代购、代销货物
    2024-04-01
    342人看过
  • 拍卖合同是行纪合同吗,拍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拍卖合同是行纪合同吗拍卖合同不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的自主权,拍卖合同不具有这两点特征,如果将拍卖合同应要归入有名合同,其应该最接近委托合同。所谓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统称拍卖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完成拍卖的物品需要双方签署一份拍卖合同。二、拍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买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所谓公开竞价,指买卖活动公开进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参加,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人在拍卖现场根据拍卖师的叫价,决定是否应价,其他竞买人应价时,可以高于其他人的应价再次出价,更高的应价自然取代较低的应价,当某人的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再无人竞价时,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定拍卖成立。2、拍卖是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在拍卖这种买卖活动中,委托人和拍卖人都希望以可能达到的最
    2024-01-21
    53人看过
  • 行纪合同没有约定报酬怎么办,行纪合同有什么特点?
    一、行纪合同没有约定报酬怎么办签订行纪合同的双方,应就相关费用支出作出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在出现纠纷时,行纪人要求委托人承担费用的请求将不受法律支持。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程序解决。委托人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时,行纪人对其占有的委托物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期届满后,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变卖留置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委托物需具备几个条件:1、已合法占有委托物。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是行纪人已经合法占有委托物,非法占有委托物的不得行使留置权。2、委托人没有理由的拒绝支付报酬。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具有委托人按期不予支付报酬的事实存在。3、委托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过不得留置的条款。如果委托人与行纪人在行纪合同订立时已经约定,不得将委托物进行留置的,行纪人就不得留置委托物,但是,委托人需要提供其他物品作为担保。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二、行纪
    2024-01-17
    420人看过
  • 信托合同是委托人与行纪人之间的什么合同
    一、信托合同是委托人与行纪人之间的什么合同?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是产生一切委托事务的基础,如代理、行纪、居间均由委托产生,委托合同是一种基础合同;委托解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委托合同是委托代理权授予的基础关系;如果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贸易活动,则为行纪,行纪合同中若委托人不支付相关费用,行纪人可行使留置权。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
    2023-04-19
    217人看过
  • 合同行纪中行纪是什么意思
    行纪合同的含义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当遵守委托人的指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一、委托合同双方互需负哪些义务?有下列义务:1、委托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负一定的义务。委托人应承担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2、当事人约定报酬或者依交易习惯或者处理委托事务的性质委托应支付报酬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委托人还有清偿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债务的义务。3、受托人应在授权的范围内,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除紧急情况外,受托人擅自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对委托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受托人的一个重要义务是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4、当事人未约定转交时间的,经委托人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受托人负给付迟延的责任。二、合同的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
    2023-06-19
    304人看过
  • 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哪些义务
    一、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行纪合同有如下特征: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3.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的。虽然处理事务的结果最终归于委托人承受,但行纪人是以独立的主体资格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须向第三人披露自己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哪些义务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有如下义务: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2.直接履行义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3.妥善保管委托物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负担行纪费用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
    2023-06-19
    35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对价给付(此给付并不局限于财产的给付,也包含劳务、事务等)的合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 更多>

    #有偿合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有哪些特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1
      纪律合同的基本特征:纪律合同的主体为行纪人和客户;本合同为双重事务合同、有偿合同、承诺合同、非要式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办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1
      行纪人与第三人之z间进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买卖行为,行纪人在此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享有由此产生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直接涉及委托人,是一种相对独立于委托之外的买卖关系。
    •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共同特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8
      1、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都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处理事务的合同; 2、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建立的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相互信任为基础的; 3、委托合同还有行纪合同很多人容易混淆,因为二者都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并且合同规定建立都是基于双方对各自的信任为基础的,所以容易混淆,但是二者的适用范围,法律人的法律地位还有合同的服务范围等都是不同的,所以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
    • 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范本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行纪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
    • 行纪合同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如何订立买卖行纪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行纪合同中,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人是行纪人。行纪人在我国过去又称“牙行”、“经纪人”。行纪是一种营业。若某一自然人或法人欲从事行纪业,必须依法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在行纪合同中,给付行纪人报酬的另一方民事主体称为委托人。买卖行纪合同委托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买入/卖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