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侨转让房产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2:44:17 125 人看过

【实施时间】1990-09-24【发布单位】国税函发[1990]1199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华侨转让房产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1990年9月24日国税函发[1990]1199号)广州市税务局:1990年8月16日税外(1990)474号《关于侨房转让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收悉。关于华侨转让

【实施时间】1990-09-24

【发布单位】国税函发[1990]1199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华侨转让房产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1990年9月24日国税函发[1990]1199号)

广州市税务局:

1990年8月16日税外(1990)474号《关于侨房转让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收悉。关于华侨转让自有房产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考虑到有些华侨转让自有房产时,因购买时间较早(有些是解放前购买的),难以提供购买房产时所支付价款的有关凭证,或虽能提供有关凭证,但因当时使用的货币价值不同,目前审核确定房价也很困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此类房屋转让时的价值,可由当地房管部门进行重估,并经税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对其取得的收入扣除重估房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人所得税相关文章
  • 税务总局明确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缴相关问题
    税务总局于近日正式下发文件,明确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缴相关问题。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为了堵塞税收管理中的漏洞。文件规定,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证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投资行为在我国越来越普遍,与此同时,个人的股权转让也日渐增多。据了解,我国发生的个人股权转让数量相当巨大,已经发生的最大股权转让缴税案例,是北京大中电器创建人张大中因把自己所持股权转让给国美电器而缴纳了5.6亿元个人所得税。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对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按转让财产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大多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还比较陌生,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现象比较常见。而个人股权转让具有偶发性和隐蔽性,转让价
    2023-06-07
    352人看过
  • 辽宁关于通讯费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
    辽宁省已下发了文件规定省直机关按照辽人发[2004]13号规定通讯费补贴可以全额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目前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未对企业通讯补贴扣除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以现金形式支付的通讯补贴要并入支付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党政机关的通讯补贴标准企业不得比照执行。一、根据法律规定人大代表有误工费赔偿根据法律规定人大代表有误工费赔偿,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文件津地税所〔2007〕18号《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近接部分区县地税局请示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通讯费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经研究,明确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1、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2、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
    2023-04-02
    99人看过
  • 最新个人所得税法:财产转让所得相关条款
    个人财产转让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通过以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应合并为一次转让财产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方式计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确定财产原值。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算财产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一)股权转让收入的计算包括:1、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2、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3、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二)股权原值的计算:1、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2、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
    2023-07-13
    161人看过
  •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住房取得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文号:云地税二字〔2008〕42号发布日期:2008-6-10执行日期:2008-3-1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的规定,为加强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经研究,现就个人出租住房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按1.5%的征收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此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二○○八年六月十日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2023-06-07
    167人看过
  • 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解读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对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现解读如下:当前,一些纳税人出于谋利或者其他目的,将所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赚取租金差价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类现象,国家税务总局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对个人转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作了明确规定。考虑到个人转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是财产租赁所得的成本,《通知》明确规定,转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同时,为便于管理和堵塞漏洞,要求纳税人必须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租金的合法凭据,否则,不允许扣除租金。此外,为便于政策衔接,对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问题也重新进行了明确,即: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应首先扣除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其次扣除个人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第三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
    2023-06-07
    464人看过
  • 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有奖发票奖金的税务机关负责代扣代缴,同时,向纳税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
    2023-05-30
    380人看过
  •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有哪些相关问题?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35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扣除标准:2011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2023-04-26
    163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算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规定支付的相关税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转让方为纳税人,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按20计算%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计算及法律依据如下:《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第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合理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作出的必要开支。《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
    2023-08-16
    336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法律责任问题的请示》(桂地税报[2004]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关于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认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其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关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法律责任问题2001年5月1日前,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适用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税款;2001年5月1日后,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适用修订后的《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由税务机关责成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
    2023-06-07
    259人看过
  • 关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滞纳金问题的批复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滞纳金问题的请示》(汕地税发[2006]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以及修订前的《征管法》四十七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规定,对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征管法》,均不能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23-06-07
    291人看过
  • 个人转让房产应按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个人转让住房的情况越来越多。近日,市地税局接到了不少市民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纳税情况,大家尤其关心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于近期是否有所调整。对此,市地税局作出了明确,对于个人转让房产应按税法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仍有两种征收方式,一是按转让收入额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依20%税率征收个税,二是按纳税人房屋转让收入的2%核定征收个税,具体规定如下:按转让收入额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依20%税率征收个税凡个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有上次交易价格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的,均应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个人所得税=(转让价格-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财产原值是指购置或建筑该房产(含土地出让、转让金)的价值及交纳的相关税费(含契税),必须凭原购房合同或有效凭证(发票、税票或财政票据)减除
    2023-05-29
    236人看过
  • 关于完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建议
    一、53号文第一条规定的股东股权变更登记的程序为,企业因股权结构变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东股权变更手续,涉及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的,先由企业管理机关开具《股东股权变更纳税情况联系单》(以下简称联系单)到企业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企业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办理征税(或不征税)手续,涉及征税的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并在联系单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企业持联系单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这一规定把取得税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联系单作为办理股东股权变更的前置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均没有规定办理股东股权变更登记必须取得税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联系单。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除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设定许可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2023-05-03
    476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的退还问题
    个人所得税即将回到纳税人手中,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将不再存在。纳税人需要在个人所得税网上税务局提出申请,并符合退税条件后,税务机关将直接将税款退至纳税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目前,汇算清缴退税的时间为从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个人所得税将会回到纳税人手中。通常情况下,公司会代扣个人所得税。然而,进行汇算清缴时,纳税人需要在个人所得税网上税务局提出申请。如果符合退税条件,税务机关将直接将税款退至纳税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按照目前的规定,汇算清缴退税的时间为从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 个 人 所 得 税 退 税 时 间 有 新 规 定 吗 ?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年度汇算清缴办理年度汇算退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新规定只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相关规定的纳税人。根据新规定,纳税人可以在
    2023-09-02
    480人看过
  • 非产权人重新购房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产权人重新购房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有关规定,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l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接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三条的规定,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
    2023-06-07
    137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 更多>

    #个人所得税
    相关咨询
    • 个人销售、转让房地产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1、税目、税率个人销售、转让房地产,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20%。2、计税依据个人销售、转让房地产,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其中扣除的合理费用是指住房购买、出售过程中按照规定缴纳的税费。3、优惠政策1)、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1年内购买住房的,其
    • 个人所得税房产继承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4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
    • 如何关于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1、凡提供房屋出租行为的个人为房屋租赁业税收的纳税义务人。 2、对产权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屋租赁业税收。 3、对出租房屋的个人未按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的方式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告知书》送达承租人,由承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 关于股权转让问题在个人所得税税率上征收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第一,正确计算所有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所有权转让所得按一次转让所有权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馀额,计算纳税,税率为20%。所有权转让收入不仅包括现金,还包括现货、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非货币形式的转让收入往往被纳税人忽视,误以为不需要纳税。第二,准确定义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及时纳税。所有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纳税人(转让人)或扣除义务人(转让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有权转
    • 关于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转让所得的税务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问:CPA税法书上说转让受让及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差额计税,转让购置及抵债所得的不动产按差额计税,那么是否购置的土地使用权及受让的不动产就是按全额计税答: 1、土地使用权从政府那里那交的土地出让金是不能抵扣的,因为出让方政府自己是不交营业税的,你要按全额交费;土地使用权从其他人那里买来的土地使用权转(受)让金是可以抵扣的,因为其他人在转给你的时候已经交了营业税了,你要按差额交费2、不动产也比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