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全文
被告人王某,女,55岁。
被告人孔某(被告人王某之女),女,34岁。
被告人王一(被告人王某之弟),男,47岁。
1996年6月28日,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孔某、王一分别以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1996年11月15日侦查终结。1997年7月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案件事实
如下:
1993年6月至1996年5月,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人民币54.5万元,收受贿赂人民币3.85万元,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35万元;伙同孔一、孔某、王一等人挪用公款人民币680万元,至案发仍有117万元未归还。
一、1993年6月至1994年8月,被告人王某与其夫孔一(另案处理)、其女孔某勾结,多次用虚开饭费发票在本单位报销的手段,贪污公款人民币3.3万元。
二、1994年5月至1996年1月间,被告人王某与被告人孔某多次勾结用虚开计算机及计算机配件发票在本单位报销的手段,贪污人民币48万元,手持电话两部,价值人民币3.2万元。
三、1994年4月至1995年7月间,县工业品公司经理孔一为感谢县财政局为其公司拨款,拿出人民币3万元给财政局,被告人王某据为已有。
四、1994年6月7日,被告人王某与被告人孔某、孔一共谋,私自将延庆财政局公款人民币200万元拨到延庆工业品公司下属耀华商贸公司,孔一利用职权以借款的方式将此款给被告人孔某进行营利活动,该款于1995年5月18日归还延庆县财政局。
五、1994年7月30日至1995年5月,被告人王某先后三次与被告人王一、孔某合谋,私自将延庆县财政局公款人民币410万元先拨到北京市同庆物资公司,后由被告人王一以借款的方式将此款借给被告人孔某进行营利活动。至案发仍有117万元尚未归还。
六、1996年5月,被告人王某与被告人孔某及原延庆县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闫久泉、延庆县延庆镇财政所副所长耿广臣(均另案处理)共谋,私自将县财政局公款人民币70万元拨给延庆镇财政所,由闫久泉,耿广臣以借款的方式将此款给被告人孔某进行营利活动。案发后
被挪用的公款全部被追缴。
七、1993年至1995年,被告人王某收受北京同庆物资公司经理王一、会计刘玉斌、四海乡财政所所长韩福喜,千家店乡乡长胡景银好处费人民币0.85万元。
八、1996年5月,被告人王某不正确履行职责,擅自将延庆县财政局预算科的一张空白转账支票交给被告人孔某,让其帮助财政局到延庆康乐酒家结算饭费并购买一台BP机,孔某以货款的名义划走人民币100万元。至今仍有人民币35万元未追回。
1997年10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侵吞、挪用公款;收受他人财物;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财产蒙受巨大损失,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被告人孔某利用职务之
便,骗取、侵吞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营利活动,伪造虚假事实,冒用他人空白转帐支票骗取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票据诈骗罪;被告人王一伙同他人共同挪用公款,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在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孔某系主犯,被
告人王一系从犯。鉴于被告人孔某犯罪以后能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可依法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1款、第三百八十二条第1款和第3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1款第(1)项和第2款、第三百八十四条第1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
一百九十四条第1款第(3)项、第三百九十七条第1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1款、第五十七条第1款、第五十六条第1款、第二十六条第1款和第4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
一、被告人王某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孔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没收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全部财产。
三、被告人王一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一审宣判后,上述被告人王某、孔某、王一在法定上诉期间均没有提出上诉。
-
王某某洗钱罪一案
181人看过
-
对丁某、王某贪污数额应如何认定
215人看过
-
苗某某犯贪污罪、受贿罪
57人看过
-
李某欠王某赌博款
301人看过
-
王某某犯运输毒品罪一案
361人看过
-
王某某治安行政处罚一案
253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某警察在上班期间玩忽职守,公诉玩忽职守罪最低证据标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8玩忽职守罪是常见的多发性犯罪。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往往难以认定,要么漏罪,要么打击了不该打击者。如果检察机关公诉玩忽职守罪时确切把握其最低证据标准,就能罚当其罪,有利于司法公正
-
怀疑某人贪污受贿怎么办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1怀疑某人贪污受贿,可以向当地纪委或检察院举报。贪污受贿是违法犯罪行为,一一旦证据确凿,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
-
-
王某某叫上A与B助其找C打架,王某某把C的牙齿打掉后,拘留多久?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2双方打架都有轻伤,涉嫌,不能私下解决。私了的只是民事赔偿部分。不是拘留多久能解决的,要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或者。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李某隐藏导致王某引产算犯罪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2李私自为王引产私自为他人引产是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除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