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雇佣工人能认定为工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22:02:28 159 人看过

违法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雇佣工人从事施工活动的,雇员受伤的,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

1、主体范围不同

劳动关系主体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只能是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上述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

雇佣关系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雇佣他人的称之为雇主,被雇佣者称之为雇员。

2、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后,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供劳动力的被领导地位;用人单位则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领导地位,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雇佣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3、两者的特征不同

对劳动关系而言,只有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以实现社会劳动的过程中,才可能形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也就是劳动法律关系得以实现的过程。

对雇佣关系而言,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关系主体间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后能否按雇佣关系赔偿
    工伤认定后不能按雇佣关系赔偿,劳动关系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工伤认定后,单位如何赔偿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2023-07-26
    144人看过
  • 员工雇来的人受伤分包商不服工伤认定
    智力有障碍的中年男子李某在安装电梯时遭遇意外,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分包电梯安装工程的光明电梯公司却认为,李某只是公司员工刘某请来帮忙的,因此不应对李某受伤负责。李某是李家的小儿子,由于智力低下,没上几天学就辍学了。李某的表哥刘某在城里承包工程。2010年,他让42岁的李某跟着自己在城里干活,每月除了吃住,还发给他1000元工资。两年后的2012年4月,李某和刘某在我市刚建好的一座大厦内的三楼检查电梯。突然电梯一侧的钢丝绳猛烈下滑,绞住了李某的左手、左脚,他一声惨叫昏死了过去。事故造成他左腕撕脱性离断伤、左小腿离断伤等多处损伤。起初,电梯公司同意支付李某的医疗费。一周后,公司经理一反常态,称出于同情支付了李某第一阶段的医疗费,李某不是公司员工,他们不能继续承担医疗费。两个月后,市人社局认定李某为工伤。但是,光明电梯公司依然认为,李某跟着刘某干活,公司不知情。为此,去年3月,光明电梯公司以市人社
    2023-06-10
    314人看过
  • 工伤认定:雇佣关系的法律问题
    雇佣关系中不可以认定工伤,只有劳动关系中才能认定为工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其中就包括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工伤吗在我国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
    2023-07-05
    378人看过
  • 违法分包可否认定为工伤,违法分包有哪几种情形
    一、违法分包可否认定为工伤可不可以认定工伤和违法分包无关,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或者患有职业病的,就是属于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违法分包有哪几种情形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2、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3、未履行法定程序违法直接发包,包括依法应当进行招标未招标,
    2023-06-17
    213人看过
  • 退休人员因工伤再次被用人单位雇佣,工伤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退休人员返聘到用人单位应当享受工伤待遇,但是由于退休人员同时享受养老保险等待遇,单位无法再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故退休人员受聘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退休人员返聘工资要交个人所得税吗退休人员返聘工资交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返聘满足“退休人员再任职”条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不满足条件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所得依法征收的税。退休人员再任职”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2023-07-08
    372人看过
  • 雇佣店雇佣自愿的临时童工违法吗
    即便童工是自愿的也是属于违法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一、童工的工伤政策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所造成的伤害,应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处理,伤残童工不需进行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可根据单位或监护人提出的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按伤残等级发给童工一次性赔偿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6倍,7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倍。死亡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赔偿基数是指
    2023-03-27
    301人看过
  •  工厂违规雇佣童工吗?
    根据《未成年人劳动保护规定》第十八条,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否则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和罚款的处罚。同时,工商行政部门也将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者还将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因此,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相关法规,不得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年龄在16岁以下,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劳动或个体劳动的少年或儿童。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违规招用童工处罚规定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用童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首先,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其次,有违法所得的,将没收违法所得。最后,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2023-11-11
    97人看过
  • 包工头与工人是雇佣关系吗
    一、包工头与工人是雇佣关系吗包工头与工人的关系具体要看包工头的性质。1、如果包工头有注册成为一个建筑公司,就是一个法人的形式,那么两者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出现劳动纠纷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劳动法。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2、如果这个包工头只是一个自然人(不具备法人的条件),那么两者的关系就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适用于民法的调整范围,故雇佣关系一旦出现纠纷,就只能通过调解或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二、雇佣关系的法律规定有是哪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06-17
    168人看过
  • 非法转包人雇佣人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分包、转包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如构成违法分包、转包,工伤保险责任应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实际施工人的前一手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与劳动者之间并没有丝毫的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遵循自愿原则。自愿就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志,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加给另一方。自愿原则包括:订不订立劳动合同由双方自愿、与谁订立劳动合同由双方自愿、
    2023-06-23
    310人看过
  • 工伤能报销雇佣意外伤残吗?
    雇佣意外伤残,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农合工伤报销吗农合工伤不能报销。工伤的费用是不能够按照农合进行报销的,工伤所花费的费用应当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受伤职工是不用进行医疗费用的承担的。工伤的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包含劳动者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劳动者因为工伤伤残残疾器具的配置待遇以及职工因为工作导致伤残而引发的伤残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8-12
    127人看过
  • 承揽与雇佣:区分包工与包料
    包工不包料是属于承揽还是雇佣不能一慨而论,还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承揽活动和雇佣活动都可以是包工不包料,也可是包工包料。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私人建房施工合同范本包工不包料甲方:乙方:甲方请乙方在建一幢日/田字型框架式水泥砖混结构四层半住宅楼,现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形式:甲方负责建房所需的钢筋、水泥、红砖、沙石灰、碎石等材料,并负责运到工地。乙方负责楼房的主体工程施工,及建房中的一切机械工具。二,工程工价:按楼面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元(包括批灰工钱)三,甲方责任:1,提供施工用水、电、矿泉水。2,及时提供一切需用建材。3,捣楼面时,每层加多支付人民币元给乙方,并提供工作人员每人快餐一份。4,另外要加给乙方的价钱:捣门尺加收元,捣地台加元。批灰外墙元。四,乙方工程内容:1,楼
    2023-07-09
    312人看过
  • 雇佣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吗?
    一、案例:徐某到一家工厂打工,因其违反操作规程左臂被机器轧伤,经医院诊断为左手毁损伤并进行了截肢术,工厂支付了徐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1.5万元。事故发生后,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订立的《职工伤残补助协议书》中约定:徐某为工伤,工厂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再一次性给予徐某伤残补助费、护理费和后续医药费总计4.5万元,协议为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终结协议,工厂今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协议签订后不久,工厂按约备齐了补偿款,但徐某随之反悔,认为协议的赔偿数额偏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撤销上述协议。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徐某的诉讼请求。二、点评:1、劳动者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了两套赔偿标准,即在劳动关系中适用工伤赔偿标准,在雇佣关系中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但按工伤标准计算的理赔额明显要低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3-03-22
    352人看过
  • 违法分包工伤责任如何认定
    1、通过申请由前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与前用工单位之间虽然不成立劳动关系,但根据人社部2013年第34号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和最高法院2014年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一款第四、五项规定,前用工单位对因工伤亡的劳动者是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2、直接起诉由包工头与前用工单位共同赔偿由前用工单位向因工伤亡的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是在劳动者一方向劳动主管部门提出这一申请的情况下而作出的。那么,劳动者一方是否可以不经这一程序,而以人身损害为诉因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包工头与前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呢?这里实际上涉及如何看待劳动者与包工头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也即究竟属于无效劳动关系还是民事雇佣关系?以及基于该两法律关系的请求权是否属于竞合?一方面,若将其作为无效劳动关系对待,则一般应走工伤认定之路径;只有在非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工伤认定的前提下,才可
    2023-05-02
    402人看过
  • 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的条件是什么
    雇佣关系中雇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即受伤的劳动者是不能申请工伤,然后获得工伤赔偿的。构成工伤的条件:(一)主体:必须是劳动者(二)主观方面:必须是非基于本人意志造成的事故伤害(三)时间方面:必须是工作时间(四)地点方面:必须工作场所或者与工作有关的场所(五)原因方面:必须是工作原因。在雇佣关系中受伤,雇工与雇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并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不能适用工伤,对于此类受伤,只能适用一般民事侵权。一、因为工作原因造成骨折属于工伤吗能否认定为工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3)还必须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即: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若仅仅是在上班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导致骨折的话,不能直接
    2023-06-26
    32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临时雇佣的工人发生事故如何处理, 临时雇佣工人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4
      临时雇佣的工人发生事故,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处理,不能认定工伤,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必须有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用工,都不能认定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
    • 超过60岁的雇佣关系人员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雇佣超龄工伤事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7
      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和用人单位的关系为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招用六十二岁的劳务雇佣关系人员,依法是可以的。如在工伤中发生伤害,不按工伤保险界定,而是按人身损害进行界定。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
    • 雇佣个人是否能够申请工伤认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0
      个人雇佣个人,一般不能成立工伤。认定工伤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个人雇佣个人属于雇佣关系,并非劳动关系,所以不能成立工伤。但是若有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则可以认定工伤。
    • 私人雇佣工伤私人雇佣工伤标准私人雇佣工伤赔偿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建议作三期鉴定与伤残鉴定作为证据,你如果实际支出并有证据支持,你可以向老板主张下列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工伤能判定雇佣关系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6
      雇佣关系是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但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要求雇主承担各项赔偿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