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需要如何行使
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以下情形行使撤销权。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在可撤销合同中,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对撤销合同有异议,撤销权人需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诉讼时只能以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在合同的保全中,因撤销权的行使,使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发生自始无效的效力,对第三人的影响颇大,为慎重起见,民法典特别规定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并以诉讼形式进行。虽然撤销权人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但具体期限有所不同。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撤销权的概念和特点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与代位权均为债的保全措施,其具有以下特点:
(一)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但撤销权与一般实体法上的权利不同,其不能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行使,而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
(二)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目的在于撤销债务人所作出的对债权人不利的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三)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从权利,其不得与债权相分离,债权让与时,撤销权与债权一起转移。
三、显失公平的撤销期限
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主要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主观要件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只有符合上述主客观两方面的要件,才能构成显示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裁决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的,按裁决履行,如果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撤销权的行使有一定期限,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否可撤销,合同显失公平如何处理
187人看过
-
如何以显失公平来撤销离婚协议
325人看过
-
显失公平撤销可以反诉吗
59人看过
-
显失公平撤销合同的期限
21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可否显失公平撤销
141人看过
-
显失公平的借条怎么能撤销?
431人看过
-
显失公平撤销权相关内容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21、依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对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3、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
-
显失公平能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6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合同中存在显失公平,那么是可以撤销的。 认定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二个要件: 1、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 2、由于前者而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
合同显失公平,合同撤销权的效力辽宁在线咨询 2021-04-06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合同法》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显失公平合同给撤销可否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3显失公平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
-
通过招投标签订的,如果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可否行使撤销权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6谁有撤销权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宣布无效。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经过多部门把关,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中标后签订的合同背离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直接向监督部门反映,一般会得到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