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赠送面积存在哪些隐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04:30:09 446 人看过

开发商赠送面积存在的隐患有:

(一)赠送面积不具有合法产权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不包括赠送面积;

(二)部分开发商赠送的面积设计不合理、实用性差,影响采光、通风及安全性;

(三)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为业主共有面积,可能被拆除。

警惕开发商赠送面积的陷阱

读者郭阿姨最近看中了南湖新区某知名楼盘的一套房子。打动郭阿姨心的除了小区优美的环境和周边完善的配套外,还有开发商赠送面积的承诺。郭阿姨说,开发商承诺将“赠送”10平方米左右的面积。郭女士看中的是一套80几个平方米的两房,开发商声称,赠送了一个挑空阳台和东南面阳台的一半面积,大约10平方米左右,开发商称,赠送的面积经过改造后可以变成一个房间,这样80几平方的两房就变成更适合三口之家生活的实用三房了。

看了户型,听了开发商的介绍,郭女士很动心,毕竟在当今楼市寸土寸金的时代,白送10平方米的面积确实是一个不小的诱惑。不过后来郭女士却了解到,开发商所承诺的这10平方米的赠送面积根本就不写入购房合同,也就是说,开发商“赠送”给郭女士的只是这块面积的使用权,而不是产权。对此,郭女士有点犹豫,她打进热线电话想咨询一下,开发商赠送的面积该不该写进购房合同,赠送的面积能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呢

吴涛律师解答说,购房者首先应弄清楚哪些才属于赠送面积。房产开发中,有部分“赠送面积”本身就是不能计入房屋的销售面积之内的,是不能计价销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阳台、露台、飘窗等这些地方本身就只能算一半面积或不算面积。因此,如果开发商将这些也计入“赠送面积”的范围,那开发商只是在玩炒作的噱头罢了。

此外,吴律师提醒大家,有的“赠送面积”只有使用权,如独立使用的露台、飘窗等;甚至有的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开发商不能约定为属于某一户业主使用,如公共的楼顶平台等。这些面积当然也不会计入产权。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赠送面积”因为不属于产权面积,所以今后如果遇到赠送面积缩水、拆迁、出售、继承、抵押等情况时,购房者的权益将很难得到保护,极易产生纠纷。

最后,吴涛律师也特别提醒购房者在面对开发商推出的“赠送面积”的诱人“馅饼”前,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三个问题:一,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其建筑成本可能已被分摊进了房价,购房者实际并非真正捡到便宜,买房更应该重点关注房屋的质量、配套等基本要素;二,一些“赠送面积”,如阁楼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受热受潮等问题,能否真正达到购房者预想的使用目的难以确定;三是,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进而实现“一房变两房”、“两房变三房”的梦想,并非由开发商说了算,这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因此在购买之前最好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约定,否则今后很容易发生纠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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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9日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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