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项必须经过股东会决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51:03 463 人看过

一、股东所持股份的表决权

股东的表决权是股东对于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表达赞成或否决的意思表示而参与决议的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为资合公司,由股东投入的划分为等额股份的资本构成。股东投入公司的资本的多少,股东在公司中享有的权利的多少,都是以股东所持股份的数额表示的。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不是按参加会议的股东人数来计算,而是以股东所持股份数来计算,除特殊情况外,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这是股份有限公司同股同权特性的体现。

二、无表决权股份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持有自己的股份。由于公司为独立法人,其股东为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否则会导致公司与其股东之间人格难以区分。因此,公司虽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但不能依其所持股份享有表决权。此外,根据其他国家和地区公司法的规定和实际做法,作为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的例外,优先股的表决权受到一定限制,这是因为优先股可优先参与公司盈利分配或者享有其他权利,其表决权应劣后于普通股方显公平。

三、委托出席和表决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依法行使表决权是股东最重要的权利,应得到法律的保障。当股东由于康原因、交通不便、时间不便等原因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以保证其表决权的行使。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向代理人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姓名,所参加的股东大会的名称,参加表决的事项,并由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名、盖章。书面授权委托书应当由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时向公司提交。除书面委托书外,其他委托方式,如口头委托、电话委托等无效。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范围内以股东的名义行使表决权,对所授权的事项以股东名义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代理人超出股东的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的,则该行为无效,公司应拒绝其超出授权范围的投票或者将其投票作为废票处理。代理人违背委托的意思投票,但未超出授权范围的,该投票对公司有效,由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

股份有限公司通常股东人数多,且股东仅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股东大会决议用多数决方式,不必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同时,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影响有轻有重,公司法依此规定了不同的决议方法:

(一)一般决议(又称为普通决议)只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简单多数通过即可。当然无表决权股份不应计入公司股份总数,也不得参加表决。

(二)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这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是为特别决议程序。对于特别决议所须表决权数,有些国家的公司法要求更高,须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公司法未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最低股份数。主要考虑是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须依法定程序通知股东,股东不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表明其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股东大会即可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进行表决,按照法定所需表决权数作出决议。这一做法可以方便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但是,这一做法可能导致股东大会决议不能代表多数股东的意愿,在股东之间引起纠纷,未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甚至可以另外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导致公司僵局。为了避免上述弊端,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最低股份数。

(三)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表决

公司法要求上市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同时要求公司董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此外,由于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对外提供担保对公司的重大影响,如果公司章程要求这些事项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则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对此事项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资产处置事项特指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情形,其决议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表决方法,即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重大资产处置的数额及该事项的表决方法,公司法未作规定,公司章程可作具体规定;公司章程对其表决方法也未作规定的,适应股东大会一般决议的表决方法,即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选举董事、监事的累积投票制

股东的表决权以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为原则,在选举董事、监事时也是如此。为了防止东大会中处于控制地位的股东凭其优势把持董事、监事的选举,致使持股分散的公众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丧失当选的机会,一些国家和地区借鉴议会选举的比例代表制,在公司法中引入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既可以集中向其中的一名候选人投票,也可以将表决权分配给数名候选人,以得票多者当选。在累积投票制度下,中小股东通过其投票权的集中使用,可以增加其提名人的当选机会。例如,某股份公司有1000股,其中某大股东占70%,其余股东占30%。如公司拟选3名董事,实行直接投票制,则只能是大股东中意的人选才有可能当选。而实行累积投票制,大股东的累积表决权数为2100票,其余股东为900票。如果其余股东将900票集中投向一名候选人,该1人必然当选;而大股东要想使其3名被提名人都能当选,则最少需要超过2700票,在这种情况下,大股东也只能保证其提名的2人当选。通过累计投票制,中小股东提名的人选有可能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监督,虽不足以控制董事会、监事会,但至少能在其中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使大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在行事时有所顾忌,有所制约,而实现董事会、监事会内部一定程度上的监督。

选举董事、监事时是否当然适用累积投票制,各个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立法例:一是选举董事、监事应当适用累积投票制,但公司章程可以排除适用;二是除非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有明确决议,否则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我国公司法采取后一种做法,没有强制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必须适用累积投票制,而交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由股东大会对此问题作出明确的决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会相关文章
  • 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为了保证公司股东相对自由地转让其股权,同时尽可能地维护股东之间的信任基础,我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由于立法过于简单,同时逻辑上存在一定问题,造成理论和实务界对公司法第35条“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理解上的混乱,引发了很多争议。笔者试就此发表一点个人浅见,与学界同仁共同探讨。对公司法第35条规定“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意义,主要有两种不同理解。一种认为,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才应该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这实质上是认为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不得转让[1].另一种则认为,不必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只要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就应该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这两种理解的差异关键在于股权的转让是否以“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为前提。主张前一种理解的理由在于
    2023-06-09
    378人看过
  • 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过半数的决议事项有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事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中一般决议事项可以由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作出约定表决,一般可以约定1/2通过有效,也可以约定更高的或更低比例通过有效。但对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包括: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作出决议的股东大会,需保存哪些材料?股东,会议,保存,反映,大会,决议作出决议的股东大会,需保存哪些材料?股东大会的决定是有法律上的意义的,必须具有合法性,也应当接受股东或者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查询,所以必须将有关的资料加以妥善保存:首先是会议记录,它是反映会议过程和会议结果的;其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册,这是会议的原始资料,也是会议参加者的记录;最后是代理出席的资料,最重要的是股东的委托书,它不仅是反映会议情况的,也反映了授权
    2023-07-11
    182人看过
  • 股东会前必须开董事会吗
    是的,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023-06-18
    66人看过
  • 股东会监事必须参加吗
    监事在被股东会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出席或列席股东会,如果股东会没有要求监事参加,监事也可以要求出席或列席。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这样就说明监事拥有召集或主持股东会的权利,这样也就显示其必然可以要求出席或列席股东会。公司解散必须要有股东会决议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据此,除上述第(四)、(五)种情形外,需要由股东会根据解散事由作出决议,此决议也是据以成立清算组的依据。
    2023-07-31
    395人看过
  • 会议通过过半数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过半数的决议事项有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事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中一般决议事项可以由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作出约定表决,一般可以约定1/2通过有效,也可以约定更高的或更低比例通过有效。但对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包括: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作出决议的股东大会,需保存哪些材料?股东,会议,保存,反映,大会,决议作出决议的股东大会,需保存哪些材料?股东大会的决定是有法律上的意义的,必须具有合法性,也应当接受股东或者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查询,所以必须将有关的资料加以妥善保存:首先是会议记录,它是反映会议过程和会议结果的;其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册,这是会议的原始资料,也是会议参加者的记录;最后是代理出席的资料,最重要的是股东的委托书,它不仅是反映会议情况的,也反映了授权
    2023-07-11
    207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是否必须进行吸收新股东?
    吸收新股东需要股东会决议。因为吸收新股东的行为是属于公司增资的行为。是属于涉及公司运营及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因此需要经过股东会的表决,且只有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的股东通过,才可以吸收新股东。《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东间转让股权需要股东会决议吗股东与股东之间内部相互转让股权,不必经股东会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023-07-06
    69人看过
  • 适用特别股东会会议须知的事项有哪些?
    一、适用特别股东会会议须知的事项有哪些?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要求。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存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定登记事项。公司在成立以后,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解散,导致公司消失;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导致公司解散,或者导致公司分裂。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涉及公司财产的变化,事关股东重大权益,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4、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变
    2023-06-02
    167人看过
  • 哪些采购项目必须经过招标程序
    《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按该法规定,中标是发包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前提条件。中标无效必然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023-06-05
    310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是否需先经过董事会通过?
    一、股东会决议是否需先经过董事会通过?股东会决议不需要经过董事会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是最高的。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是就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察人、审计员或清算人,确定其报酬;分派公司盈余及股息、红利;承认董事会所作的各种表册;承认清算人所作的各项表册;对董事、监察人提起诉讼,等等。形成普通决议,一般只要求有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股东出席,以出席股东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即可。特别决议是就公司特别事项作出的决议,如变更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资本;缔结、变更或终止关于转让或出租公司财产或营业以及受让他人财产或营业的合同;公司转化、合并或解散,等等。特别决议的形成要求较严格,一般要有代表发行股份总数2/3或3/4的股东出席,并以出席股东表决权的过半数或3/4通过。无论是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
    2023-06-19
    85人看过
  •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若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转让人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并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二、股权转让时间如何界定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办理周期是10个工作日。每个地方的时间不一样的,股权变更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国税,地税都要变更的。如果还有其他特批的,也要去变更或者备案的。5、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时间限制行使期限:30日。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2023-03-30
    286人看过
  • 商标转让必须要股东会决议吗?
    一、商标转让必须要股东会决议吗?商标转让必须要股东会决议,商标转让是《公司法》所规定的重大事项,由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就行了,并且一定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商标权转让属于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法规定在对这些事项作出决定时,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但是我国商标权法中所规定的商标权转让中并没有要求有公司股东决议公告,但必须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同意书,既然有同意书,那么就说明是需要股东会决议的。二、如何转让商标权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
    2023-04-13
    392人看过
  • 购买二手房有注意哪些事项,必须经过中介吗?
    一、购买二手房有注意哪些事项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1.权属审查。购买人要购买二手房,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没有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包括房产证及土地证)的房屋,不得买卖。2.买卖双方主体资格审查。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人。3.共有财产审查。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有无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审查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应当关注拟交易的房地产是否具有共有权人。4.权利限制审查。二手房买卖前,购买方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情况。5.他项权利设置审查。购买人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二、购买二手房必须经过中介吗购买二手房并不是必须经过中介。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
    2023-04-30
    116人看过
  • 增项用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增项用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增项用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股东会决议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的性质。二、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包括哪些?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
    2023-06-02
    459人看过
  • 股东会哪些决议需要公司法三分二表决事项才算通过?
    公司法三分二表决事项一、过半数的情况1、公司法三分二表决事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二)通过公司章程。(三)选举董事会成员;(四)选举监事会成员;(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
    2023-06-02
    12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会
    词条

    股东会是指公司中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享有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权力。 股东会是公司的核心机构,代表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在有... 更多>

    #股东会
    相关咨询
    • 买卖质押的股权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8
      股东会决议是否质押股权取决于债权人是否是同一公司的股东。1、股东对同一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其他股东进行股权设质,不受限制。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定股权质量,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处理,即股东会议决议。3、如果一半以上的股东不同意或购买该质押的股权,则视为同意质押。在这种情况下,还必须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应在股东大会上明确界定。期限届满,明示不购
    • 有哪些批准事项必须经过三分之二表决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07
      所谓三分之二多数的权利是指股东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此即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但也有例外,股权在有些情况下不等同于表决权。需要经过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 会议事规则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未经表决的议事规则不能够对公司股东起到限制作用、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这些都需要在股东会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 董事监事必须通过股东会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1
      是的,董事及监事成员的任职,一定要通过股东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董事、监事的产生过程具体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但是公司章程不能违背公司法。而且,通过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也是去工商局变更备案的前提。
    • 哪些事项需经全体股东通过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