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受理企业自主重组引发的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6:53:34 406 人看过

人民法院是否受理企业自主重组引发的纠纷,是一个非常慎重的问题。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受理企业自主重组产生的纠纷;对于政府主导的“非自主”重组,相关纠纷不是劳动合同履行产生的问题,也不是劳动争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企业自主重组产生的争议。文章主要包含三层含义:一是企业自主重组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第二,改革不是企业自己进行的,而是政府在引导和指导下进行的。改革引发的纠纷不是劳动关系,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民事权益发生纠纷,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是在确定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范围时,不应根据企业性质区别对待。企业自主重组与“非自主”重组有何区别。在政府主导的企业改革中,企业权利的转移不是企业的决定。企业自主重组是基于自身经济利益等因素,体现企业的自由意志。

(2)在某些情况下,政府主导的企业“非自主”重组中的资产调整和配置是免费的,而企业自主重组基本上遵循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3)双方的地位不同。在政府主导的企业非自治改制中,当事人之间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职工与企业之间是行政服从关系。企业自主重组的当事人原则上应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2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权利相关文章
  • 余杭法院受理首例“同性恋”引发的抚养纠纷案
    “我发誓爱陈某一辈子,并自愿承担今后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只希望与陈某永远保持难舍难分的感觉。”1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同性恋”之间的抚养纠纷案。原告陈某(女,40岁,余杭人)诉称:其与刘某(女,42岁,余杭人)原来是小姐妹。2004年离婚后的刘某因为眼睛残疾,耳朵也有毛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2004年9月,陈某应刘某要求照顾其生活起居,直到2007年9月,刘某想要回到其前夫身边而提出与陈某分手。在照顾刘某期间,陈某将全部心血放在刘某身上,因而陆续回绝了他人的介绍,放弃了新生活。但现在,刘某要回到前夫身边,却未对其3年多的付出有一个交代,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按每个月500元的标准,支付照顾费用20500元。原告陈某在起诉时,提供了刘某出具的一份《承诺书》。法官表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民主法律制度的完备,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维护自身权利的自觉性
    2023-04-25
    90人看过
  •  企业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类型
    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纠纷可以分为四类: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权、公司增资扩股引发的诉讼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错误登记引发的诉讼。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纠纷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包括:1.1.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主要是转受让双方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之履行和权利之实现而发生的争执;1.2.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1.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2.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权而引发的诉讼,主要指公司股东签名被他人冒用,导致其股权被转让并丧失股东身份的诉讼;3.因公司增资扩股而引发的诉讼;4.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了对公司股权进行错误登记或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不予登记或擅自将公司股东
    2024-04-19
    368人看过
  • 物业纠纷异地诉讼法院是否会受理
    物业纠纷异地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物业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物业纠
    2023-04-05
    342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引发纠纷可否由法院主持调解
    人身保险合同引发纠纷可不可以由法院主持调解案情简介:因保险人过错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支付保费利息周某系被告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在广东**银行翠微路支行营业部的保险营销人员。经周某介绍,2009年3月27日,袁某某在投保单上签名,同时代被保险人刘某某进行了签名,向保险公司投保了**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袁某某曾告知周某其准备出国,称有事可以和董某某联系。2009年3月30日袁某某出国。后保险公司将保险合同向董某某送达,董某某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袁某某已收到保险合同。2010年2月8日,袁某某回国看到保险合同后,认为周某存在代填投保单、合同内容与周某介绍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形,遂向315电子投诉网和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周某。2010年3月22日,袁某某填写了解除保险合同申请书,与保险公司签署了解除保险合同协议。2010年3月29日,保险公司将保费80万元退还至袁
    2023-12-14
    175人看过
  • 法院是否接受拆迁安置纠纷的受理?
    一般情况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而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但对于公民提起的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依法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违法变更拆迁补偿协议的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纠纷引起的诉讼通常属于行政诉讼,但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也受理。如何解决拆迁安置纠纷?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1)先裁后诉。行政裁决是解决纠纷的前置手段和必经程序。拆迁当事人发生纠纷,应先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裁决,对行政裁决不服的才能请求司法救济。(2)裁决的结果是强制执行的依据。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无论是否提起诉讼,县级以上人民
    2023-07-01
    81人看过
  • 法院是否会考虑受理广发信用卡纠纷?
    广发信用卡与法院法院会受理。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欠钱不还被起诉可能面临以下问题:1、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2、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3、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广发信用卡起诉法院广发信用卡起诉法院的标准:1、债务人因信用卡逾期还款而被债权人起诉的,在诉讼中,双方有权选择和解,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展开调解。当事人和解或调解的,可以就债务偿还问题展开协商;2、如果债务人暂时无法完全履行债务,可以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协商确定分期还款等;3、如果当事人达成和解,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结案,原告也可以选择撤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7-04
    258人看过
  • 公司重组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企业改制发生的纠纷,只要实质上符合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形式上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但是,改制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如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并不是企业和企业,人民法院不应将职工之间基于平等民事主体关系的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实际上采纳了上述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企业自主重组产生的争议”。可以看出,公司重组时,也可以通过法院办理。因为它也属于法院的范围。那么,我们需要对这方面的规定有一个更好的了解,这样我们才能知道如何去做。看完本文,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31
    404人看过
  • 企业重组主体的错位
    某乡镇集体企业,决定整体出售,出售方为此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为书记、市长、主管局长等官员,最后在出售协议上签字的也是市长。又有一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是百分之几百,进行资产重组,企业整体重组方案尚未出台,债务尚未清偿,分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却已经挂牌营运了。这些标榜着领导政绩的企业改制,都忽视了企业重组的主体问题。前者企业的所有者为全体职工,企业才是真正的出售主体;后者没有净资产可重组,只能进行资本重组和债务重组,最有发言权的是债权人,其不清偿债务,抛开债权人的分立,实质是假重组、真逃债。
    2023-06-09
    446人看过
  • 最高法:因企业改制引发的劳动争议案法院应受理
    最高法发布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加付赔偿金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正义网北京9月14日电(记者龙平川)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本次发布的司法解释条文虽然仅有18条,但其蕴含的内容却十分丰富。该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合理界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主体;合理分配了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明确细化了终局裁决的认定标准;理顺了仲裁与诉讼的相互衔接机制。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已经成为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数量增长幅度快、社会敏感程度高、涉及范围广、案结事了压力大的纠纷类型,最高法先后于2001年、2006年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统一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裁判尺度,依
    2023-06-09
    218人看过
  • 当中介组织引发企业法律纠纷时,是否应该这样做?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股东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验资证明等文件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出资。公司应当自缴足出资或者缴纳股份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的,依照修改后的《公司法》依法承担赔偿等相关法律责任,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核查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责令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承担资产评估的机构,验资或者验资报告因过失有重大遗漏的,予以更正。情节严重的,处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业
    2023-05-07
    236人看过
  • 米东区法院受理首例婚姻自主权纠纷案
    原告吴某与被告张某某一年前相识并恋爱,不久便同居,2009年年底双方筹备结婚,并拍了婚纱照。此时,张某某的父亲张某听到一些关于吴某的闲言碎语,便反对二人结婚,张某某对传言半信半疑,考虑再三后,提出与吴某分手。对此吴某坚决反对,可张某某主意已定,不愿意与吴某结婚。为此,吴某一纸诉状将张某某及其父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某父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典》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结婚自由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和强迫他人的婚姻自由。婚姻关系的存续是以感情为基础的,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双方最终不能结婚,说明双方没有牢固的感情基础,张某某不愿意与吴某结婚行为并无不当,不构成侵害婚姻自由权,故依法驳回了原告吴某的诉讼请求。(古丽加克热木)
    2023-06-13
    147人看过
  • “业主自治”引发争议
    业主委员会可以自己管理小区吗?近日,山东省青岛市颐中花园业主委员会因与物业公司就收费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又对该公司物业管理不满意,宣布要炒掉物业公司,自己管理小区。此举立刻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无独有偶,位于北京大兴的金华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一次招投标中对一家物业公司投了否决票后,也提出要自己管理小区。那么,业主委员会能管好小区吗?记者就此专门对有关业主和单位进行了采访。来自业主的声音对于为什么要提出自己管理小区,颐中花园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单女士认为,物业只是个中介服务部门,业主在处理小区事务时可以找社会上的专业服务公司来办,业主们完全可以不依赖物业公司,自己联系有资质的单位来管理。况且小区内有从事各种工作的退休人员,不少工作可以自己做,没有必要再花钱请物业。据估算,如果他们自己管理,一年只要5万元,而由物业公司管理则需要10多万元。北京金华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雍女士认为,目前在国内,政府部门
    2023-06-10
    220人看过
  • 因体制变动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法院应否受理?
    因体制变动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法院应否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体制变动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法院不应受理的复函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琼高法(民)他字〔1991〕2号《关于机械电子工业部第五研究所诉中国人民解放军38002部队后勤部土地、房屋、财产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认为:双方讼争的海南省三亚市榆林天然暴露试验站房屋、土地纠纷是因机械电子工业部第五研究所体制变动引起的,应由有关部门解决,不应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据此,本案应由第二审法院撤销第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2023-04-22
    237人看过
  • 引发物业纠纷的理由有哪些?
    1、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的纠纷。部分业主以收费依据不足、前期遗留问题、物业管理质量低下等原因为由拖欠物业管理费,以此作为“维护”自己权利的主要手段。这类案件在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占了大多数。2、业主委员会更替、业主或业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物业管理项目接、撤、管引起的纠纷。此类纠纷目前较为突出,如前任和现任业主委员会对各自合法性的认同、相关资料的交接发生的纠纷;前任的物业管理公司不退管、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进不来,前任物业公司不移交相应管理资料等。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起诉业主纠正违反业主公约行为的纠纷。针对业主、使用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业主公约,合理安全地使用物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在建议整改未果的情况下,通常通过起诉方式解决纠纷。4、因物业管理公司侵占业主共有物业引发的纠纷等。如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在电梯、屋顶、外墙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2023-02-16
    13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更多>

    #民事权利
    相关咨询
    • 企业自主改制引发的劳资争议人民是否受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因司法人员名义举报引起的纠纷法院是否受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公民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人以检举、控告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借检举、控告之名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他人名誉损害,当事人以其名誉权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企业私自资产重组主要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的实质在于对企业边界进行调整。从理论上说,企业存在着一个最优规模问题。当企业规模太大,导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应当剥离出部分亏损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业务;当企业规模太小、业务较单一,导致风险较大,此时就应当通过收购、兼并适时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开展多种经营,以降低整体风险。 从会计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
    • 为何会引发企业债务纠纷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8
      主要原因有:企业本身资金不足、遭遇合同诈骗、合同签订不明确。
    • 企业名称权起纠纷了,可以起诉吗,企业名称权起纠纷法院是否会受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5
      【1】企业名称权起纠纷了,可以起诉。【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原告以他人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等侵犯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等在先权利为由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与其在先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