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1:15:42 305 人看过

一、精神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有什么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少于一千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以千为计数单位。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方面

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1)适当补偿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不能完全客观地以金钱计量和赔偿。因此,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在离婚案件中,诉讼主体本身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决定了适用这一原则的必要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精神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侵犯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定方法
    由于具体情况的多样性,且在精神损害赔偿中必须考虑的因素较多,因此,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定很难有一个唯一的方法,必须综合以下几种方法全面评定:(1)斟酌法也称综合因素法。它是指综合考虑影响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各种因素来斟酌,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对于侵犯健康权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以下因素:①受害人遭受痛苦的程度;②侵害人过错的轻重;③侵害人的资力;④行为的具体情节;⑤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的态度即认错态度与程度;⑥诉讼当地的经济状况(2)参照法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参照有关法律规定、一些不确定的标准如受害人因健康权受损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或侵害人、受害人收入的状况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幅度。在我国,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非毫无法律规定,有关法律规定已对交通事故的抚恤金数额作了规定,可以此为参照,在以受害人因健康权受侵犯而产生的各种必需费用,如误工费、医疗费等为参照时,赔偿数额不宜超过各类费用的总和。在参照
    2023-06-05
    270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标准中的疑问解答
    (一)人人平等,不因人而异。这是世界各国立法的基本原则。几十年来我国立法也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司法实践是人与人不平等的。例如:我们国家的法学专家与教授编写的教科书上就明确写上:侮辱、诽谤党政领导、国际友人与侮辱诽谤一般人不一样。同样的侮辱、诽谤前者构成犯罪,后者构不成犯罪。笔者对此持反对意见。所以,确定本标准时不考虑因人面异,但考虑了侵害人因侵权产生的收益与受害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这样更科学、合理。名人的肖像权等都能得到相应的合理保护。(二)为什么按受害人所在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因为我国面积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收入差别太大,执行国家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不公平也不合理。同时考虑因侵害人的侵害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精神痛苦与打击,往往受害人不能正常劳动收入,按平均工资计算比按平均生活费支出计算更合理、公平。这样能起到保护合法者,惩罚与教育违法者的立法目的。(三)为什
    2023-06-13
    155人看过
  • 广东细化精神赔偿数额
    广东省检察院联合广东高院、省公安厅召开了专题联席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对错拘错捕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及数额等,最高赔偿可达30万元。坐监11年,获赔82万元国家赔偿,开平人黄某某申请国家赔偿案日前得到最终解决。10月31日,广东省高院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黄某某已于10月29日到省高院财务科办理了领取国家赔偿金手续,其中黄某某失去人身自由赔偿金额66.5889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万元。(南方网11月1日)无辜坐牢11年,这对开平人黄某某是很不幸的事情,但幸运的是,他终于平反了,而且还获得了精神损害抚慰金16万元。这个精神赔偿可真是来之不易,如果他不是在广东省而是在其他省,他或许很难拿到精神赔偿。即便是为媒体广泛报道的赵作海案,赵得到了国家的65万元,但是,这65万元中,50万元为国家赔偿金,15万元为生活困难补助费,并没有精神赔偿的名分。早在2010年12月《国家赔偿法
    2023-06-05
    370人看过
  • 交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怎么确定,赔偿要注意什么?
    一、交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怎么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
    2023-02-18
    138人看过
  • 征地树苗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
    国家征地苗木赔偿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拆迁补偿什么树苗最贵没有法律规定,可依本地市场行情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
    2023-07-07
    289人看过
  • 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的因素有哪些
    一、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的精神损失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谓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与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予以抚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的因素有哪些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
    2023-06-20
    454人看过
  • 关于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许多人关心精神损害到底应当怎样赔、赔多少?《解释》公布以后,对赔偿数额仍然没有一个“说法”,有人对此感到失望,认为《解释》仍然没有解决人们最迫切关心的问题,精神损害到底怎么赔仍然是一个未知数。我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是抚慰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对精神痛苦客观上不能作出数理评价,而且精神痛苦的个案差别是比较典型的,统一确定赔偿数额没有科学依据,也难以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赔偿数额只能在个案当中斟酌确定,具体平衡。这既非“法制不健全”,也非“缺乏可操作性”——如果这样来理解,那本身就是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和性质的误解。关键是人们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合理期待,应当符合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一般价值取向,这在任何国家都不能例外。正确认识这个问题,合理的赔偿数额就是可以预期的,审判实践本身也会给这种合理的预期提供经验的基础。
    2023-06-08
    166人看过
  •  探讨车祸精神损失赔偿的数额
    精神损失费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具体数字,但由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情节、后果、获利情况、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在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按伤残等级计算,每一级5000元。精神损失费由保险公司在理赔范围内支付。由于精神损失费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因无形损害而请求金钱救济的制度,因此没有具体的数字。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交通事故中有的按伤残等级赔偿,按每一级5000元计算。精神损失费由保险公司在理赔范围内支付。精神损失费由谁支付?精神损失费是指在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人家属因被告人的侵害行为而导致精神痛苦所应获得的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精神
    2023-11-24
    349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数额确定
    损害赔偿金
    (一)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理论标准及我国立法的选择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标准是国家针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致使相对人精神损害时,所支付的金钱赔偿标准。在理论上有三种不同的赔偿标准,即惩罚性标准、补偿性标准、抚慰性标准。惩罚性标准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不但要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失,还要承担惩罚性的费用。补偿性标准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向受害人支付的金钱赔偿并须以能够弥补受害人实际所遭受的损害为标准。抚慰性标准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不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给予全部的赔偿,只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受害人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标准是要与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法治发展状况等等社会相关因素结合起来考虑。新《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奉行的标准应该是抚慰性标准。
    2023-04-24
    367人看过
  • 江苏省工伤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作出了规定。通常来说,江苏省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重庆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工伤待遇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停发工资的停留期限,再申请具体索赔金额。十级工伤赔偿的标准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留费、护理费,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单位购买了社会保障的,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障的,上述补偿全部由单位承担;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障的单位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
    2023-07-01
    85人看过
  •  确定商标权侵犯赔偿数额的方法?
    这段文字讨论了如何计算侵权人的利益和被侵权人的损失,以及如何确定侵权人的赔偿金额。在侵权期间,侵权人从每件侵权商品中获得的利润和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数额应当被考虑在内。此外,被侵权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也应该被计算在内。如果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很难确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情节判决被侵权人赔偿50万以下。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遭受的损失。侵权人在市场上销售侵权商品,降低商标注册专用权人商品的销量,减少的总销量乘以每件商品的利润。第二,根据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侵权人在侵权期间从每件侵权商品中获得的利润乘以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数额。在判断侵权人的利益时,应当增加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三是给予法定赔偿金额。对于一些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很难获得足够的证据来确定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情节判决被侵权人赔偿
    2023-11-02
    467人看过
  • 公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公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公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金如何计算?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应遵循以下两项原则:抚慰为主,补偿为辅;允许法官自由裁量。另外,确定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金,应当以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性质和功能为依据。公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金如何计算?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应遵循以下两项原则:1、抚慰为主,补偿为辅。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以货币等价物予以度量。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利用这种责任方式缓和或解除受害人精神上遭受的痛苦,对受害人起到抚慰的作用。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和赔礼道歉等非财产责任形式并用,对受害人要求的过高的赔偿额不应全部予以支持。2、允许法官自由裁量。基于精神损害的特殊性质,无法对其进行精确的计算而只能由法官根据具体情事裁量估定赔偿额。需要考虑的因素有:违约行为的情节、合同目的的特殊性、违约方的获利情况及其承担责任的能力、违约造成的后果、受害人的情况、当地
    2023-06-05
    431人看过
  • 祝律师: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因素
    作者:祝文贺律师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祝文贺律师预约电话:13520596723电子邮箱:17508666@qq.com北京民事律师网:http://zhwhbj.blog.163.com
    2023-06-08
    499人看过
  • 影响离婚精神赔偿数额有哪些因素
    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到底要怎样确定,这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它不像财产损害那样可以通过一定标准来确定,这就使得它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任意性。虽然我们不可以对离婚精神损害有一个统一的指标,但是我们可以大概地确立一些概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让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在具体实践中有一个大概的标准。依据司法解释的内容和在审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官的具体做法,我们大致认为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1、具体的侵权情节,比如重婚与与他人同居相比,重婚的侵权行为更恶劣;2、加害人过错程度,比如加害人是否主观上故意;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同样的侵害行为,因不同的承受能力,受害方的精神损害程度不同;4、其他情节,比如结婚时间的考虑,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投入越多,时间越长,期待将来对方能够回报的就越多;5、当地经济条件,这主要考虑执行上的问题。虽然离婚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有一个大
    2023-04-26
    246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因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本人或者受害人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侵犯下列权益: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 更多>

    #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精神赔偿数额,赔偿精神损失的方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数额(一)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通过对受害人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二)公平合理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具体要求是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
    • 怎么确定交通精神赔偿数额,交通精神赔偿的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怎么确定交通精神赔偿数额多种因素影响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到底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向肇事者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大小主要取决于伤害程度、受害者年龄、肇事者的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以及具体案件审理情况来看,目前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大体由以下因素确定: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受害者的年龄、肇事者的过错程度、肇事者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 怎么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09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关于怎么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申请交通精神赔偿注意事项,怎么确定精神赔偿的数额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申请交通精神赔偿注意事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只能由自然人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2、当事人在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应当把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一并要求侵权人赔偿。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就是说,如果先就财产损失提起赔偿并且法
    • 精神数额确定因素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应以如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的情节;(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