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盗窃转化为抢劫是否属于入户抢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0:12:04 92 人看过

(1)对入户盗窃过程中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只要行为人在户内实施暴力,应按“入户抢劫”论处。理由是:根据《刑法》第269条及《抢劫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入户盗窃转化为抢劫,且均应当按“入户抢劫”论处。

(2)行为人入户盗窃被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如暴力及暴力相威胁发生在户内,无论造成被害人伤害后果如何,均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直接按抢劫罪定罪量刑。理由是:“入户”已作为盗窃等一般违法行为转化为抢劫罪的考虑因素,而再认定为“入户抢劫”,有违双重评价原则,系我国刑法所禁止。

(3)入户盗窃被发现,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如暴力行为发生在户内,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既要考虑行为人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主观目的,也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与危害后果。即行为人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定“入户抢劫”;如果暴力程度很小,情节轻微,造成轻微伤伤害结果的,则定基本型抢劫。理由是:根据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行为人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论是从犯罪情节还是危害后果上看,为逃跑而使用暴力程度较轻,情节轻微,造成轻微伤伤害结果的,与基本型抢劫的犯罪情节与危害后果更为相当,定基本型抢劫足以罚当其罪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入户相关文章
  • 入室盗窃户外抗拒抓捕是否构成入户抢劫
    2006年2月27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梁某某携带小手电筒及钥匙等作案工具,窜至泗洪县城头乡农贸市场附近,翻墙进入冯某某家院内,用冯某某放在窗台上的门市钥匙将冯某某家门市南门打开进入室内进行盗窃。当被告人梁某某携带所窃猪饲料、香烟、肥皂等物品准备离开现场时,被冯某某发现并抓住,被告人梁某某挣脱后打开该门市的北门跑到门外路边时,又被冯某某抓住,被告人梁某某在挣扎不得脱身的情况下,对冯某某拳打脚踢,致冯某某多处软组织损伤。[分歧意见]对本案中被告人梁某某的行为定一般抢劫罪还是入户抢劫罪有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属一般抢劫。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梁某某入户盗窃时被发现,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抗拒抓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7日通过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2023-06-11
    340人看过
  • 在合租的宿舍抢劫不属于“入户抢劫”?
    对入户抢劫的认定,关键问题是对户的理解。按词典解释,户指的住户,人家,一家称一户。对于刑法第263条规定中户的含义,如何认定入户抢劫,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还是存在着较多的认识分歧,归纳起来大致有四种观点:1、户指居民私人住宅(包括住室和宅院),不包括其他场所;2、户指固定场所,即以此为家的场所,如私宅及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宾馆房间及值班宿舍等临时居住场所;3、户指人长期或固定生活、起居或者栖息的场所,包括私人住宅以及宾馆房间、固定值班人员的宿舍等场所;4、户指私人住宅,以及其他供人们生活、学习的建筑物,例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办公场所、公众生产、生活的封闭性场所。由于上述观点差异较大,导致司法实务中适用法律混乱,量刑失衡现象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针对上述问题,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入户抢劫作出了司法解释,较为明确地阐明了立法意图。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的
    2023-06-11
    287人看过
  • 进入超市抢劫能否构成入户抢劫
    案例介绍:2008年3月28日3时许,被告人楚某伙同于某、高某预谋盗窃后来到某市一超市准备实施盗窃。楚某一人先从超市后窗户进入超市,被居住在超市内的业主刘某发现,楚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威胁刘某,双方发生厮打。在厮打中,被告人楚某看见于某、高某站在窗外向超市内看时便喊:“进来,快点。”于某、高某就用石头将超市前门玻璃砸碎进入超市,楚某、高某用拳头击打刘某,将刘某制服后,于某和高某将收款台内的人民币49.50元以及香烟十条(价值人民币1036元)抢走。[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的抢劫发生在被害人的超市停止营业后,此时超市已于外界相对隔离,且被害人刘某在其超市停止营业后在超市内居住,故被告人楚某、于某、高某的行为构成入户抢劫。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害人刘某的超市系用于营业,并非用于住宅,不具备家庭生活的基本特征,被害人刘某在只是为了营业方便或超市安全临时在超市内居住,故被告人楚某、于某、高某的行为不构
    2023-06-11
    199人看过
  • 进入有人居住的电话亭内抢劫行为人是否属入户抢劫
    一、进入有人居住的电话亭内抢劫行为人是否属入户抢劫进入有人居住的电话亭内抢劫行为人不属入户抢劫。是否是入户抢劫要结合案件具体认定,要符合下面几个条件:首先,“入户抢劫”中的“户”必须是供他人家庭生活的场所。其次,“户”还必须具有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场所特征。再次,在判断特定场所是否是“户”时必须结合以上两个特征来综合判断。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抢劫罪,并在该条第(一)项中规定了“入户抢劫的”作为处罚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之一。刑法之所以将“入户”情节作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来考虑,是因为该种抢劫行为发生在居民生活的私人空间,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是行为人主观恶性极大的重要体现。二、入户抢劫的构成条件可归纳为两点:(1)一是入户具有非法性,即未经主人的同意擅入私邸,进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也就是以实施抢劫犯罪为目的,非法侵入他人的住所,具体表现形式多样,如公然破门而入,秘密侵入,欺骗侵入等等。但
    2023-06-03
    499人看过
  • 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
    2023-05-01
    286人看过
  • 江海明等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入户抢劫
    2002年3月18日,被告人江海明受老板委托租下南昌市北京东路63号店房(月租金400元)并交押金200元。同年4月10日,因老板嫌店面太小而退租。此后,该店的房子被被害人余来龙夫妇租下,既用于从事塑钢铝合金装璜的经营活动(个体工商户),又做生活起居之用。2002年5月8日上午,与被害人余来龙仅一店之隔的同样从事塑钢铝合金装璜业务的朱子根找到其朋友罗德成,称余来龙抢走其不少生意,要罗德成帮忙赶走余来龙。当天下午,罗德成找到江海明、林玉山(已判刑)、姚文杰3人并与朱子根共进晚餐。期间,罗德成提议以收回200元押金的名义去找余来龙的麻烦,朱子根则说无论如何要把余来龙赶走。当天晚上,被告人江海明伙同林玉山、姚文杰,窜至南昌市北京东路63号店门口,当时余来龙夫妇正在门口乘凉,未关店门。江海明叫余来龙进店,在店内,林玉山首先朝余来龙的腹部打了一拳,接着被告人江海明也上前朝余来龙的腹部打了几拳,并说:
    2023-06-11
    288人看过
换一批
#户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入户
    相关咨询
    • 入户抢劫入户盗窃转化入户盗窃怎么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3
      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 (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
    • 入户盗窃入户抢劫如何认定入户抢劫是否构成犯罪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0
      发现入户盗窃,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为威胁,如暴力发生在室内,此时需要区分暴力的程度和危害的大小。若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则应定入户抢劫,反之,若仅造成轻伤,则应定转化型抢劫。由于按照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造成轻伤结果定基本抢劫已足以罚当其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因发现入户盗窃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受到暴力威胁的,视为入户抢劫。可见,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
    • 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一般是怎样处罚的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1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首要抢劫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 入户盗窃拒捕是否转化为入户抢劫,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13
      入户盗窃拒捕不一定转化为入户抢劫。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他人家庭与外界相隔离的区域进行盗窃,入户盗窃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抢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
    • 入户盗窃如何认定进入抢劫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5
      入户盗窃转化入户抢劫的认定: 1、行为人实行犯罪行为时,是以暴力或胁迫等方法,且受害人是知情的; 2、行为人以暴力或胁迫等方法使受害人失去反抗能力,从而实现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