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毒品犯罪适用死刑的探索和完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1:20:42 276 人看过

法律对毒品犯罪适用死刑除明确规定一个数量标准外,还应根据审判实践情况,规定罪犯具有哪些从重情节方可适用死刑,这样既能有效控制死刑的适用,又能够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关键词:毒品犯罪死刑适用

适用死刑打击日益严重的毒品犯罪,是我们目前在禁毒斗争中的一项重要手段。由于死刑这一刑种剥夺生命的特殊性,使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务必应当慎重。从近年来的审判实践看,对那些受毒贩利诱而实施毒品贩运活动的,其贩运毒品数量已达到判处死刑标准,又无其他法定的从轻情节的边民、因生活无着的下岗人员、无业人员、刚满十八周岁的人员,我们建议对这类罪犯可不予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对毒品案件中适用死刑,应以法律的形式对适用情形予以明确,而不应仅仅制定一个毒品起点数量。因为,纵然毒品数量是一个重要的根据,但不是唯一依据,为此,法律对毒品犯罪适用死刑除明确规定一个数量标准外,还应根据审判实践情况,规定罪犯具有哪些从重情节方可适用死刑,这样既能有效控制死刑的适用,又能够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于毒品案件判处死立刑的要从严把握,这也是符合我国刑事政策的,故在审理毒品案件中,对适用死刑的,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对走私、贩卖、运输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达到死刑数量,没有任何从轻、减轻情节的前提下,可以判处死刑。

2、对走私、贩卖、运输毒品达到死刑数量,但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不判处死刑。

3、特情引诱犯罪的因素不能排除的,无论毒品数量多少,均不判处死刑。

4、公安机关在获悉毒品犯罪的线索后,为了准确地掌握犯罪分子的动态,指挥特情打入犯罪团伙,选择时机破案的;特情本身不介入毒品交易的任何一方,仅只将获悉的情报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使案件得以侦破的,量刑时不应受特情问题的影响,对罪该判处死刑的应判处死刑。

5、毒品所有者在寻机贩卖时找到特情,特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后,以买主或买主代理人身份与毒贩接触,使毒品交易在公安机关监控下进行并当场抓获的,不属特情诱人犯罪,对罪该判处死刑的应判处死刑。

6、对于特情为毒品买卖双方牵线搭桥,即特情得知有人要卖、有人要买后,促成双方交易。对这类案件,卖方应从严判处,买方可适当从轻处罚,二般不适用死刑。

7、无直接证据证实,仅凭间接证据认定的,量刑时应保守判处,一般不判处死立刑。

8、预备案件,按未遂处理,不宜判死刑。

作者:保山中院研究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死缓制度的适用与完善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独创的一项刑罚制度。它从无到有,从适用对象的特定到不特定,从不完整到比较完整,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死缓制度的确立,是贯彻“少杀、慎杀”政策的具体体现,对于限制和减少死刑的实际适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比较好的刑罚制度。毋庸讳言,透过司法实践检验,也暴露出死缓的规定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给司法适用带来了困惑,有继续完善的必要。死缓的适用条件死缓是死刑的组成部分,不是独立的刑种,是死刑执行的一种方式。《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由此说明,适用死缓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即在特定情况下,可有条件地不予处死。1.什么是罪该处死,如何正确理解与把握?这里说的罪该处死,有两层意思,一是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达到了应当判处死刑的程度,否则,不
    2023-04-22
    193人看过
  • 【毒品犯罪的特点】禁毒和打击毒品犯罪的对策
    禁毒和打击毒品犯罪斗争是一项艰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城区各部门分工配合、通力合作,走专门机关和群众广泛参与相结合,实行群防群治,在城区中深入持久地开展禁毒斗争。1、在城区中大力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提高城区人口的整体素质。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建立包括农村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不致产生为谋生存而从事毒品牟利的现象,从而在城区中逐步消除毒品滋生、蔓延的土壤。2、司法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城区公安分局要加强缉毒队伍的建设和加大禁毒设备的投入,增加毒品犯罪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毒品犯罪的破获率,另外还要加强对城区的旅社、旅馆和出租房的监管工作,要求各旅社、旅馆加强人员入住的登记工作,禁
    2023-06-11
    332人看过
  • 取保对毒品犯罪是否适用?
    毒品犯罪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进行取保。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重婚罪能够取保候审吗重婚罪是否适用取保候审,要视具体案情来定,如果是没有其它在案的罪行,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2023-07-06
    270人看过
  • 对走私毒品大麻的犯罪如何适用刑罚
    走私毒品大麻刑法规定的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2023-06-12
    220人看过
  • 毒品犯罪法律适用若干问题探讨
    毒品乃万恶之源。毒品带来的社会危害日趋严重,不仅诱发大量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更严重的是影响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本文着眼于毒品犯罪司法实践,从对毒品概念的理解出发,对毒品犯罪法律适用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一、关于毒品的界定(一)毒品的含义及特征我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该法条定义指明了我国毒品的主要种类及毒品的特征。司法实践中对毒品的概念及范围存在模糊认识。笔者认为,对毒品概念的理解,应把握毒品具有成瘾性、毒害性、违法性三个特征。成瘾性是毒品的本质特征。成瘾性在医学上也称为药物依赖性或药瘾,是指由于反复使用某种药物而产生的身体或心理依赖,或二者兼而有之的状态,有的还产生耐药性。毒品能给子吸毒者产生精神清爽感、欣快感
    2023-06-11
    141人看过
  • 毒品犯罪死刑量刑标准对哪些犯罪有效
    毒品犯罪死刑的适用标准是:1、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2、有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一、走私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三、走私海洛因多少克判无期徒刑走私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有可能判无期徒刑。
    2023-04-05
    421人看过
  • 探究毒品犯罪和走私的区别
    毒品犯罪和走私的区别如下:走私毒品是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境的行为,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偷税罪与走私罪有什么区别偷税罪与走私罪的区别由于偷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偷逃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二者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两罪的主要区别是:l、偷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而走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2、偷税罪违反的是税收法规,而走私罪违反的则是海关法规
    2023-07-02
    170人看过
  • 毒品再犯不适用缓刑和假释
    刑法总则规定了累犯,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了毒品犯罪的再犯,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是针对毒品犯罪的特殊条款,对同时符合毒品犯罪再犯和累犯条件的被告人来说,存在法条竞合问题,按照特殊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应当适用再犯条款。如果同时适用累犯和毒品犯罪再犯,就会对被告人同一个情节两次从重处罚。因此,《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同时构成再犯和累犯的被告人,一律适用《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的再犯条款从重处罚,不再援引《刑法》关于累犯的条款。刑法规定对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对毒品犯罪再犯可不可以适用没有明确规定。《意见》规定对再犯不适用缓刑和假释,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1、刑法规定毒品犯罪的再犯目的是为了从重打击毒品犯罪分子,对毒品犯罪再犯不适用缓刑和假释体现了立法精神;2、从刑法规定的内容来看,毒品犯罪再犯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别累犯并无根本上的区别,比照危害国家安全特别累犯的规定,毒品犯罪再犯应当不适用
    2023-06-11
    126人看过
  • 食品安全犯罪中财产刑设置的缺陷与完善探讨
    刑法第143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三个量刑幅度:第一,足以造成严重食品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即本罪危险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第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即本罪实害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第三,后果特别严重的,即本罪结果加重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144条规定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三个量刑幅度:第一,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即本罪行为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第二,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即本罪实害犯,处5年以上10年以
    2023-04-12
    317人看过
  • 毒品上下家犯罪的死刑应用
    第一,对于贩卖毒品案件中的上下家同时判处死刑应当慎重。要结合其贩毒数量、次数及对象范围,犯罪的主动性,对促成交易所发挥的作用等因素,综合考虑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慎重、稳妥地决定死刑适用。第二,对于买卖同宗毒品的上下家,涉案毒品数量刚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一般不能同时判处死刑;第三,不宜判处下家死刑的情形。如果上家主动联络销售毒品,积极促成毒品交易,而下家购入毒品尚未售出的,一般不宜判处下家死刑;第四,不宜判处上家死刑的情形。如果下家主动向上家约购毒品,对促成毒品交易起更大作用,而上家并非持毒待售的,一般不宜判处上家死刑。第五,涉案毒品数量达到巨大以上的,也要综合上述因素决定死刑适用,不必然判处二人以上死刑。第六,程序性要求,不得为了多判死刑而将相关案件分案处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不得为多判处死刑而人为地将毒品共同犯罪案件或者密切关联的上下游案件分案处理;因客观原因造成分案处理的
    2023-06-04
    195人看过
  • 管制刑之完善探讨管制刑之完善探讨
    刑事政策的基本理念——刑罚的轻重不是在成不变,而是以时间与地点为转移,尤其是犯罪的态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刑罚的规模和强度,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利亚指出:“刑法的规模应该同本国的状况相适应。在刚刚摆脱野蛮状态的国家里,刑法给予那些僵硬的心灵的印象应该比较强烈和易感。为了打倒一头狂暴地扑想枪弹的狮子,必须用闪击。但是,随着人的心灵在社会状态中柔化和感觉能力的增长,如果想保持客观与感受之间的稳定关系,就应该降低刑罚的强度。”首先,对管制刑的适用范围进行改进,其一是依法适用管制刑,在刑法规定的前提下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适用管制刑。同时在适用管制刑时,应积极发挥我国刑事政策的调节作用。避免“不管不流”、放任自流。在拘役与管制并科时,应优先适用管制刑;对于过去刑法未规定适用管制刑而现行刑法规定可以适用管制刑的领域应尽可能适用,避免管制刑在这些领域“形同虚设”。其二是拓展管制的适用范围,管制作为一种限
    2023-06-11
    273人看过
  • 死刑适用于几年内的毒品贩卖罪
    贩卖毒品达到以下情形才会判死刑:1、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贩卖毒品多少克判死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巨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7-04
    231人看过
  • 对于贩毒罪犯,判处死刑是否合适?
    男性有贩卖毒品案可以判死刑。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能否判死刑,并不是根据性别去判定,而是根据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去确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对不会因为男女性别差异出现量刑的区别。贩卖毒品要判死刑吗贩毒情节严重会被判死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主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4、以暴力抵制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
    2023-07-02
    394人看过
  •  死刑标准:毒品犯罪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毒品犯罪死刑的标准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罪行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行为;毒品数量达到死刑的标准,并且是毒品犯罪的累犯,如果还涉及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毒品的行为,将会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毒品犯罪死刑的标准包括:毒品犯罪集团的主要成员、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罪行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行为;毒品数量达到死刑的标准,并且是毒品犯罪的累犯,如果还涉及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毒品的行为,将会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哪些行为属于毒品犯罪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而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因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属于毒品犯罪,且无论数量多少,都
    2023-08-21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毒品共同犯罪如何的死刑适用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毒品共同犯罪案件的死刑适用应当与该案的毒品数量、社会危害及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一)涉案毒品数量刚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的,要尽量区分主犯间的罪责大小,一般只对其中罪责最大的一名主犯判处死刑;各共同犯罪人地位作用相当,或者罪责大小难以区分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二名主犯的罪责均很突出,且均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也要尽可能比较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
    • 毒品犯罪案件的死刑适用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7
      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问题[4]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应当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毒品犯罪的打击重点。必须依法严惩毒枭、职业毒犯、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或者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必须坚
    • 对走私毒品大麻的犯罪如何适用刑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2
      走私毒品的犯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规定: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
    • 毒品犯罪可以缓刑吗,毒品犯罪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哪些犯罪不能缓刑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我国法律对缓刑的规定,是不分犯罪类型的。也就是说毒品犯罪也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原判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二、我国法律规定不能适用缓刑的: 1)累犯不能适用缓刑,所有累犯一律不适用缓刑,这是绝对条件,不存在任何例外; (2)被判处管制和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犯
    • 哪些毒品犯罪可判死刑哪些毒品犯罪可不判死刑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8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非法持有毒品罪最高法定刑是无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最高法定刑是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