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有期徒刑时间怎么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20:07:32 150 人看过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非法拘禁一般判有期徒刑多长时间?
    非法拘禁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非法拘禁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男子闹市街头劫持小女孩警方有没有受到罚非法拘禁罪的处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八旬老汉囚禁女子惹纠纷非法拘禁罪怎么量刑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三、非法拘禁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非法拘禁罪是行为犯。行为犯不需要发生
    2023-06-28
    179人看过
  • 有期徒刑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计算?
    一、有期徒刑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2023-06-22
    133人看过
  • 缓刑期间又判实刑怎么算时间
    一、缓刑期间时间怎么算的我国刑法典第73条第3款规定,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认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认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1)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提出抗诉的,从判决之日起经过10日生效,即为判决确认之日(死刑判决除外)。▼(2)对于上诉或者抗诉的案件,二审判决宣告之日即为判决确认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追诉的时间怎么算的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是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
    2023-03-23
    246人看过
  • 法院判决滴水喷人罪犯多少年有期徒刑
    如果是属于正当的防卫,那就不需要负任何责任,但如果用来非法使用,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辣椒水这个大家都是知道,一般都是防狼喷雾,在一些紧急情况的时候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多少年过失伤害罪致人死亡,一般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的话,则可以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定义为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即要求行为人的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且客观上发生了死亡的事实,与此同时还要求这两者在刑法的角度上存在因果关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需具备四个要素: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3、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
    2023-07-04
    465人看过
  •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时间
    在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无期徒刑的期限是终身,但以后根据条件可能获得减刑、假释。所以刑罚的期限从短到长是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一、判刑最短多少年时间拘役的刑罚时间最短,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若是数罪并罚的,接受刑罚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刑罚的主刑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判刑最短按年限计算的话则是管制。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因此拘役的刑期是最短的。二、管制拘役含义有哪些管制和拘役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方式,两者经常被混淆。一、管制是对犯罪人限制人身自由但不予关押的刑罚;拘役则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施劳动的刑罚。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
    2023-06-26
    141人看过
  •  法院建议判处3年有期徒刑
    检察院的量刑标准为三年,法院会根据案情的轻重来判断是否适用缓刑。法院判决三年以上的刑期不可能是缓刑,因为缓刑条件是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构成累犯者。检察院的建议刑只是作为参考。检察院的量刑标准为三年,法院会根据案情的轻重来判断是否适用缓刑。一、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法院会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检察院的建议刑只是作为参考;二、如果法院判决三年以上的刑期,则绝对不可能是缓刑。因为缓刑条件是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构成累犯者。 【 检 察 院 建 议 刑 罚 】 三 年 以 上 刑 罚 不 适 用 缓 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这些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
    2023-09-15
    361人看过
  • 有期徒刑判决后的实施方法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民法典民间借贷官司判决后如何执行债权纠纷胜诉后可以依据法院判决书向债务人追讨欠款,如果债务人拒绝支付,可以把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让法官把债务人的财产查封或冻结,申请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2023-07-06
    395人看过
  • 法院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判六个月缓刑一年,就是在一年内,没有违法行为一年以后,不在执行有期徒刑,如果在一年期内,有其他犯罪行为,应当重新执行6个月有期徒刑,如果在缓刑期内犯罪行为应当把前罪和后罪合并进行处罚,缓刑是对于不是累罪的罪犯实行的,不至于危害社会的罪犯实行的。简单的说,在这一年缓刑期内,犯罪人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年期满,就不再执行6个月的有期徒刑了;如果在一年缓刑期间内,犯罪人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撤消缓刑,执行6个月的有期徒刑,既收监执行刑罚。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就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一年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刑罚(有期徒刑6个月)暂不执行。在一年的考验期内,根据具体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有期徒刑6个月)。一年的考验期内,须遵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规定定期向
    2023-05-01
    189人看过
  •  法院判决前羁押时间能减少刑期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那么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也有类似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那么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刑期计算规则管制刑期计算规则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它对管制刑期的计算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管制是一种刑罚,它的特点是罪犯被限制在指定的地点或范围内自由活动,但不剥夺其身体自由。管制刑期的计算方式有两种,分别是按照犯罪轻重和按照犯罪性质。按照犯罪轻重计算管制
    2023-11-25
    247人看过
  • 有期徒刑减刑最早从几年时间算起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如果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如果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如果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无期徒刑最多能减到多少根据相关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无期减有期多少年据法律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等法定减刑情节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但是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
    2023-06-27
    188人看过
  • 法院判刑的话拘留时间算不算?
    一、法院判刑的话拘留时间算不算?拘留所的时间并不会算在坐牢时间里,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是两种不同的处罚,对于犯罪主体而言,其犯罪行为在被发现之后,一般不会被直接判刑,而是会首先侦查,为了防止该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实施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可能会将其拘留在派出所。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刑后,判刑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事案件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为:(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2023-04-28
    305人看过
  •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执行期间的起算是怎样计算的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一、刑法中的第八十条分别有什么意思该法条的内容是有关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方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是从裁定减刑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狱的规则、接受教育改造,并且在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那么就可以依法减刑。但是要注意减刑后实际执行期限不能够少于十三年。二、黑恶势力犯罪可以减刑吗黑恶势力犯罪,除了明确规定限制减刑的,其他的都是可以减刑的。如果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且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都可以减刑。但如果涉黑达到十年以上犯罪的,在减刑时从严控制。能否减刑,这个跟罪犯在监狱里的劳作表现情况以及罪犯的日常表现
    2023-06-26
    285人看过
  • 刑期判决羁押计算时间是怎样的
    一、刑期判决羁押计算时间是怎样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羁押期间的起止日期,按照以下方法计算:(1)从检察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之日起开始至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审查起诉之日或释放之日止;(2)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
    2023-06-03
    118人看过
  • 无期徒刑由县人民法院判决处理吗
    无期徒刑不能由县法院作出,因为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能被判无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而县法院一般是属于基层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及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无期徒刑假释裁定书由谁出具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予以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由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2023-08-01
    12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可以缓刑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5
      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诈骗无期徒刑法院判决书什么时候发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0
      经济诈骗罪处无期徒刑的情况: 1、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规定 第一百
    • 无期徒刑能由县法院判决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4
      无期徒刑不能由县法院作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可能被判无期徒刑的案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而县法院一般是属于基层法院,所以是不能审理的。 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 法院审判的时候判处了有期徒刑,判决之后多久生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5
      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行的是二审终审,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生效的各有不同。 1、民事一审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规定,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 2、行政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3、刑事
    • 法院判有期徒刑罚金什么时候缴纳?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2日以法释〔1998〕23号作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