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为人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09:41:15 417 人看过

对行为人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治安案件不予处罚

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的情况: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另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除此之外,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这些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对票据付款人的哪些行为应给予处罚?
    1、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2、票据的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票据的伪造是指什么伪造票据是指:以别人名义出票或者以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字的行为。在伪造票据的情况下,不承担票据责任,因为其没有亲自签署票据。即使持票人是善意持票人,伪造人也可以对抗所有持票人。伪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因为其没有在票据上签名。基于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上伪造签名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名的效力。二、票据丧失后的救济手段1、挂失止付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收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2、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是失票人在失票后向法院申请宣告票据无效,是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的一种制度。3、普通诉讼《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
    2023-03-24
    255人看过
  • 出境、入境人员有什么情形的,给予行政处罚
    一、出境、入境人员有什么情形的,给予行政处罚(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五)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六)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七)外国人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八)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出生登记、死亡申报的;(九)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的;(十)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十一)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四)以其
    2024-01-28
    78人看过
  • 对情节复杂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应该怎么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情节复杂或者重大的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后,由行政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一、行政处罚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023-04-03
    67人看过
  •  税务人员对哪些行为不予处罚?
    依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对于税务行政相对人出现税收违法行为的原因,如果不可抗力或国税机关原因导致,可以不予处罚,但若是因为税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则不予处罚。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税收违法行为,也可以不予处罚。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税务行政相对人出现税收违法行为的;2.由于国税机关原因导致税务行政相对人出现税收违法行为的;3.如果税务行政处罚是因为税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那么不予处罚;4.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出现税收违法行为,那么不予处罚;5.如果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税收违法行为,那么不予处罚。国税机关原因与税务违法行为根据国税机关原因与税务违法行为这一标题,我们可以分析出税务违法行为分为两类,即税务机关原因和纳税人原因。税务机关原因包括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过失和故意
    2024-03-13
    131人看过
  • 对构成犯罪的行为能否给予行政处罚
    追究刑罚后一般不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从字面上理解,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违反某一规范或数个规范,如果行政处罚的内容是罚款,则只能处罚一次;如果处罚内容并非罚款,则可以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法学界存在较大争议。有学者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一事不再罚”有以下三方面涵义:1.同一行政机关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处罚;2.不同机关依据不同法律规范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同种类的行政处罚;3.违法行为已受到刑罚后,除法律规定或特殊情况外,不得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8号)中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移交案件的全部材料
    2023-04-22
    256人看过
  • 对行政处罚免除都有哪些情形?
    一、对行政处罚免除都有哪些情形?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有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二、从轻、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这种情况是指违法当事人对实施违法行为主动补救,是从主观积极的角度来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不仅使已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有所减轻,而且表明行为人已经知错改错,而不是文过饰非。如不从轻或减轻处罚,会堵塞了违法者的“自新”之途。第二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这种情况是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实施违法行为是由于某种原因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强制。这些人从主观上看是不完全愿意实施违法行为的,客观上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小。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之所以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被胁迫人实施违法行
    2024-01-22
    63人看过
  • 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行政行为
    一、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行政行为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当事人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4.当事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5.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从轻或减轻行的行政处罚书有哪些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7.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的印章。三、从轻或减轻行的行
    2024-02-19
    425人看过
  • 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如下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情节比较轻没有构成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一般会进行行政处罚,并且行政处罚也是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没收的每一件财务,都需要被没收人进行确认,然后登记账册,还需要被没收人进行签字确认。一、行政处罚查封扣押物品处理方式是怎样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了行政处罚没收的财物处理方式,要根据财物的不同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二)没有
    2023-03-31
    341人看过
  • 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023-04-24
    249人看过
  •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都是哪些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情节特别轻微的。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节特别轻微。判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否特别轻微,应当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年龄、身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持的态度,违反治安管理的目的、动机,采用的手段,造成的后果,认错的程度,改正的情况,造成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没有实施终了,行为人自己已经悔悟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一、怎么判断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要区分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一是可以从公安机关给予的法律文书上区分,上面会明确写明处罚的名称,二是从羁押的场所区分,行政拘留是羁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是羁押在看守所。三是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
    2023-03-15
    74人看过
  • 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024-05-16
    119人看过
  •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什么?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和申辩权。《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4-04-23
    307人看过
  •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一、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不予执行的情形有什么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不予执行的情形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对于其他较轻危害的违法行为或受他人胁迫的违法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二、行政处罚什么情形会不予处罚存在以下情形,会不予行政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其他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
    2024-01-22
    400人看过
  • 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一、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是否行政处罚很多人不知道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是否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对于精神病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只有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精神病状态才不受行政处罚。如果患有精神病的人在实施行政违法行为时精神正常,没有失去意志能力,仍然要给以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2023-02-25
    4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1
      行政处罚不予执行情形: (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办案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 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重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7-11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 公安机关决定给予行政拘留不执行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7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强制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关押在专门的处所,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那么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的情形都有哪些如下: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可以不执行,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
    • 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有哪些样的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8
      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分为哪几种 (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 (四)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有哪几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 1、警告.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主要针对初犯、偶犯、违法情
    • 有违法行为的监护人有哪些不予行政处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2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就会给予行政处罚,但是在实施处罚措施的时候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