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的提出与处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21:33:32 105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什么是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2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移送管辖与管辖转移的区别
    移送管辖与管辖转移的区别是什么1.什么是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依照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制度。1、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1)受诉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2)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或是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在先立案了。(3)受诉法院认为接受案件移送的法院有管辖权。2.管辖权转移是什么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法院转交给下级法院,或者由下级法院转交给上级法院。也就是说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向上转移和向下转移两种。通过上面的比较,大家应该会发现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移送颇为相似,感觉没什么区别,司法考试中常常容易混淆。3.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移送的区别一、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二、移送管辖一般在同
    2023-06-06
    184人看过
  • 移送管辖后可否提出管辖异议
    移送管辖后,是不能提管辖权异议的,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当在管辖权移送之前向司法机关作出说明,并申请重新认定,司法机关应当作为明确认定,如果仍然决定移送管辖权的,则当事人需要遵守司法机关作出的决议。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法院会裁定驳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指定管辖与移送管辖的区别(一)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
    2023-08-12
    323人看过
  • 移送管辖后可否提出管辖异议
    移送管辖后,是不能提管辖权异议的,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当在管辖权移送之前向司法机关作出说明,并申请重新认定,司法机关应当作为明确认定,如果仍然决定移送管辖权的,则当事人需要遵守司法机关作出的决议。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法院会裁定驳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一、管辖权移送的相关情况1、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
    2023-02-26
    361人看过
  • 移送管辖后可否提出管辖异议
    一、移送管辖后可否提出管辖异议移送管辖后,是不能提管辖权异议的,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当在管辖权移送之前向司法机关作出说明,并申请重新认定,司法机关应当作为明确认定,如果仍然决定移送管辖权的,则当事人需要遵守司法机关作出的决议。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法院会裁定驳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二、管辖权移送的相关情况1、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
    2023-06-03
    54人看过
  • 移送管辖后的办理
    法律综合知识
    一、对移送案件是否应作必要的立案审查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对改变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但最高人民法院并未明确规定受移送法院是否应对接受移送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在审判实践中,立案审查人员对移送管辖的民商事案件是否还需要进行立案审查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受理法院在受理案件前已进行立案审查,受移送法院不必再进行立案审查,应在收到案卷材料后径行办理立案登记手续,登记后将该案移交相关审判庭。第二种观点认为,对移送管辖案件,也应进行必要的立案审查,主要应审查以下四项内容:(1)本院对该案件有无管辖权;(2)是否符合立案的基本条件;(3)移送本院的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原作出移送裁定的法律文书是否发生法律效力。(4)诉讼费用是否随案移送。经审查基本符合立案要求的,再立案受理。第二种观点较为完善。主要理由是:在审判实践中,一些法院移送的案件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表
    2023-06-19
    150人看过
  • 移送管辖后的办理
    法律综合知识
    一、对移送案件是否应作必要的立案审查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对改变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但最高人民法院并未明确规定受移送法院是否应对接受移送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在审判实践中,立案审查人员对移送管辖的民商事案件是否还需要进行立案审查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受理法院在受理案件前已进行立案审查,受移送法院不必再进行立案审查,应在收到案卷材料后径行办理立案登记手续,登记后将该案移交相关审判庭。第二种观点认为,对移送管辖案件,也应进行必要的立案审查,主要应审查以下四项内容:(1)本院对该案件有无管辖权;(2)是否符合立案的基本条件;(3)移送本院的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原作出移送裁定的法律文书是否发生法律效力。(4)诉讼费用是否随案移送。经审查基本符合立案要求的,再立案受理。第二种观点较为完善。主要理由是:在审判实践中,一些法院移送的案件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表
    2023-03-16
    2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院移送管辖何时提出?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4
      法院移送管辖需要在发现没有管辖权时立即提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
    • 移送管辖的与管辖权转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3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关于“管辖权转移”规定是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
    • 移送管辖法前提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 移送管辖裁定书的提出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网上有很多范本,具体可输入“移送管辖裁定书”搜索参考。关于移送管辖的处理是: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
    • 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4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是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关于“管辖权转移”规定是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