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50:22 188 人看过

1、条约适用的时间范围一般从生效之日起开始适用。原则上,条约不具有追溯效力,对条约生效日期之前发生的任何行为或事实不具有影响。然而,条约的不溯及力不是一项绝对原则。一项条约是否具有追溯效力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具有追溯效力,最终取决于缔约方的共同意见。例如,如果条约另有规定或当事各方另有约定,则条约也可在正式生效前临时或临时适用。此外,在条约签署之后和正式生效之前,签署国一般有义务不采取足以妨碍条约目标和宗旨的一切行动。此外,即使条约本身没有追溯效力,如果条约条款包含一些传统国际习惯法规范,这些规则也应在当时生效

条约一般明确规定条约适用的有效期。大多数双边条约一般都有时限,如1年、10年和30年;有时限的条约也可以在条约期满之前或之后通过协议予以延长。普遍性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宪章一般不规定有效期,即无限期适用,如《联合国宪章》、《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等。条约适用的空间范围

除非条约另有规定或缔约方另有约定,条约适用的空间范围通常是条约缔约方的整个领土。然而,也有一些国际条约限制了领土适用的范围。例如,在一些联邦国家,联邦州(州)经联邦政府同意或以联邦政府的名义,可以与外国缔结只适用于本州(州)的条约或协定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中国是一个单一的国家,条约适用的空间范围当然包括中国的全部领土。但是,根据《中英联合声明》1984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的有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情况和需要,经咨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决定是否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申请。这样,并非所有中国缔结的条约都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甚至只有一个案件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A>),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除另有约定外,中国缔结和加入的国际条约也适用于台湾。事实上,我所缔结的双边条约和多边公约从未明确排除台湾。至于海峡两岸仍处于分裂状态,致使中国缔结的条约在台湾适用上存在实际困难,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在“一国两制”模式下,相关问题也可以完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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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3日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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