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履行属于担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09:13:36 300 人看过

第三人履行不一定是担保。如果当事人之间订立了担保合同的,则债务人不履行时,第三人履行是担保;但如果是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则不属于担保,是合同的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一、债务人私下转让合伙债务有没有效

债务人私下转让合伙债务无效。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三人与债务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应当通知债权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有哪些条件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

2、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

3、新债务人通常需要有较好的信誉和履行能力。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1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第三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吗
    在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第三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有权主张违约责任。一、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条款还有效吗合同解除后,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违约责任条款依然有效,当事人有权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借贷担保人是如何承担责任的借贷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如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
    2023-02-19
    304人看过
  • 因第三人不能履行债务
    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履行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是经过债务转让后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则在转让之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转让行为无效。如果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一、债务能转让吗债务转让即将自己负担的债务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能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后由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还款义务。债务能转让,但是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第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第三是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第四是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二、合同第三人履行的相关法条有哪些(一)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民法典》第5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
    2023-03-13
    345人看过
  • 民法典第三人代为履行
    一、民法典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三人即非缔约当事人,世非合同当事人,无需参与合同的订立或在该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只需第三人单方表示其愿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情务的协议即可产生效力。合而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具有拘束力,第三人可以同意履行,也可以拒绝履行。故在此意义上讲,第三人仅为履行主体而非义务主体,对于合同的债权人而言,他只能将第三人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对待,当第三人拒绝履行时,由合同债务人负责履行。第三人虽非合同当事人,不承担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第三人的不适当履行出于恶意,给债权人造成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责任。而且,债权人也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第三人代为履行条款对债权人具有拘束力,即第三人一旦同意履行,视为债务人的履行,债权人不得拒绝。如果第三人不履行,债旁人在履行期限内没有履行;或者第三人的履
    2023-04-13
    327人看过
  • 第三者责任险中哪些人不属于“第三者”?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方。按照保险条款的定义,“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是第三者,所以被保险车辆上的所有人员,包括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就不属于第三者了。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一旦这些人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至于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如车辆本身,以及车内的其他财产。这些财产也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驾驶员永远不属于第三者,参考英国法、法国保险法等国家的法律规定,保险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员视同等于被保险人,所以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也不属于第三者之列,即便他当时在车下。另外,私车家庭成员也不属第三者。
    2023-06-05
    130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向第三人履行的法律法规
    一、民法典关于向第三人履行的法律法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如果债务人没有向第三人履行的,要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如果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债务人没有明确拒绝而又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二、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1、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这种合同的主体不变,仍然是原合同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第三人只是作为接受债权的人,因此,第三人不为
    2023-04-12
    369人看过
  • 保证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加入
    (一)债务转移的定义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债务转移的特征,即:1、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了合同的当事人;2、债务人转让义务时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3、在第三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请求承担责任,而不能向原债务人请求承担民事责任。(二)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定义第三人代为履行,又称履行负担,是指第三人表示或者第三人与债务人协议,由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义务,第三人并未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债权人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也应对第三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的法律特征,即:1、第三人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义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义务的协议;2、第三人是合同的履行主体,不是合同的当
    2023-03-19
    322人看过
  • 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被执行
    法院可以直接查封第三人抵押物。第三人以自己的财产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的,在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后,会有两个被执行人,也就是债务人和抵押人,两个共同被执行人不分先后同时负有履行还债的义务。一、被执行人财产被第三人占有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查封呢1、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2、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被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3、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二、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有什么区别?1、担保种类不同保证担保属于人保,是第三人以其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保证;抵押担保是物保,是以具有一定价值的
    2023-03-01
    250人看过
  • 执行中第三人代为履行结案
    一、执行中第三人代为履行结案法律规定,第三人向法院书面承诺代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法院可以允许。二、第三人代为履行追偿权案件的案由是什么第三人代为履行法律关系产生纠纷,应以第三人代为履行追偿权作为本案的案件案由。首先,毋庸置疑,法院对于案件案由的确定,主要依据对原、被告诉讼中争议的主要实体法律关系属于何种实体法律关系的判定,也就是说案由应当是对案件中的实体法律关系性质的判定。其次,法院在确定民事案件案由时,要遵循一定的适用原则:第一,直接适用原则,即先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列明的具体案由。按诉争的实体法律关系逐级向下适用某类案件案由的子项案由,如果某类案由下面有明确规定的子项案由,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适用该子项案由。第二,间接适用原则,如果某一新类型纠纷在找不到合适的案由,也没有现存案由可用,但又符合受理条件,这时可以根据间接适用原则来确定该纠纷的案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选择适用
    2023-06-06
    478人看过
  • 孙某的行为是债务承担还是第三人代为履行
    一、案情2004年11月,王某承包本村村委所有的石灰窑,承包期为四年,双方约定,王某每年向村委交纳承包费8000元。王某经营二年后,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遂将该石灰窑转给孙某经营。孙某在向村委交纳了当年的承包费并经营一年后,因石灰质量不过关,销售困难,不愿再继续承包。2008年4月,村委因王某欠交承包费8000元未付而向法院起诉。王某答辩时称,已将石灰窑转包给孙某承包,其与村委的承包合同关系已经终止,村委应向孙某索要承包费,故请求驳回村委的诉讼请求。二、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孙某以自己的名义交纳承包费,是合同义务的转移。王某在承包石灰窑期间,已将石灰窑转给孙某经营,村委虽未与孙某订立合同,但接受了孙某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的承包费。据此,村委与孙某之间已形成新的承包合同关系,王某与村委之间的承包合同关系已经终止。因此,法院应驳回村委的诉讼请求。第二种意见认为,孙某以自己的名义交纳承包费,是第三
    2023-03-03
    131人看过
  • 合同是否能由第三人履行
    经债权人同意,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一、由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法律特征(一)
    2023-03-02
    214人看过
  • 债务承担,债务加入,第三人清偿还是第三人自愿履行是什么意思
    债务承担,债务加入,第三人清偿,第三人自愿履行是什么意思债务承担: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是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债务承担的最明确之规定。债务承担是债的移转之一种,是指有第三方介入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为原债务人承担一部分或全部债务的法律行为。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第三人清偿:第三人清偿是指由第三人为消灭债务,以自己的名义向债权人为清偿。清偿一般是由债务人为给付行为,但也可以由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债务。当第三人的给付能够使债权人得到满足,同时又对债务人并无不利的,原则上第三人的清偿应为有效。第三人自愿履行:第三人
    2023-06-22
    387人看过
  • 向第三人履行的债务违约
    由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合同是指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由合同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情况外,根据合同自治(自愿)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和不增加债权人合同履行成本的情况下,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此类合同:1、不发生债务转移。虽然合同双方约定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但并不表示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了改变,债务不因此而转移给第三人;2、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特别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3、在这类合同中第三人只是合同的履行主体,而不是合同当事人;4、第三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的债务虽然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在出现违约情况时,债务人并不因第三人的存在而免除违反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一、合同的履行方式1、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1)履行主
    2023-03-06
    218人看过
  • 合同应当向第三人履行吗
    经债权人同意,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是可以的。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一、债务承担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呀债务承担会产生以下效果:1、免责的债务承担,原债务脱离债的关系,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2、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同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
    2023-06-21
    475人看过
  • 第三人对虚假诉讼属于犯罪行为吗
    是属于犯罪行为的。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构成要件1、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是指以虚假事实为根据,依照民事诉讼法想法院提起诉讼。常见的情形是,通过伪造书证、物证,或者双方恶意串通提起民事诉讼。在刑事自诉、行政诉讼中以捏造的事实向法院提起虚假刑事自诉或者行政诉讼的,不成立本罪。2、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本罪的结果要件。3、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并不限于严重侵害他人财产,使他人成为民事诉讼被告而卷入诉讼过程的,就可以认定为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4、本罪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二)主观
    2023-03-28
    36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担保方式是第三人履行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4
      第三人履行不一定是担保。如果当事人之间订立了担保合同的,则债务人不履行时,第三人履行是担保;但如果是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则不属于担保,是合同的变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
    • 担保可以像第三人一样履行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3
      第三人履行不一定是担保。如果当事人之间订立了担保合同的,则债务人不履行时,第三人履行是担保;但如果是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则不属于担保,是合同的变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
    • 履约保函属于什么担保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对于履约保函属于什么担保,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或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 履行担保责任属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6
      1、首先履行担保责任与债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2、履行担保责任是因“为他人提供担保”而在债务人没有履行自己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3、债权转让则是债权人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所以,履行担保责任与债权转让是不同的概念。
    • 怎样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可以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第三人履行的合同,除应具备债权人与债务人合意等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外,还需具备两项特别要件。一是债务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而不是向债权人履行。二是不但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的权利,第三人亦直接取得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第三人未取得请求权,则不是真正的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多是合同履行地点为第三人处。例如,汇款人通过邮局向第三人汇款,收款人即直接取得请求邮局交付汇款的权利。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