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这是国内首个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和实施的公租房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公租房保障对象是一种家庭,两种人群: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收入约为所在城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左右;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就业地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在就业地城市有稳定职业,但不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江苏的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控制在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左右,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发布;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定期调整、发布。
江苏的公租房坚持只租不售原则,公租房及其用地不得转变用途,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分割登记,不得分户转让。按照规定,公租房初次承租期一般为3年至5年,初次承租期满后,对新就业人员续租期限定为最多不超过5年,且续租期租金标准为市场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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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租房租金仅为市价的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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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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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租房腾退如何赔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07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 公房遇到拆迁,需要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也需要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补偿,拆迁时,公房承租人已经取得公房所有权的,直接与拆迁方协商补偿事宜,拆迁补偿款归公房承租人。公房承租人没有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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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租房维权指南辽宁在线咨询 2025-01-26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起诉来寻求法律维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方式包括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起诉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必须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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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最可租可售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91、根据相关规定土地是用作住宅的话,可以先租后售,但是出租期限也是不低于5年,出租期限自公租房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最低出租期限届满后,可以继续出租,也可按核定的价格出售。拟将公租房出售的,应在出租期限届满前1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公租房的宗旨是为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经济适用的房屋。需要强调的是公租房是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的,而是不归个人所有的,公组房的价格一般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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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江苏租售同权政策?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251、要把实现租购同权作为最终目标,也是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坚持的方向。 2、承租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多方面内容,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健康促进、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区事务、科技申报、住房保障和公积金提取等各方面内容。 3、逐步稳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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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可不可以不想租了只退房租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01、已交房租又不想租房子了属于违约的行为,是要根据违约条款规定来决定的,如果违约条款规定了支付违约金后可以退回房租,则房租是可以退回的。 2、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1)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3)第二十三条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