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这是国内首个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和实施的公租房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公租房保障对象是一种家庭,两种人群: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收入约为所在城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左右;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就业地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在就业地城市有稳定职业,但不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江苏的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控制在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左右,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发布;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定期调整、发布。
江苏的公租房坚持只租不售原则,公租房及其用地不得转变用途,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分割登记,不得分户转让。按照规定,公租房初次承租期一般为3年至5年,初次承租期满后,对新就业人员续租期限定为最多不超过5年,且续租期租金标准为市场租金。
-
江苏公租房租金仅为市价的7成
431人看过
-
如何理解江苏租售同权政策?
386人看过
-
江苏苏州租房合同参考范本
167人看过
-
江苏昆山房屋出租要不要交税?
178人看过
-
江苏租售同权政策所带来的影响
315人看过
-
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苏州公租房申请流程?
346人看过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
公租房最可租可售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91、根据相关规定土地是用作住宅的话,可以先租后售,但是出租期限也是不低于5年,出租期限自公租房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最低出租期限届满后,可以继续出租,也可按核定的价格出售。拟将公租房出售的,应在出租期限届满前1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公租房的宗旨是为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经济适用的房屋。需要强调的是公租房是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的,而是不归个人所有的,公组房的价格一般价格
-
如何理解江苏租售同权政策?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251、要把实现租购同权作为最终目标,也是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坚持的方向。 2、承租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多方面内容,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健康促进、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区事务、科技申报、住房保障和公积金提取等各方面内容。 3、逐步稳妥有序推进。
-
租房可不可以不想租了只退房租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01、已交房租又不想租房子了属于违约的行为,是要根据违约条款规定来决定的,如果违约条款规定了支付违约金后可以退回房租,则房租是可以退回的。 2、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1)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3)第二十三条承租
-
江苏省房屋租赁合同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3房屋租赁居间服务协议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乙方:(受托方)?受托人:身份证号:本着发挥各自优势、互惠互利、诚信守诺的原则,就甲方能寻租到合理、适价的商业用房一事,特委托乙方(受托人)给予咨询、协调、把脉,以达到甲方租赁房屋的需求。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居间委托服务协议。内容如下: 一、居间委托服务标的 1、委托服务标的:受甲方委托由乙方促成甲方与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具体地址,面积(期
-
江苏景德镇砖瓦房租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0砖瓦房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砖瓦房和集体土地上砖瓦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