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方面承担什么职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0:14:25 413 人看过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第七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第八条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童工相关文章
  • 女职工权益保障法的内容
    法律规定如下: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
    2023-03-28
    477人看过
  • 女职工权益有哪些方面
    一、女职工权益有哪些方面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社会上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在对劳动者和工作人员进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妇女。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因此也就不能扣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和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二、怎样保护女职工权益妇女保护法就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2023-04-20
    89人看过
  • 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在审理原告林某(女)与被告罗某这对80后的年轻夫妻离婚案件时,法官查明双方是经他人介绍相识不到一个月便登记结婚,感情基础薄弱的夫妻。婚后不久,原告生育男孩小浩浩,还未能好好享受新婚甜蜜的夫妻俩就为家庭琐事时常争吵。在小孩未满岁时,原告因与被告产生矛盾,赌气而独自回到娘家居住生活,此后夫妻俩互不往来。期间,原告因为牵挂儿子,曾多次回被告家里,希望能看一看儿子,但均被被告家人拒绝,就连春节前给儿子买的新衣服,也未能让儿子穿上。元宵节刚过,原告林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判决小孩跟随原告生活,并由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2万元。当时,原告已有半年未与儿子相见。每次提到小孩,林某都是泪流满面。同为人母的女法官将此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记在心头。无论案件的处理结果如何,法官明白:此案的关键是要让原告见到日思夜想的儿子。为此,法官与被告多次电话沟通,劝导被告要从有利于小孩的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问题,积
    2023-04-24
    423人看过
  • 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新消防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这是关于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的原则规定。消防安全关系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消防工作十分重要。国务院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同时,消防工作又是一项地方性很强的政府行政工作,许多具体工作,必须由地方政府负责。新消防法在宏观规划、火灾预防、农村消防工作、消防组织建设、灭火救援、执法监督等方面,对政府具体消防工作责任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被拘留吗违反消防法会被拘留的情形如下: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2、非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3、阻止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4、故意阻碍消防车,消防艇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
    2023-04-10
    382人看过
  • 改制破产国企职工权益有保障
    鞍山:改制破产国企职工权益有保障www.chinaneast.gov.cn2005年06月13日来源:鞍山日报昨日,记者从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鞍山市出台的《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职工安置的实施办法》,将妥善处理企业在改制时出现的拖欠职工工资、集资款、医疗费、取暖费等职工关心的债务问题。据悉,《办法》规定,改制企业与职工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不短于3年,原劳动合同未履行期限短于3年的应延长至3年。企业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改制改组为非国有法人控股公司的,原主体企业应当与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后企业应按规定接收原企业在岗职工(本人自愿离开除外),并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不短于3年。改制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企业,鼓励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将经济补偿金及内欠转为股份,但是,企业不得强迫职工入股。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
    2023-04-21
    417人看过
  • 论生育保险对妇女权益保障的意义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生育或者计划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社会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对生育者给予收入补偿、医疗服务和生育休假等内容。生育保险具有广泛而重要的社会价值,对妇女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促进男女平等就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竞争的加剧,企业竞相压低人工成本,为减少性别亏损,许多企业尽量少用女工,并且在落实企业生育保险规定时打折扣。如一些私企和外资企业招用女工将年龄限定在18-25周岁。有的还规定女职工在一年内如果连续中断工作60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有的企业以不续订劳动合同要挟女职工签订在职期间不怀孕的协议。这些逃避承担生育费用的行为,都可以用生育保险费社会统筹的制度加以制裁。因为生育保险制度的核心是生育保险费由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共同负担。这使企业不必担心所雇用的女职工因生育而增加本企业的成本,这使寻求就业和已经就业的女性不必担心今后
    2023-04-24
    6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童工
    词条

    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算作童工,即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无论任何单位雇佣童工都将受到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录取未... 更多>

    #童工
    相关咨询
    • 政府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承担什么职责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5
      总的来说,保障女性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全社会不能成为女性权益保障法的执法主体。保障女性权益主要是政府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重视加强女性权益的保障。为了强化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 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这里的有关部门主要指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教育、劳动保障、卫生、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他们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
    • 在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方面负有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8
      全社会都在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方面负有责任。例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
    • 谁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方面负有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9
      全社会都在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方面负有责任。例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
    • 谁在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方面负有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7
      全社会都在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方面负有责任。例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
    • 谁在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方面负有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9
      全社会都在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方面负有责任。例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