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资格认定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4 20:40:09 335 人看过

司法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包括四个方面:学历、工作年限和职称。具体要求如下:1. 具有司法鉴定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两年以上;2.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三年以上;3. 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六年以上;4. 具有司法鉴定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司法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司法鉴定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两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三年以上;

3.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六年以上;

4.具有司法鉴定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司 法 鉴 定 人 员 的 职 称 要 求 是 什 么 ?

根据《司法鉴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司法鉴定人员的职称分为司法鉴定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司法鉴定员需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同时通过司法部统一组织的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通过司法部统一组织的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通过司法部统一组织的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因此,司法鉴定人员的职称要求是具有相应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司法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包括具有司法鉴定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两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三年以上、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六年以上、具有司法鉴定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根据《司法鉴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司法鉴定人员的职称分为司法鉴定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司法鉴定员需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通过司法部统一组织的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司法部统一组织的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司法部统一组织的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因此,司法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是具有相应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1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司法鉴定人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制度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我国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制度已实行多年,全国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也有几十家,但是,目前为止,作业模式仍欠规范。笔者在此不想全面论述,只想提供一种建议模板(八股文式),供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参考。鉴定意见书一、鉴定事项二、鉴定主体,即thepersonskilledintheart三、鉴定原则。个人认为,如无特别声明,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言,应默认为仅限于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四、鉴定组成员五、现场勘验或产品检测(不一定有)六、对比分析1、专利权确权,即专利权利要求技术特征划分与保护范围确认2、被控侵权产品/方法的技术特征分析3、对比分析,列技术特征对比分析表。七、综合判断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身份,适用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对涉案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方法进行对比分析后,鉴定组成员一致认为八、鉴定意见被控侵权产品/方法中,包含与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A、B、C相同的技术特征A、B、
    2023-04-23
    275人看过
  • 公司法出资制度的改革对股东资格认定规则的影响
    新《公司法》采用了折衷资本制,也可以说是法定资本制加认缴资本制,《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为三万元,第八十一条将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降为500万元,并允许股东或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分期缴足,投资公司更是放宽至5年。这不仅充分彰显了《公司法》降低公司设立门槛,鼓励全民经商,促进投资创业的价值取向,而且意味着我国公司法的一大突破,兼顾了法定资本制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和授权资本制的灵活优势。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的存在来源于公司资本,公司资本是公司运作的物质基础及对外信誉的物质保障,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股东足额出资是其享受有限责任保护的前提条件,公司资本制度成为《公司法》中贯穿始终并支撑着公司法律体系的基本制度。有限公司股东缴纳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义务,股东若违反出资义务,从公司内部关系来看,表明了公司股东存在利用公司独立法人资格为掩护,将投资风险转稼给公司债权人的企图
    2023-06-15
    165人看过
  • 法医鉴定制度、鉴定标准
    法医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法医鉴定制度首先,程序公开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6、如两次鉴定的结论不同,办案单位应按《
    2023-06-06
    147人看过
  • 浅谈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
    当今世界,正经历着一场全球性的科技革命,基因技术、信息技术以及纳米技术的使用让我们更深刻地体会到科学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科学技术的发展给司法鉴定带来了许多的机遇。然而,司法鉴定本身也存在很多的不完善之处,在实践当中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影响着司法鉴定功能的发挥。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势在必行。1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指派或当事人委托,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作出判断的一种活动。[1]随着诉讼制度的完善以及科技的进步,作为一种客观公正的科学手段,司法鉴定被广泛地应用于诉讼领域,愈来愈多的案件借助于司法鉴定作为定案和判决依据。司法鉴定已经成为当代各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司法鉴定是借助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解决与案件有关的某些专门性问题的主要手段,它在诉讼活动中起着其它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能借
    2023-06-08
    245人看过
  • 两大法系司法鉴定制度比较
    一切事物只有互相比较才能见短长,只有互相借鉴才能促发展,我们可以从其他国家的鉴定制度中寻找规范我国鉴定制度的经验。(一)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鉴定制度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鉴定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遵循鉴定权主义原则,即国家明确规定哪些人具有鉴定人资格或哪些机构具有鉴定权,只有具有鉴定人资格的人或具有鉴定权的机构才能向司法机关提供鉴定结论,并非任何具有专门知识的人都可成为鉴定人。例如法国实行鉴定人名册制度,将鉴定人严格限制在鉴定人名册或政府指定范围内。2.法官决定鉴定的开始和选任鉴定人。由于大陆法系国家视鉴定人为法官的助手,其参加诉讼的目的是弥补法官专门知识的不足,因此决定鉴定的开始和选任鉴定人均由法官依职权进行。当事人对鉴定的提起和进行有请求权,但这种请求权非决定权,对法院没有约束力。3.当事人可以要求鉴定人回避。鉴定人在鉴定活动中具有相对的独立性。4.为使有关当事
    2023-06-08
    201人看过
  • 司法鉴定管理两办法中司法鉴定基本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管理框架的确立,需要各项基本制度的支撑,其中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评估制度、司法鉴定质量检测监控评估制度和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制度是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行为,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的基本制度和有效手段,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规范并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从规章制定的体例和篇幅考虑,两规章只规定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另行制定上述三项基本管理制度,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预留出一个接口,以便今后与三项基本管理制度相互衔接。
    2023-04-30
    223人看过
  • 司法精神病鉴定制度研究
    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一点对于司法精神病鉴定来说也不例外,本文在基于对我国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现状的考察上,结合对其它过或地区的相关制度的分析,对我国司法精神逼供内鉴定制度的改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关键字:医学鉴定精神病鉴定鉴定人鉴定机构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是我国公安和司法机关办案中的一大难题,一直困扰着案件承办人,其中主要的问题在于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本文在分析我国司法精神病鉴定制度的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其它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提出改革的建议。一、司法精神病鉴定概述在维护精神病患者的权益与保障社会免于受危险精神病患者之危害间,存在了相当大的矛盾与冲突。司法精神病学致力的就是要解决因精神障碍而导致的种种社会与法律法律问题,而司法精神病学在司法活动中的运用集中体现在精神病的司法鉴定上,事实上司法精神病学也将因精神疾患涉及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事件而导致与法律发生之关联之精
    2023-06-11
    199人看过
  • 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有什么
    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主要表现在该法第20条第1款和第3款的规定中。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有只存于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公司法人已合法取得法人资格、适用该制度时,股东具备公司支配力等。一、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如下:《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通过对这一条款的审视,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即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公司股东,而不是经理等高管人员;行为人必须有逃避债务的行为;该逃避债务的行为必须是通过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方式来实现的,而非通过其他方式;逃避债务与严重损害公司债
    2023-06-05
    250人看过
  • 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否认的制度界定
    笔者认为,根据定义,这一制度主要蕴涵以下几层意义:一是以刑法规定单位具有独立犯罪主体资格为前提。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否认的对象只能是仅仅具有单位的形式,但不具备刑法意义上的单位的实质特征之单位,因为只有这样的单位,成立单位的自然人或其他单位才有可能利用单位犯罪,逃避法律的应有追究,单位犯罪主体资格才有被滥用的可能,因而才有适用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否认制度的必要。二是该单位一旦被否认自始不具有犯罪主体资格。此点与法人人格否认有别。就法人人格而言,其只针对个案,是对公司在某一特定情况下已经丧失独立人格特性的一种确认和揭示,旨在追求个案中的特定法律关系的具体妥当性和实质正义性,并不是对公司独立人格彻底的全面的否定。也就是说,它只是对股东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借助法人合法有效的外壳从事规避法律行为的否认,其法律效力仅局限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该个案的特定法律关系之外,公司独立法人人格不容否定。而刑法
    2023-03-04
    244人看过
  • 司法鉴定资格如何获取?
    司法鉴定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需要相当高的准确性的工作,所以他对于从业人员具有非常高的要求以及标准,需要取得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才有资格能够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司法鉴定资格如何获取?以及取得司法鉴定资格的条件有什么?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解释的。司法鉴定资格如何获取?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包括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鉴定,以及诉讼需要的会计、知识产权、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海事、交通、电子数据等其他类鉴定。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应当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司法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司法鉴定委托书和鉴定材料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明确下列事项:委托人和司
    2023-06-04
    390人看过
  • 司法鉴定人员从事资格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滁州市金盾司法鉴定机构的从事条件是什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023-04-03
    391人看过
  • 司法鉴定人的资格条件及司法鉴定的原则
    司法鉴定是对诉讼案件的专卖性问题的鉴定,通过司法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对案件进行专业性判断,从而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什么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司法鉴定人需要具备什么样的资格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
    2023-06-06
    390人看过
  • 《公司法》如何规定认购制度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如何规定认缴制度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报送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公司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公司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本条所称违法行为的实质是欺诈。所谓“弄虚作假”,是指当事人在办理公司登记时故意隐瞒有关重要事实、假象、掩盖事实,使公司登记机关受骗、误解,取得公司登记。构成本条所称具有诈骗性质的违法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点:诈骗行为应当出于当事人的故意;骗取公司登记的目的明确;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完全是由于上述错误造成的。公司登记机关明知真相的,不予登记。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公司登记”不仅包括设立登记,还包括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本文涉及三种违法行为:(1)
    2023-05-07
    337人看过
  • 司法鉴定的定义是什么,司法鉴定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的定义是什么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二、司法鉴定的管理制度是什么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
    2024-01-20
    67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更多>

    #司法鉴定人
    相关咨询
    • 司法鉴定援助制度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9
      关于司法鉴定援助制度的意义,在现实生活中,因当事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司法鉴定费用而无法举证,使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诉讼周期无期限地拉长。过长的诉讼周期对当事人来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并造成取证困难和证据的可信度降低,由此削弱了当事人求诸诉讼的动机,损害了法律秩序的威望以及社会对司法秩序的信心。而国家握有公共成本与私人成本之间关系的主动权,它可以通过采取多种灵活措施。因
    • 第二十五条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1
      价格鉴证师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 司法鉴定人是登记制度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7
      司法鉴定人是登记制度,请您参考《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先找一家鉴定机构,他接受您后您提交相关材料报司法局一批就哦嘞。第十一条司法鉴定人的登记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行业资格、执业类别、执业机构等。第十二条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
    • 我国公司法怎么规定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8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构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称为“直索理论”,意
    • 什么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揭开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与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30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又称"公司人格否认"、"公司法人资格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待遇之例外"、"股东直索责任",指控制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令控制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人资格否认制度以公司法人资格之存在为前提。如果某企业自始至终未取得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存在瑕疵,就谈不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