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债权的措施有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8:56:14 444 人看过

债的保全措施有代位权、担保权两种形式。

1、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民法典》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行使代位权、撤销权都是债权人可以行使的保全措施,法院在收到债权人行使保全措施请求的时候,若是经过审核判断出债权人满足权利的行使条件,那么会采取相应的形式通知第三人,若是第三人不配合,那么有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财产保全债权的措施有哪些

1、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该措施适用于不动产或者不宜移动的其他财物。一经查封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移动或处分,即使是其他法院也不得将已经查封的财物借口是其他案件的抵押物、留置物或者另案的标的物,判决归本案以外的当事人。

2、扣押。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该措施主要适用于便于移动的较为贵重的财物。对被扣押的财物应进行异地保管或者由法院直接保管,任何人及有关单位及法院都不得擅自动用。

3、冻结。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银行、信用合作涉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处分其存款的措施。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此项措施不仅能够及时地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可防止被冻结财产的人以冻结的财产与他人进行经济交往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冻结措施既可以适用于个人的储蓄存款,也可以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

4、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所谓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是指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全措施外,其他法律规定的保全措施应视为财产保全措施均可适用。

在诉讼中,只要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的有关行为可能损害到自己债权的实现的,在符合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下,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对于债权人来说,申请财产保全以后,还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积极的采取措施,否则可能影响自己权利的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1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怎样进行债权保全措施
    债权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代位权;二撤销权。一、代位权诉讼如何理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还能提起诉讼吗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能提起诉讼。诉讼时效的期间经过,债权没有被消灭,但是债权的效力减损,成为一种自然权利。具体而言,诉讼时效经过后发生以下后果:一请求权能减损,债务人主张时效抗辩的,不能强制执行。二是抵消权能消灭,抵销适格之前诉讼时效经过的,不能作为主动债权主张抵销。三是代位权能和抵销权能消灭,债务人主张时效抗辩的,债权人不再享有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但是起诉权依旧存在。三、合同保全有什么方式保全合同的方式是:通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
    2023-03-23
    132人看过
  •  保障债权的措施:财产保全方法有哪些?
    查封、扣押和冻结是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三种保全措施,查封是对需要保全的财物进行清点并在当场加贴封条或进行异地封存,扣押是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冻结是依法通知有关银行、信用合作涉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处分其存款的措施。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是指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全措施外,其他法律规定的保全措施应视为财产保全措施均可适用。查封是指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对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进行清点,并在当场加贴封条或进行异地封存。2、扣押。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3、冻结。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银行、信用合作涉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处分其存款的措施。4、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所谓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是指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全措施外,其他法律规定的保全措施应视为财
    2023-09-04
    229人看过
  • 商标侵权处罚措施有几种
    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一: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二: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三: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商标被侵权怎么办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是,对于商标侵权纠纷,
    2023-02-23
    205人看过
  • 防止债权人滥用保全措施
    采取下列措施防止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1严格审查条件。要求债权人提供初步证明材料,对债务人确有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可能的,方可采取保全措施。2改进保全方法。3完善法律规定。细化具体条件,规定财产保全的实质要件。滥用权利有哪些法律后果1、不产权利行使的固有效果,如此行使权利为法所不许,但仍得以法所允许的其他方式行使。2、失权。义务人得主张去权利消灭的抗辩。失权与民事诉讼权利滥用有着密切的关系,民事诉讼权利滥用表现为裁判权的滥用、诉权的滥用以及诉讼过程中不当行使权利等。失权的后果是原有的诉讼权利的丧失或失效,是极为严厉的制裁手段。3、符合侵权构成要件的承担侵权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
    2023-08-09
    135人看过
  • 保护商业秘密措施有几种
    一、保护商业秘密措施有几种1、设立管理和监控机构。商业秘密是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产物,其存在于企来活动的各个方面,分布在技术、生产、经营等各个部门,需要有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实现对商业秘密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控。商业秘密管理机构应视企业大小和商业秘密管理任务的需要选择相应模式。可以组建商业秘密管理专门机构,也可以指定企业法律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小企业或者商业秘密相对较少的企业,也可以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论采取何种组织管理模式,都应当突出以下原则:一是权力相对集中,明确赋予保密机构对商业秘密的统一管理权,避免政出多门形成内耗和管理死角;二是设定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保密管理责任人、保密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责任,积极创造管理条件,维护其管理权威;三是强化管理素质,通过选拔、培训等渠道,增强保密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通过选拔、培训等渠道,增强保密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2023-04-15
    124人看过
  • 防范债权保全风险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被保全债权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债权。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转移被查封、扣押的债权的情况。如债务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债权等行为,要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制止,或者变更保全措施,防止标的物失控造成案件难执行。二、合理确定申请债权保全范围。债权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债权状况,扩大保全债权的选择面,根据诉讼请求范围或案件实际,尽可能选择那些价值相对稳定的物品进行保全,以达到债权保全的效果,确保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三、督促人民法院确保债权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通过人民法院加强对债务人债权的调查核实,防范债务人弄虚作假,转移债权而逃债,确保申请债权保全措施能够达到保全效果,顺利实现将来法院裁决的实体权利。提请办案法官完善必要的手续,对被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的保全债权,认真造具清单。及时提请法院做好相关续保工作,如对
    2023-06-05
    417人看过
  • 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能优先受偿吗
    是的,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就被保全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判决生效后难以执行,而将执行程序中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提前到判决生效前实施。在目前司法操作中,有财产保全的债权等同于先采取执行措施的债权,可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司法实践的作法一致,但目前并无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优先于未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受偿,故还存在制度规定的缺陷,应当予以弥补。一、诉讼保全的时效是多久,诉讼保全的解除方法是什么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保全的解除方法是: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
    2023-03-26
    289人看过
  •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保全财产的措施有哪些
    根据民诉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如果交当事人或有关单位保管的,当事人、有关单位应妥善保管,原则上任何人都不得使用、处分,但被查封、扣押物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如车辆),若由当事人保管的,其仍然可以使用,但不得处分。保全的对象是抵押物、留置物的,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抵押人、留置权人仍享有优先受偿权。被查封、扣押物是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以及其他不易长期保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可以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对于当事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财物,如需要采取保全措施,应尽可能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以外的措施,如扣押权利证书、限制使用、禁止处分等。法院对不动产或特定动
    2023-08-04
    483人看过
  • 保全措施维权益
    财产保全作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防范债务人在法院判决前不正当处分其财产的强制措施。楚雄市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准确把握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严格遵循财产保全的法定程序,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较好地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因业务往来,楚雄某公司差欠云南省陇川县福斯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川公司)货款536235元。5月22日,陇川公司听说对方开始转移资金,为了防止赢了官司拿不到钱,造成更大的损失,陇川公司即向市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楚雄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56万元进行冻结。申请人是外地公司,到法院时有顾虑,认为地方法院为了保护本地企业利益可能会找各种借口予以拒绝,没想到将财产保全申请书递交法院时,立案审查人员对陇川公司递交的材料很快通过了审查,爽快地答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很快,市法院的工作人员就为陇川公司办妥了保全的相关手续,申请人
    2023-06-08
    94人看过
  • 债权保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保全债权的措施包括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和代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业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防范债权保全风险的主要措施(一)加强对被保全债权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债权。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转移被查封、扣押的债权的情况。如债务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债权等行为,要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制止,或者变更保全措施,防止标的物失控造成案件难执行。(二)合理确定申请债权保全范围。债权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债权状况,扩大保全债权的选择面,根据诉讼请求范围或案件实际,尽可能选择那些价值相对稳定的物品进行保全,以达到债权保全的效
    2023-07-04
    245人看过
  • 如何申请到期债权保全措施
    到期债权申请保全的流程如下:1、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3、人民法院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4、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全到期债权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
    2023-07-05
    255人看过
  • 财产保全对债权采取保全措施可以吗?
    财产保全对债权采取保全措施可以,在诉讼中,只要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的有关行为可能损害到自己债权的实现的,在符合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下,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对于债权人来说,申请财产保全以后,还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积极的采取措施,否则可能影响自己权利的实现。一、财产保全债权的措施有哪些?1、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该措施适用于不动产或者不宜移动的其他财物。一经查封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移动或处分,即使是其他法院也不得将已经查封的财物借口是其他案件的抵押物、留置物或者另案的标的物,判决归本案以外的当事人。2、扣押。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该措施主要适用于便于移动的较为贵重的财物。对被扣押的财物应进行异地保管或者由法院直接保管,任何人及有关单位及法
    2023-06-24
    261人看过
  • 债权保全的基本流程有几种类型
    债权保全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形,对于债权保全的方式在实践中常见的形式有两种。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一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合同的保全包括什么1、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2、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
    2023-06-26
    222人看过
  • 债权保全风险一般有哪些防范措施
    1、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情况。如债务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要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制止,或者变更保全措施,防止标的物失控造成案件难执行。2、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债权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扩大保全财产的选择面,根据诉讼请求范围或案件实际,尽可能选择那些价值相对稳定的物品进行保全,以达到财产保全的效果,确保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3、督促人民法院确保财产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通过人民法院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调查核实,防范债务人弄虚作假,转移财产而逃债,确保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能够达到保全效果,顺利实现将来法院裁决的实体权利。提请办案法官完善必要的手续,对被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的保全财产,认真造具清单。及时提请法院做好相关续保工作,如对
    2023-04-01
    19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债权债务保全的有几种?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9
      《民法典》规定债的保全有两种,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八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 耕地保护的几种措施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30
      1、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3、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4
    • 债权保全措施的适用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5
      保全到期债权是有时间的限制的,对于保全到期债权的时限问题,存在着三种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既然是已经到履行期限的债权,其表现形式为货币数额形式,且数额确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履行,这类财产的流动性强,应当归入其他资金类中,执行不超过六个月的保全期限。 第二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虽然是债权人已经可以行使的债权,但该项财产的实际数额,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资金状况、信
    • 合同债权的保全措施是怎样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18
      合同债权的保全措施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股权依法申请财产保全吗, 保全措施的种类包括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3
      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股权依法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