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做第二次伤残鉴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1:51:26 77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能做第二次伤残鉴定吗

可以,如果委托人同意。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第二次手术鉴定有冲突吗

伤情需要做二次手术的话,不做二次手术就无法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假如对方在没有做伤残等级鉴定的话就直接起诉,只能主张已经发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无法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按照诉讼标的,按照一定比例收取的,该费用由原告起诉时先垫付。

三、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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