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9:02:50 152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代编财务信息业务(以下简称代编业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代编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运用会计而非审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代客户编制一套完整或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代为收集、分类和汇总其他财务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行代编业务使用的程序并不旨在、也不能对财务信息提出任何鉴证结论。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代编业务,应当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第四条本准则不对代编业务提出独立性要求。但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具有独立性,应当在代编业务报告中说明这一事实。

第五条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姓名与代编的财务信息相联系,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代编业务报告。

第二章业务约定书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代编业务开始前,与客户就代编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代编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第七条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事项:

(一)业务的性质,包括说明拟执行的业务既非审计也非审阅,注册会计师不对代编的财务信息提出任何鉴证结论;

(二)说明不能依赖代编业务揭露可能存在的错误、舞弊以及违反法规行为;

(三)客户提供的信息的性质;

(四)说明客户管理层应当对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以保证代编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说明代编财务信息的编制基础,并说明将在代编财务信息和出具的代编业务报告中对该编制基础以及任何重大背离予以披露;

(六)代编财务信息的预期用途和分发范围;

(七)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姓名与代编的财务信息相联系,说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代编业务报告的格式;

(八)业务收费;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公章。

第三章计划、程序与记录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制定代编业务计划,以有效执行代编业务。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客户的业务和经营情况,熟悉其所处行业的会计政策和惯例,以及与具体情况相适应的财务信息的形式和内容。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客户业务交易的性质、会计记录的形式和财务信息的编制基础。

注册会计师通常利用以前经验、查阅文件记录或询问客户的相关人员,获取对这些事项的了解。

第十一条除本准则规定的程序外,注册会计师通常不需要执行下列程序:

(一)询问管理层,以评价所提供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二)评价内部控制;

(三)验证任何事项;

(四)验证任何解释。

第十二条如果注意到管理层提供的信息不正确、不完整或在其他方面不令人满意,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执行本准则第十一条提及的程序,并要求管理层提供补充信息。

如果管理层拒绝提供补充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解除该项业务约定,并告知客户解除业务约定的原因。

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阅读代编的财务信息,并考虑形式是否恰当,是否不存在明显的重大错报。

本条前款所述的重大错报包括下列情形:

(一)错误运用编制基础;

(二)未披露所采用的编制基础和获知的重大背离;

(三)未披露注册会计师注意到的其他重大事项。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代编财务信息中披露采用的编制基础和获知的重大背离,但不必报告背离的定量影响。

第十四条如果注意到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尽可能与客户就如何恰当地更正错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重大错报仍未得到更正,并且认为财务信息存在误导,注册会计师应当解除该项业务约定。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从管理层获取其承担恰当编制财务信息和批准财务信息的责任的书面声明。该声明还应当包括管理层对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以及已向注册会计师完整提供所有重要且相关的信息。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重大事项,以证明其已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和业务约定书的要求执行代编业务。

第四章代编业务报告

第十七条代编业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说明注册会计师已按照本准则的规定执行代编业务;

(四)当注册会计师不具有独立性时,说明这一事实;

(五)指出财务信息是在管理层提供信息的基础上代编的,并说明代编财务信息的名称、日期或涵盖的期间;

(六)说明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代编的财务信息负责;

(七)说明执行的业务既非审计,也非审阅,因此不对代编的财务信息提出鉴证结论;

(八)必要时,应当增加一个段落,提醒注意代编财务信息对采用的编制基础的重大背离;

(九)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

(十)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十一)报告日期。

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代编财务信息的每页或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的首页明确标示“未经审计或审阅”、“与代编业务报告一并阅读”等字样。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代编非财务信息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

第二十条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录:

代编业务报告参考格式

1.代编财务报表业务报告

代编财务报表业务报告

(收件人名称):

在ABC公司管理层提供信息的基础上,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的规定,代编了ABC公司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管理层对这些财务报表负责。我们未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或审阅,因此不对其提出鉴证结论。

××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

二○×二年×月×日

2.代编财务报表业务报告,增加段落以引起对背离编制基础的关注

代编财务报表业务报告

(收件人名称):

在ABC公司管理层提供信息的基础上,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的规定,代编了ABC公司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管理层对这些财务报表负责。我们未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或审阅,因此不对其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提请注意,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管理层对融资租赁的机器设备未予资本化,该事项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

二○×二年×月×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6: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注册会计师对比较数据的责任,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第三条本准则所称比较数据,是指作为本期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的上期对应数和相关披露。比较数据本身不构成完整的财务报表,应当与本期相关的金额和披露联系起来阅读。第四条本准则不涉及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同披露的简要财务报表的情形。第二章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比较数据的编制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注册会计师针对比较数据实施的审计程序的范围明显小于针对本期数据实施的审计程序的范围,通常限于评价比较数据是否正确列报和适当分类。在执行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下列事项:(一)比较数据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期数据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是否已经作出适当调整和充分披露;(二)比较数据与上期财务报表反映的金额和相关披露是否
    2023-04-24
    88人看过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主审注册会计师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本准则不适用于下列情况:(一)联合审计;(二)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不重要;(三)前后任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当多个本身不重要的组成部分累计起来变得重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实施本准则规定的程序。第三条本准则所称主审注册会计师,是指当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包含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一个或多个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时,负责对该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本准则所称其他注册会计师,是指除主审注册会计师以外的,负责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出具审计报告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本准则所称组成部分,是指被审计单位的分部、分支机构、子公司、合资公司和联营公司等,其财务信息包含在由主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第四条当主审注册会计师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时,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其
    2023-04-24
    379人看过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获取和使用管理层声明,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获取适当声明。第二章管理层对财务报表责任的认可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审计证据,以确定管理层认可其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的责任,并且已批准财务报表。在获取此类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查阅治理层相关会议纪要、向管理层获取书面声明或已签署的财务报表副本。第三章将管理层声明作为审计证据第五条如果合理预期不存在其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就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向管理层获取书面声明。管理层对其口头声明的书面确认可以减少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之间产生误解的可能性。第六条注册会计师要求管理层提供的书面声明可仅限于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应将对声明事项重要性的理解告
    2023-04-24
    340人看过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的:(一)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二)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第五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中国境内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公司成员所和联系所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涉外业务时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规定,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适当的
    2023-04-24
    221人看过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利用专家的工作,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第三条本准则所称专家,是指除会计、审计之外的某一特定领域中具有专门技能、知识和经验的个人或组织。专家可以是被审计单位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也可以是被审计单位或会计师事务所从外部聘请的个人或组织。第四条在利用专家的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信专家的工作可以满足审计的需要。第二章确定是否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第五条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及针对评估的风险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会同被审计单位或独立获取专家的报告、意见、估价和说明等形式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利用专家工作的领域主要包括:(一)对特定资产的估价;(二)对资产的数量和实物状况的测定;(三)需用特殊技术或方法的金额测算;(四)未完成合同中已完成和未完成工作的计量;(五)涉及法律法规和合同
    2023-04-24
    235人看过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考虑内部审计工作,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本准则提及的审计程序仅适用于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内部审计活动,不涉及内部审计人员协助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的情况。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内部审计活动及其可能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的影响。第五条虽然注册会计师对发表审计意见以及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独自承担责任,但内部审计工作的某些部分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第二章内部审计的范围和目标第六条内部审计的范围和目标因被审计单位的规模、组织结构和管理层需求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异。内部审计通常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活动:(一)监督内部控制;(二)检查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三)评价经营活
    2023-04-24
    37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编号不在主页显示注册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在限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对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提供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财务会计的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8
      对未经批准承办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单位,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注册会计师服务两家事务所,合同有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不能同时供职于两家或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所以,一个注册会计师同时与两家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他们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
    • 关于注册税务师第四条相关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8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范畴,纳入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由国家确认批准。注册税务师英文译称:RegisteredTxAget。
    • 注册税务师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27
      在税务代理活动中,注册税务师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选择为前提,遵守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独立、公正执行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