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当事人再审程序的启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6:11:41 58 人看过

一、启动再审程序只能是一个特定的主体。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定条件申请再审。再审的条件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才能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再审必须有法律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的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有新证据的,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案件审理所需的证据,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不予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法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因不可归责于自己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原因,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的;依法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无传票缺席判决;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过诉讼请求的;撤销、变更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有证据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核实的,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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