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分类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1:31:27 429 人看过

1、建设用地分类:根据建设用地的使用用用途的不同,可以将建设用地分为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一些能源,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用地,科教文卫用地等各种分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征收房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征收房屋:国防和外交的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环境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需要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类规定是什么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四类: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一、哪些情况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以下6种情形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1、乡镇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这个本身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大用途。2、村民住宅。不过从今年开始农村用地要申请得到审批,为了规范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宅基地审批会变得严格,避免随便使用宅基地的现象出现。3、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4、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开发建设公租房、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或者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联营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此类产业的。在日前印发的
    2023-02-20
    70人看过
  • 批准划拨建设用地的种类
    一、批准划拨建设用地的种类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对象:1、对国家投资的党政机关。2、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3、公共设施、公用事业和国有工业等建设用地,继续采用划拨方式供应。二、划拨土地的主要特点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2、行政行为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3、无偿性划拨土地使
    2023-05-06
    134人看过
  • 建设用地的分类情况需要了解哪些内容?
    集体建设用地有:乡(镇)企业用地。包括乡(镇)办的、村办的、农民驻户办的及农民个体办的企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本集体之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使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住宅可否买卖在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上,现普遍采取“房地一体主义”原则,即房屋的所有权与其所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同时移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房屋所附着的土地归属于其他人而引致纷争。在我国经过出让的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存在障碍的,但是,1998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时将“允许城镇非农户口居民建住宅使用集体土地”的规定加以删除,并在第63条中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
    2023-07-05
    353人看过
  • 我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将有“法”可依
    土壤管理新标准下月实施我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将有“法”可依8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新标准。这将为我国土壤贴上分类使用的标签。在农用地方面,新标准划出了筛选值和管制值两条线,据此将把农用地分为三类:品质好于筛选值标准的土地就是安全农用地;污染高于管制值的土地,原则上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在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的土地,则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负责人近日表示,我国现行的土壤标准是1995年颁布的,已经不适应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风险管控。最新发布的《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农用地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建设用地标准》),与空气质量标准和水环境治理标准都有所不同。水、气标准用于判定环境质量是否达标,而土壤标准则用于风险筛查和分类。《农用地标准》以保
    2023-05-31
    158人看过
  • 怎样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进行项目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批准;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前或者备案前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应当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市、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应当由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2023-03-26
    500人看过
  • 建设用地的流转、征用和使用过程是怎样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二是办理程序:用地单位申请用地——报县国土资源局联审会批准——请省级,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预审权进行土地利用预审——用地单位编制相关资料——土地利用审批资料齐全后,项目用地经批准后,由县国土局汇总形成文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按批准权限报省、市国土资源厅审查,报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用地单位缴纳省、市、县的各项税费,由县局办理用地手续。申请材料:适用范围:城市批用地;圈内单项建设用地;村镇用地。1,土地利用报告申请;2,国家发改委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3,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批表,规划平面布置图4套;4,勘测定界图技术报告5套,四套土地状况图;5,相关手续涉及财政、水利、林业等部门;6。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情况说明7。环境保护署环境影响评估报告;8。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及是否覆盖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重要矿床评估报告(
    2023-05-02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农村建设用地是什么?怎样分类?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3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即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间承载地,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村办及乡镇企业用地等。总体上看,我国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全文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1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以下简称《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12月24日以第880号公告批准发布。本标准是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按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分类,土地可分为哪几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可分为: 1、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 2、工矿用地; 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4、旅游用地; 5、军事设施用地; 6、其他建设用地。
    • 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地有偿使用费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5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政府向省、国支付。但在操作过程中,当地政府在申报审批新增建设用地时,在获得省或国家批准时,一般会先付款,回头给用户土地时,有的会收取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有的会把这笔费用包含在土地出让价格中,划拨土地似乎也付款。
    • 建设用地的界定是怎样的,如何界定建设用地使用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对于建设用地,在土地管理法中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就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这样的界定有利于考虑建设所需要的土地,也有利于控制建设用地,加强管理,因此在土地管理法中确立了下列几方面的规范:1.建设用地的取得主要区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样可以有计划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