舱单电子数据相关知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9:32:05 497 人看过

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电子数据是指进出境船舶、航空器、铁路列车负责人或其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管理办法》要求的格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的方式向海关传输的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载货清单数据,其内容应与纸质舱单数据相一致。除特殊情况外,舱单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为3年。

海关为什么要求申报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与舱单电子数据?

为加强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强化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监管,海关在进境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且收到进口舱单电子数据并与进境运输工具负责人签章的纸质舱单审核、确认后,方可接受进口货物的申报。海关在出境运输工具实际离境后,应及时收取出口清洁舱单及其电子数据,出口报关单与出口清洁舱单核销后,方予办理出口退税证明联的签发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出口退税相关文章
  • 离婚子女抚养相关法律知识
    一、子女抚养权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
    2023-03-27
    141人看过
  • 合同纠纷相关知识
    (一)主观成因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了购销钢材的合同之后,合同所确定的钢材价格上涨,卖方见如果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买方,就会损失一大笔钱,于是,卖方就想提价,或毁约,或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买方则不同意,坚持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双方遂起纠纷。再如,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中,技术转让方已经与另一方签订了独家许可合同。但见另外一方又欲高价受让此技术,转让方则又将此技术许可给另外一方使用。独家受许可方获知后、要求转让方赔偿损失.双方之纠纷因此而起。可见,主观点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纯粹主观上的原因是少见的,主观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着客观原因。(二)客观成因一项合
    2023-03-02
    232人看过
  • 相关保险理赔知识
    车主最关心的问题集中在险种选择、理赔程序以及投保方式的选择上,现在将专家意见建议整理如下,希望对车主们投保车险和理赔有所帮助。问题一:如果在偏远地方出险后无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该怎么做?保险公司规定48小时内报案,如无法及时报案,最好及时保留现场证据。问题二:如果车祸中涉及第三方人员受伤,保险代理公司是否能代办理赔。当车辆出险涉及第三方人员受伤时,涉及车祸事故责任鉴定,而且受伤人员的赔付金额的鉴定过程相当复杂,所以保险代理公司无法全程代办理赔,只能提供必要的协助,出险人必须全程参与事故处理。问题三:车辆遇险,如不涉及人伤,那么该按什么程序来处理?步骤1:找出随身携带的保险卡,按保险卡上的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有路损(物损)或人伤、或较严重车辆损坏时,或车险双车或多车事故,都应报交警,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赔。步骤2:车辆遇险报案后,保险公司接案人员会告之客户是否需要定损员出现场,如需出现场
    2023-02-20
    36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
    2023-03-09
    143人看过
  • 拍卖委托相关知识
    本文介绍拍卖委托须知等一系列相关内容,或依法你(或单位)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均可依法委托拍卖。哪些财产可以委托拍卖1、凡是国家允许买卖的属你(或单位)所有的,或依法你(或单位)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均可依法委托拍卖。2、依照法律或国务院有关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在委托拍卖前,应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哪些财产应该委托拍卖1、缉私罚没的财产;2、司法机关没收追缴的财产,充抵罚金、罚款的财产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3、行政执法机关没收、追缴的财产,充抵税款、罚款的财产;4、行政机关在执法中需变卖的财产;5、确认为无主物的财产;6、其他应强制拍卖的财产。哪些财产不得委托拍卖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品。2、所有权有争议的、处分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品。
    2023-04-24
    140人看过
  • 从重处罚相关知识
    刑法理论中对酌定情节是这样解释的:"虽然不是法律明文规定,但是审判过程中需要酌定考虑的情节必须要足以影响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审判实践中需要考虑的酌定情节主要有:犯罪的动机、犯罪的手段、犯罪时的环境和条件,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犯罪的损害程度、犯罪后的态度。"就是说认定酌定情节的前提是要足以影响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同时非明文规定不可能突破明文法规定给予处罚。一、如何把握对自首情节的认定对自首者的适当量刑是自首从宽制度得以正确进行的保证,根据中国刑法第57条规定的量刑一般原则和司法实践经验,一般认为,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下列三点:(一)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
    2023-03-10
    320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出口退税,从狭义上说,就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的间接税予以退还的政府行为;而从广义上说,出口退税还包括通过免税或抵税等诸多形式使出口货物所含间接税趋于零的政府行为。 出口退税对外贸公司的一种补贴政策,按照出口货物的成本价... 更多>

    #出口退税
    相关咨询
    • 相关知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你要告诉我什么性质的土地商品用地流转还是农村用地中耕地流转还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还是自留地流转还是承包地流转还是荒地及山林地流转不同性质地不同的补偿。
    • 的相关知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有公证遗嘱,但仍需所有继承人配合才能办继承权公证,或者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按遗嘱继承遗产。你母亲是原告你们几兄妹都列为被告,你们几个在法院庭前调解时表示同意放弃继承,老二老三不同意就等法院出判决书就可以办理继承了.根据《》第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
    • 对数罪并罚的相关知识不了解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
    • 相关法律知识: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1-29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相关法律知识: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1-29
      虽然离婚家庭日益增多,但是千万不要认为它的伤害在日益减少。选择适合的婚姻,并坚持到底,是每个人应该思考的事情。而当婚姻真的必须解体时,也必须思考,这个婚,怎么离……   首先,理解《婚姻法》里面的离婚法规,这必要知道的。   法律条文《婚姻法》   第四章离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