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征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6 08:36:14 137 人看过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依据及其见面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法律依据是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颁布、2006年12月31日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而设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由税务部门按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使用税额计算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按照土地极差收益采用地区差别幅度税额,以城市规模的大小作为政谁的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一般是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和年单位税额的乘积。具体而言,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6条的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至十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企业内部绿化用地不免)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农副产品加工厂占地和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的生活、办公用地不包括在内。包括: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
    2023-02-14
    465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减免
    (1)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如学校的教学楼、操场、食堂等占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这部分土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由土地使用权拥有者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按照规定,纳税人一般应当向
    2023-07-07
    165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
    2023-06-23
    251人看过
  •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哪些情况?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经营用地则不免。4、市政街闭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二、如何确定土
    2023-06-25
    387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的适用范围详解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和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哪些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由此可见,按照甘肃省有关政策,嘉峪关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分为多个级别,从每平米2元到8元不等。应纳税额就等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乘以适用税率,如果没有经过实测
    2023-07-05
    8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下列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8)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自1988年11月1日起执行。2、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地税局审批。《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3、对免税单位使用纳税单位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自1989
    2023-02-24
    14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1
      下列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3.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5.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9
      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单位。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 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减免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下列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3.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5.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2
      下列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3.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5.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减免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减免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