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了解开发商的经营状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7:12:21 223 人看过

购房者除了要对目标房屋的软硬件进行全面了解,还要对卖方的经营状况、销售状况有所了解,如果卖方是个人,最好了解他(她)售房的目的做到知己知彼。

购房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卖方的经营和销售状况。

财务状况

如果卖方为上市公司可以查阅其财务报表;对非上市公司,可从侧面了解其有无财团背景、银行支持,是否债台高筑,难以为继。

建造进度

如果目标房屋建建停停,说明开发商财务状况不理想,资金难以为继,或者在工程管理方面存在问题,遇到重大技术困难;倘若是一气呵成,从开工到目前从无间断,说明卖方资金情况良好,工程无重大问题。一般来说,多层房屋1年内可完工;高层房屋在2年到2年半期间,只要不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和重大技术困难,也应可以建成。

涉讼情况

卖方在3年(至少1年)内有无涉及重大诉讼,如果有,可能会影响其经营情况,有时还会影响其楼盘的建造和销售。

广告投放情况

考察目标楼盘半年内广告投放情况,有助于了解楼盘销售状况和卖方的财务状况。一般情况下,持续的广告投放开量大,说明开发商财务状况良好,楼盘市场反应尚好,但未好到令开发商满意的程度。如果没有或极少广告投付,则很可能是两个极端:一种是楼盘非常热销,不用广告即顾客盈门;一种是楼盘无人问津,打了广告也无多少反应,或者开发商手头拮据,无力支付广告费用。

一、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预售尽管在我国现行的立法上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但结合传统的法学理论与社会实践两方面综合起来分析,本人认为,它本质上属于买卖交易的范畴,具有房屋买卖的一般法律属性,如双务性、有偿性、诺成性等等。但商品房预售是以远期交付不动产房屋为交易标的物,涉及民法典与债权法中最难以解决的不动产和买卖合同两大难点。因此它既与商品房现售不同,又与一般的商品买卖合同有所区别,有着其特殊的法律属性:

1.标的物的非现实性。

标的物的非现实性是商品房预售最基本的特征。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预购人(即买受人)主要是根据开发商提供的广告宣传资料来了解预售房屋的地理位置、房屋质量、装修标准、小区规划等情况。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商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于广告宣传的商品房还处于建造之中,房地产开发商无法将合同的标的物转移给预购人,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能在合同中约定房屋未来交付日期的方法,使预购人获得了房屋建成后取得所有权的期待权。

2.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非即时买卖

由于商品房预售行为标的物的非现实性,决定了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非即时性买卖行为。在民法典理论上,依据给付时间的不同,可以将买卖分为即时买卖与非即时买卖。在合同成立时即时为给付的买卖,为即时买卖,如现房买卖中的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合同成立时即刻为给付,而在一定时间内为给付的买卖,如约定在合同成立后的某个期限为给付的买卖,为非即时买卖。在非即时买卖中,又存在买方先付款而卖方日后再为给付的买卖和卖方先给付而买方日后再付款的买卖,我们称前者为预售或预购,后者则为赊欠买卖。在商品房预售中,当事人往往根据开发商提供的图纸、模型或者预售广告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合同订立时买方即开始付款,且在房屋交付之前要付清全部款项或支付绝大部分款项,而卖方则在将来房屋竣工后方能向买方履行交付义务,因此,它是一种由买方先付款,卖方定期给付的非即时买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个体工商户应当何时公示其经营状况?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的工商所验照。个体工商户验照(以下简称验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个体工商户验照需要哪些材料?个体工商户验照(以下简称验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须提交下列材料:1、《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2、营业执照正、副本;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期间,依法要求个体工商户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交其他有关材料,个体工商户应当予以说明并提交。个体工商户应当对提交的验照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
    2023-07-11
    382人看过
  • 隐瞒经营状况的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债务是指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公司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同于合伙人个人的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主体是合伙企业,其偿还的担保是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合伙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及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的份额。合伙人只投资入股不参与经营可以吗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六十八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由此可知,在合伙企业中,只投资入股不参与经营是可以的,但是对于只投资入股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应被视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合伙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
    2023-07-08
    167人看过
  • 非法经营的经营如何理解
    非法经营的经营的理解:非法经营罪中的“经营”应当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针对不特定对象追求广泛进行的市场交易行为。只有明确了这一行为的质的规定,才能与“非法”联系,综合考察其行为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应受处罚性。认定非法经营罪的前提,是被控行为本身是一种经营行为,如果不是经营行为,要么无罪、要么有可能触犯其他罪名。如何举报非法经营商铺到工商局举报,工商局会接入调查处理。非法营业首先没有营业执照,其次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更是严重违法。属工商局管理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
    2023-07-21
    181人看过
  • 了解公司正常经营状态的方法
    去国税局查看可以知道公司状态是否非正常。所谓异常户,是指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检查,无下落,不能强制履行纳税义务。因此说三个月都是零申报,直接划入非正常户为错误的说法。处理方法是再次到国家税务局检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信息是否归类为异常家庭,确定为异常家庭后,按规定程序支付处理公司违规处理、损失发票支付、欠税支付,可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解除异常家庭。如果不处理违规信息,税务机关可以注销不欠税、不支付发票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此外,在这件事上,国家税务局的做法是不恰当的。根据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税源管理部门派人现场核查无下落,不能强制履行纳税义务的,经综合业务部门批准后认定为异常户。如果长期不申报纳税,没有相关提示,可以向上级反映,但首先解除异常户才是正事。应对非正常离职的措施1
    2023-07-16
    471人看过
  • 如何开具在异地承包经营的发票
    问题1、我公司是否可以开具北京市服务业发票?还是必须由当地税务局代开发票?问题2、假如我公司开具北京市服务业“营改增”专票,是否符合规定?答:《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营业税纳税地点:(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参考《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9〕178号)规定,纳税人除提供建筑业劳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以及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以外,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里所称“机构”,是指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单位:(1)依法应办理税务登记;(2)设立结算帐户,能够准确核算收入。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机构所在地在北京,对外从事承包经营支付的服务费应开具机
    2023-05-31
    105人看过
  • 了解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了解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了解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根据我国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开发商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其从事商品房开发最根本的条件。对于国有土地来说,取得的方式无非是两种,其一是通过政府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二是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才可以依法转让,转让是建立在出让的基础之上的),简单说前者是无偿用地,后者是有偿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的用地,都必须是有偿用地,即其必须是来源于政府出让的土地。非经依法征用并依法出让,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用于商品房的开发。为了明确开发商的用地是否是出让土地,买方应重点审查下列文件:(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国有土地使用证》;(3)缴纳地价款的有关凭证。需要明确的主要内容有:宗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的数额及
    2023-06-10
    254人看过
  • 如何在登记时了解对方的婚姻状况?
    看不出来,只有到民政局上网才能查得到。办理程序:男女双方符合法律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离过婚还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离过婚还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抚养权的归属还是要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保障合法权益为前提。如果一方有吸毒、赌博、虐待儿童等不利于孩子成长健康的情况,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
    2023-07-07
    112人看过
  •  丈夫过世后,如何了解他的财产状况?
    逝者配偶应前往医院或公安机关办理死者的死亡证明,取得死亡证明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与亡者关系证明办理继承权公证。配偶持身份证、结婚证和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死者存款信息。老公去世后,如何查询其遗产?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1)死者配偶应前往医院或公安机关办理死者的死亡证明。(2)取得死亡证明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与亡者关系证明办理继承权公证(按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有继承权,因此需各继承人携身份证原件全部到场办理)。(3)配偶持身份证、结婚证和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死者存款信息。查询老公遗产的步骤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为本人、子女或者父母支付学费、日常生活费等费用,视为个人财产。因此,在查询老公遗产时,需要查看其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划分情况。首先,需要查询老公的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
    2023-11-05
    415人看过
  •  查询:法院如何了解被告的欠款状况
    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和诉讼请求后,需在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答辩状中,被告可以提出反驳原告主张的证据,并将自己的诉讼请求作为答辩意见提交。若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或证据有异议,应在答辩状中提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后,人民法院将在原告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的起诉状将包含原告的诉讼请求,其中诉讼标的即为欠款金额。当然,原告可能会更改诉讼请求。此时,被告收到诉讼请求变更申请书,诉讼请求中有诉讼目标,即借款金额。被告欠款金额如何查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告欠款金额的查询有以下几种方式:1. 通过起诉。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在起诉时,当事人可以提供被告欠款的详细信息,如借款日期、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以便法院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以便实现欠款的追讨。2. 通过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23-11-12
    330人看过
  • 离婚后如何了解对方财产状况?
    离婚时调查对方财产的方式如下:最为基本的查询方式主要有三种:1、提供对方的银行帐号或开户银行,到相关银行调取账户资金来往明细;2、到对方的单位财务或人事部门进行调查,但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调查结果不见得准确;3、到相关税务机关调查对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并倒推对方的实际收入。起诉离婚对方怎么知道起诉离婚,在法院决定立案后,通常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即对方在收到传票后接到相关通知,同时可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他形式送达开庭传票或诉讼材料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联系不到对方的,法院将对被告进行缺席审判并做出判决,通过公告的形式送达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
    2023-08-06
    350人看过
  • 了解开发商售楼所采取的营销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最终目的是要将开发建造的房屋销售出去,并从中获取利润收益。随着房地产开发市场程度的日益提高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售房方式也越来越讲求策略和技巧。当开发商和代理商们不惜使用各种手段,向购房人大力推销他们的房产时,购房人只有保持平和的心态,理智地分析、考察对方的产品,识别其手段的真伪,才能占据主动的位置,留有余地选择自己所需的物业。那么开发商或代理商在销售房产时一般都采用哪些手段进行推销?作为买房人,对这些有所了解,买房时一定能让自己有所受益。下面就简要介绍一下他们的销售方式。1、设立专门的销售机构。目前的房地产开发商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设立销售机构:(1)开发商自己组建的销售部;(2)委托某一专业房地产代理机构进行独家销售;(3)与多家代理行签订代理协议,委托其销售,但同时自己也有人员从事销售工作。对于购房人来讲,在哪家销售机构购房,其实都是
    2023-06-04
    432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了解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债权人调查财产的方式有:1、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如作为上市公司发布的季报、中报、年报等;2、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3、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债务人不还债务债权人的途径有哪些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1、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期,对方未还款的,可以起诉;未达到约定的还款期限的,不能起诉。2、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要求并给予债务人合理的还款期限后,超过确定的还款期限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三年。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有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庭请求立案。一般来说,金钱债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也就是说,人民法院自还款之日起三年内不予保护。但债务人出庭不提出时效抗辩的,不受三年时效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3-08-16
    247人看过
  • 违规经营状告工商官司输了
    四川宜宾工商部门查封一不具有经营资格且经营涉嫌质量低劣产品公司的商品及经营场所,该公司一纸诉状将工商局告上了法庭。近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一审判决:维持翠屏区工商局去年10月的处罚决定,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由告状者承担。2002年7月,宜宾人刘德友开网吧,在宜宾捷用电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8台电脑,共计12000元。但这批电脑经常死机,有几台根本不能联网。捷用公司多次修理都没修好,最后就不管了。当年10月,刘要求将电脑退还,但对方称每机只退300元,刘遂投诉到翠屏区工商局。翠屏区工商局查明,捷用公司核准经营范围只能从事咨询、服务经营活动,不具有经营电脑的资格且销售的电脑涉嫌产品质量低劣,2002年10月,工商局查封了这批电脑及捷用公司电脑经营场所。捷用公司对此不服,今年2月一纸诉状将翠屏区工商局告上法庭,称工商部门不该查封,要求工商局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3月5日,翠屏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
    2023-06-07
    337人看过
  • 股东的薪资与公司经营状况
    股东参与经营拿工资。股东参与经营时是作为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的,应该获取劳动报酬。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经济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且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由谁来承担。有的夫妻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投资设立了企业以经营并获利,当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也有人的企业是对外欠很多债务的。那么这些债务是怎么来分担呢。简单地说,这和这些企业的性质有关。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做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当然对双方在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是肯定要依法进行的,而且法律也有规定)。如果遇到双方经营开办个体营业执照的生产机构,也对外负有债务,则这时的债务的分担就是
    2023-08-16
    6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经营虚开发票如何处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上诉状的范X如何写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9
      1.上诉人(一审原告): (1)个人:姓名,性别,生日,民族,职务,住址; (2)法人: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2.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同上。 上诉人xxx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xx)xx民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3.上诉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 4.事实与理由: 1
    • 如何处理开发商的违约情况,开发商是否还有权给开发商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30
      对于开发商违约,一般处理方法包括:要求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此外,合同也可以终止。具体的处理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在履行期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
    • 开发商经营不善,怎么申请开发商破产?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向开发商申报债权。 1、以其破产清算时的资产折算其他费用后作为债务清偿款。 2、首先带购房合同等到相关部门反映,看适合答复。 3、然后关注开发公司是否被他人收购,若被收购,其债务就转嫁都收购公司,可要求收购公司继续履行义务。 4、若没有被收购,只能等破产公司的资产核算,按照债权优先权进行分配了。
    • 用人单位经营状况不好或经营状况不好应当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9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用人单位从裁减人员之日起,六个月内需要新招人员的必须优先从本单位裁减的人员中录用,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录用人员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