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的补偿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11:21:58 170 人看过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或者新合同待遇降低个人不续签,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中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优点:方式简单,要回工资速度快。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7: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一)代位追偿原则1、代位追偿原则的含义代位追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2、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1)权利代位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2)物上代位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1、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及构成条件(1)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不会超过实际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2)重复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同
    2023-04-23
    258人看过
  • 恶意补足年龄到底是什么原则
    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时,专家建议针对极端恶性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引入恶意补足年龄原则,该原则规定如果他们知道恶性而实施危害行为,则追究刑事责任,如杀人后藏尸、贿赂证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未成年人常见的刑事犯罪(1)故意杀人罪本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4周岁的人犯此罪,都有要承担刑事责任;在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其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的行为。(2)过失致人死亡罪本罪是指
    2023-06-18
    470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有什么原则?不履行合同的补救办法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有什么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合同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应给付什么,既不能用其它标的来代替,也不能用金钱来代偿。义务人在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合同责任,只要对方需要并坚持,还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2、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切实、准确地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去履行,即为适当履行。(“适当”二字在这里指履约行为和结果同约定条款的要求相符合)。3、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精神,去共同完成合同规定是指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精神,去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4、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及交易习惯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不履行合同的补救办法l、行使抗辩权。
    2023-03-21
    121人看过
  • 合同的平等原则是什么意思,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
    一、合同的平等原则是什么意思合同的平等原则的意思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二、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原则有:1.实际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3.适当履行原则;4.协作履行原则;5.经济合理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根据《民法典》
    2023-05-06
    89人看过
  • 耕地占用补偿平衡的原则是什么
    土地整理是补充耕地的主要渠道。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实施,主要是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工程,因地制宜地调整措施,采取剥除耕地层、除土培肥技术,实行田、水、路综合治理,森林和村庄,以使新补充的数量和质量与占用的耕地相匹配。在数量和质量上,耕地占补平衡严格遵循“占补为主”的原则。因自然条件不能达到占用耕地质量的,应当按等级进行数量和质量折算,增加一定面积,实现占用耕地生产能力和补偿耕地生产能力的综合平衡。一是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对同等数量、同等质量的耕地进行补充。这一制度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二是耕地占用补偿平衡制度的内容:A.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B.开垦耕地的责任人是占用耕地的单位;城市建设用地统一征收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承担土地复垦义务,土地复垦费用可以计入建设用地成本,但责任必须由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对城建区以外的建设项目用地,建设单位承担耕地复垦义务,县、市
    2023-05-08
    445人看过
  • 征地补偿基本原则是什么,征地补偿的标准又是什么
    一、间接补偿原则间接补偿原则:这种原则的主要原因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不是开发商向农民买地。所以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征地补偿款是由国家对失地农民和集体记进行补偿,而不是开发商或者用地单位进行。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国家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是按照年产值等标准进行的,一般控制在几万元以内,很多国家重点工程由于其政策和法律上照顾可能会更低,但是在出让国有土地的时候每亩地的出让价可能会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以前农民朋友在咨询中反映了这一问题,据此认为村干部、地方领导截留补偿款是由于对法律的不理解。二、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则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则:由于土地是农民维持生活和进行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故为防止农民在失去土地后基本生活水平下降故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在按照第四七条第二款不能满足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应当提高补偿,批准
    2023-06-23
    297人看过
  • 合同自由原则的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一是强制性缔约,如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二是格式合同制度,如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三是附随义务,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一、甲方给的霸王合同怎么办如果双方还没有签订合同,那么乙方可以拒绝签订该合同。如果合同已经签订,但是合同中存在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例如:提供格式合同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乙方可以主张前述格式条款无效,也无需按照该格式条款的内容履行义务。双方因格式条款效力发生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二、附随义务法律规定附随义务法律规定有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
    2023-04-05
    177人看过
  • 经济补偿标准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3-04-21
    400人看过
  • 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一、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1、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1)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穷吃富。(2)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凡是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违反对方真实意愿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3)强调了签约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坚持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由于合同不同于行政调拨,一般来说它应是有偿的。因此,订立合同,必须将公平、公正贯穿始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将公平作为出发点,这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条件。2、诚实信用的原则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则。不诚实、不讲信用是经济交往中的大忌。目前,全国各
    2023-06-01
    457人看过
  • 什么是仓储合同订立的原则?
    仓储合同订立原则如下:(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2)等价有偿的原则。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劳动合同订立的三项基本原则是什么劳动合同订立的三项基本原则是: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4.协商一致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根据以上五条原则来订立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2023-07-20
    182人看过
  • 合同分类的依据是什么原则?
    合同的分类有很多种,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同可以分为很多种:(1)根据相关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的名称与调整规则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对价义务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3)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因给付取得对价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根据合同成立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外,是否还需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5)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为条件,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6)根据两个或者多个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运输合同的合同分类运输合同范围广泛,种类繁多,采用不同的标准,可对运输合同作不同的分类。(一)以运输的对象为标准,可将运输合同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前者是指承运人将旅客从起点运送到约定的目的地的合同;而货物运
    2023-07-05
    109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合同条款的认识,解释不同常产生争议。保险合同条款即使以保险人拟定的保险基本条款为基础,但只要双方同意即成为双方的意思表示,并非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因此对这些内容的解释,应尊重双方真实本意。对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下列几点:一、附加条款优于标准合同条款原则在保险标准合同中,基本条款是事先印就的。如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可以用下列几种方法:贴上已印就之附加条款的纸条、打字或书写。在这几种文字形式发生矛盾时,书写的内容的效力优于打字的内容;打字的内容又优于贴上的附加条款;贴上的附加条款又优于保险单上原来印就的条款。二、文字解释原则该原则指要按条款的文字所表达的意思来解释。文字表达是将当事人效果意思表达于外的一种表示行为。文字表达是明确的,就不应穿凿附会、节外生枝、主观臆断,要严格按文字本身含义来解释。三、当事人真实意图解释原则如保险条款前后用词不一,或用词有矛盾之
    2023-04-23
    449人看过
  • 无偿合同的归责原则
    无偿合同本质上系出于当事人双方约定,不是法律强加,法律确认合同具有拘束力,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是执行当事人的意愿。但另一方面法律的价值就是满足人们追求的目标,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民法典的价值有公平、自由、效率、安全等。民法典的自由价值集中体现为合同自由原则。其含义包括:当事人有决定是否订立合同的自由;当事人有选择合同当事人的自由;当事人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当事人有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当事人有通过约定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等等。可是合同自由并非绝对而要受到限制,诸如公平、诚信等一般原则的限制,当合同自由与公平相冲突时,自由必须让道。无偿合同一般都是单务合同,一方当事人给予他方利益并不取得相应对价,如果非义务人主观过错致使违约却要求其承担责任,这显然与公平原则相悖,容易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刻意追究无过错违约方的责任,不利于合理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基于此,统一
    2023-06-18
    327人看过
  • 什么是指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具体指的是当事人可以根据自由意志,决定设立、变更或者是终止合同。且合同行为除自愿原则外,还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合法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等。一、劳资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才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原则、协商一致的原则、合法原则、公平原则、诚信信用原则。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民法典基本原则是什么?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三、婚姻纠纷遵循哪些原则调解婚姻家庭纠纷需要遵循合法、公平、自愿以及婚姻自由原则。调解纠纷,应当公平优先,应
    2023-06-19
    9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补偿原则是什么:劳动合同到期辞退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2
      劳动合同到期退休赔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 合作合同还没到期,无偿合同的违约归责原则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1
      要解决无偿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首先要对归责原则的概念、分类等作一简单剖析。所谓归责原则是指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责任的法律原则。一般分为两类: 1.严格责任原则也称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违约方有无过错,若非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只要未履行合同义务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原则即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须有过错才承担违责任,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2.在严格责任原则下,合同受害方只须证明违约
    • 什么是折价补偿原则?如何适用折价补偿原则?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6
      由于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对受害人不能返还财产或没必要返还,此时就要折价补偿。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如果要求恢复原状,是不可能的事情,对双方和社会利益都是损失,此时就要考虑折价补偿。
    • 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什么,对拆迁原则有什么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4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另,征收补偿的房
    • 补签续签劳动合同原则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6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 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