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怎样的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50:11 145 人看过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法定的强制性。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有很多,比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等等。

现实生活中,一些订立短期劳动合同的职工,由于担心账户转移手续繁琐或不愿意承担个人缴纳部分;有的单位为省钱或省事,故意逃避,在不缴纳社会保险上与少数劳动者一拍即合。但用人单位出于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敬畏,又不敢明目张胆地不缴,于是创造出了很多规避社会保险的替代形式,如高薪代保,即双方约定,用人单位以较高的劳动报酬代替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由员工个人承担且风险自负;工资代保,即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中包括单位应当承担的保险费用;商保替代,即用人单位给员工买商业保险代替缴纳社会保险;放弃声明,即让职工签订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协议或承诺等等。

这些法律条文明确告诉我们,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什么借口,也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在法律范畴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没有任何变通形式。尽管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双方采用签订协议的方式约定劳动者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但由于这种协议违反《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和有关各方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者在怎样的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根据《劳动法》第73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劳动者福利待遇有哪些,劳动者享有怎样的福利待遇
    一、劳动者福利待遇有哪些?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金额是从公司成本角度考虑的,折合成金额后进行展示的。劳动福利待遇内如下:1、基本月薪——是对员工基本价值、工作表现及贡献的认同。2、综合补贴——对员工生活方面基本需要的现金支持。3、年终奖金——农历新年之前发放,使员工过一个富足的新年。4、销售奖金——市场人员在完成销售任务后的奖励。5、奖励计划——给予对公司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的奖励。6、医疗保险——参加社会统筹福利保险及大病保险。7、退休金计划——积极参加社会养老统筹计划,为员工提供晚年生活保障。8、其他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出差意外保险等多种项目,关心员工的每时每刻的安全。9、休假制度——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充分休息,在法定假日之外,还有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10、国家规定福利待遇一般指基本月薪,社会保险,其他保险和休假制度
    2023-02-27
    333人看过
  • 关于伤残劳动者享受的待遇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职工因工伤可根据其工伤的情形,主要享受以下待遇: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根据工伤程序,享受工伤医疗费;3、享受工伤津贴;4、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5、残疾的或者死亡的,享受相应的待遇。一、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多少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
    2023-03-14
    83人看过
  • 未依法享养老保险待遇者与单位是劳动关系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很多人不知道的法律规定:对于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该认定为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花甲老人蔡某应聘为绿化养护工人。一次移栽花木时,他被人殴打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聘用他的园林公司不服,认为他年过六旬,不符合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等,要求法院撤销工伤认定。9月29日,沙坪坝区法院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搬运花木碰行人花甲老人被打伤今年63岁的蔡某,是大足县的农民,因为女儿居住在沙区天陈路,他就搬来与女儿同住。不愿闷在家里,又觉得自己身体还可以的蔡某,决定出来找个工作,发挥余热。2009年3月,他应聘到重庆开宜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园林公司),成为了一名绿化养护工人。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去年4月23日下午4点半左右,蔡某受公司的指派,在三峡广场移栽花草。他称,在搬运花木的过程中,他不小心碰到了一个行人,被其殴
    2023-06-05
    215人看过
  • 社会保险待遇对劳动者有何影响?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所以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之后;(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的时候;(5)生育孩子的时候。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形1994年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五类保险待遇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类。在劳动者退休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规定职工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凡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或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包括缴费年
    2023-07-07
    421人看过
  • 太仓市劳动保障局:怎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费,标准为:顺产3120元,难产(含剖腹产、多胎生育等)5200元。(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职职工生育时必须连续参加生育保险并缴费满一年以上,生育时参保、缴费未满一年的,经延长180天参保缴费期限后仍不满一年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连续参加生育保险并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为:顺产1560元,难产2600元。(附失业证明复印件)。(4)计划内终止妊娠,标准为:流产780元;引产(怀孕七月以下的)1560元。(5)生育超过六个月不申报待遇的,不予报销。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补充规定太劳社医(2005)3号各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港区、新区劳动人事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太仓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太政发[1996]66号)、《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太劳社
    2023-06-07
    482人看过
  •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有享受相应待遇
    法律百宝箱导读:劳动者在医疗期内有享受相应待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在医疗期内,劳动者享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并按照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待遇的权利。劳动部《关于劳动者在医疗期内有享受相应待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在医疗期内,劳动者享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并按照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待遇的权利。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9条规定了劳动者在医疗期内有享受相应待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在医疗期内,劳动者享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并按照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待遇的权利。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是支付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的标准: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2023-06-10
    267人看过
  •  未毕业者能否享受社保待遇?
    未满毕业周岁的大学生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在此期间,他们与用人单位无法建立劳动关系。虽然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签订,但合同应从毕业时间开始。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制度,旨在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未满毕业周岁的大学生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在此期间,他们与用人单位无法建立劳动关系。虽然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签订,但合同应从毕业时间开始。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制度的分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制度。 【 社 保 政 策 】 毕 业 前 能 享 受 社 保 吗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毕业前能享受社保的情况比较特殊。具体来说,如果学生在校期间办理了社保,那么毕业
    2023-09-10
    69人看过
  • 在怎样的情形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补充知识: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
    2023-05-03
    15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三)应征服兵役的:(四)移居境外的;(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一、《就业失业证》的使用:(一)《就业失业证》是劳动者在山西省境内就业求职的终身记录凭证,是全省通用的合法就业证件。劳动者凭此证享受晋政发[2006]4号文件规定的免费职业介绍、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办理失业、就业登记;办理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等项事务。(二)求职人员无论以何种途径实现就业后,用人单位需持被录用人员的《就业失业证》到城区劳动保障局或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为其办理用工备案及社会保险等手续,由工作人员在《就业失业证》就业与失业情况栏中进行记载。(三)已就业的《就业失业证》人员再次失业的,应及时到城区劳动保障局或其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并在《就业失业证》就业与失
    2023-06-22
    362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
    为了保障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及时足额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在现行规定基础上,分别概括地规定了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和享受条件,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现行制度中称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第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
    2023-08-10
    65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停止?
    在下列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会被停止:工伤职工已经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或者拒绝接受医疗机构的治疗的。有上述情形之一,就不能再继续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一、办理失业证还能买社保和养老保险吗可以购买,但是一旦购买就无法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二、轻微工伤休假时间规定工伤有停工留薪期,期限一般以医疗治疗和医疗机构建议休息的时间计算。具体期限依据受伤情形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
    2023-04-03
    485人看过
  • 什么样的情况被视为工伤,被视为工伤的劳动者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什么样的情况才算工伤才算工伤。工伤的初衷是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部分非因工伤亡案件也享受工伤待遇,认定为工伤的案件范围:第一种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48小时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抢救无效的;(2)在维护国家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第三种情形:(三)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者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的,到达用人单位后又旧伤复发的(1)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统筹地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支付给有主要生活来源、不能工作的亲属按一定比例给自己发工资。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丧偶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10%。经批准的受扶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第二种情况:根据《生育条例》第五章规定工伤
    2023-05-02
    336人看过
  •  赖皮者是否有权享受社保待遇?
    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将无法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并受到9类高消费限制。这9类行为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高档舱位、在高级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场所办公、购买非必需车辆、旅游度假、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以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一旦法院将您定为准失信被执行人(即俗称的老赖),规定是您无法支付高额保费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老赖不能进行9类高消费,这九类行为包括: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老赖有资格领社保吗?"根据我国《
    2023-11-14
    153人看过
  • 公务员工伤保险待遇什么情况下享有
    公务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其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明文规定了公务员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2、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
    2023-04-28
    48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劳动者在哪些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退休; 2.患病、负伤; 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4.失业; 5.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另外,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也对职工因工死亡、因工伤残所应享受的待遇作了具体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下列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 劳务派遣的劳动者享受什么社会保险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2
      《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协议来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同时约定违反协议的责任。也就是说,双方可以通过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此类事项,如果出现问题,双方不能明晰责任时,一起对劳动者承担责任。
    • 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14
      若是因用人单位不给依法缴纳社保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或依法起诉用人单位,让其承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损失。
    • 劳动者应当享有哪些合法的社会保险待遇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6
      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 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疾病和年老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还存在一些问题,社会保险基金制度不健全,国家负担过重,社会
    • 劳动者受到工伤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保险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8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