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依据如下:
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规定机关单位应当涉及绝密级的机构确定为
机关单位一般需要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法律规定,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规定确定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所称的国家秘密泄露案件如何界定
424人看过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什么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
401人看过
-
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立法依据
9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国家对密码实行什么管理?
44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9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实施效果
351人看过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
-
-
民政部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细则第十六条具体内容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5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新形势下,为了既做好民政工作的宣传报道,又确保不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必须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民政业务事项,未经部或省、自治区、民政厅(局)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公开宣传报道和公开举办展览会、交流会。(二)对公开宣传报道、展览的内容,承办单位必须认真负责保密审查。(三)新闻、文艺单位到民政部门、单位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采访后的文稿、声像制品,由被采访单位领导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全文第十八条包含些什么内容?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4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