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离职后是否可享受工资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2 17:52:00 355 人看过

一、童工离职后是否可享受工资待遇

童工离职后是可以享受工资待遇,首先用人单位雇佣童工是违法行为,劳动者父母或其监护人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其次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结清工资,或者在下一个发薪日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童工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力

童工签订的合同没有效力,因为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举报童工需要什么证据吗

举报童工需要下列证据:

1.需要搜集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

2.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年龄的证件。

3.照片、录音、人证等证明童工工作的证据。

4.如果没有证据,也可以向劳动局提供线索,让他们去调查。

如果有人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举报。

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打110;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五章 网络保护  第六十八条 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网信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指导家庭、学校、社会组织互相配合,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n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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