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动产所有权转移方法有什么?
(一)、现实交付
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将其对于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买受人,也就是说一方(通常为出让人)把东西当场交给另一方(通常为买受人)。
现实交付依交货方式的不同,可以再分为三种情形:
(1)送货上门:即由出卖人送运货物到买受人处,此时货交买受人处才算完成交付。
(2)上门提货:即由买受人到出卖人处取走货物,此时货物运出出卖人处即算完成交付。
(3)代办托运:即由出卖人代理买受人与承运人订立运送合同,买受人承担运费的交付方式。此时出卖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即算完成交付。
(二)、观念交付
一种非真正的交付,是指动产占有在观念上的移转,此为法律在特殊情况下为顾及交易的便捷而采取的变通方法,以代替现实交付。它又分为三种:
(1)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是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也就是说在甲乙达成合意以前,东西已经在乙手上了。
(2)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也就是说虽然甲乙达成了物权转移的合意,但标的物仍然在甲手中。
(3)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也就是说标的物不在甲手,也是甲指示第三人把标的物交于乙。
二、特殊动产多重买卖所有权怎么解决?
买卖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并主张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
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
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
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
特殊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现实交付,另一种是观念交付。买卖人出卖机动车,船舶等特殊动产时,签订的是多种买卖合同,在各个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需要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主张标的物的所有权。
-
民法典所有权转移多久有效,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方式
218人看过
-
动产交付所有权转移是合法的吗?
424人看过
-
特殊物权变动方式有哪些
337人看过
-
动产所有权移转中的交付(五)
456人看过
-
法律规定继承的继承转移有什么特殊规定
209人看过
-
所有权转移买卖双方
278人看过
-
离婚小产权房有什么特殊方法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9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小产权房屋不可能取得商品房的产权,法院不会将其作为商品房进行分割,但可以对房屋本身具有的财产权益进行分割,房屋归于一方,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房屋补偿款。
-
不动产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什么为标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0不动产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分别以交付和登记为准。 1、动产与不动产的概念。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二者的划分是以物是否能够移动或者是否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作为划分标准的。 2、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
-
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2动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规定是: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实际交付方式中,标的物直接转移给对方时生效; 二、指示交付.简单交付及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自转让标的物合同生效时转让。
-
有什么办法不让买方不转移转让所有权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31已经交给买方的东西可以先不转移所有权。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先行交付标的物,待另一方价款全部付清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进行转移,仍归原所有人所有,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
不动产登记的转移如何转移所有权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4⒈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 ⒉注意:对于航空器、船舶、车辆,它们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可移动,故法律对其所有权转移做出了登记的规定,如车辆,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