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失效的情况有哪些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6:40:53 224 人看过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

1、承诺被当事人依法撤回;

2、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

3、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不接受该承诺。

一、承诺迟到法律后果

超过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的承诺为新要约。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二、要约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

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三、合同约定与免责条款不一致怎么办

合同的约定和免责条款不一致的,是对合同内容作出变更,如果当事人不同意变更的,可以不作出承诺或者变更承诺,不作出承诺要约失效,变更承诺视为新的要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承诺的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什么叫承诺的效力和承诺失效
    承诺的效力。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将近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的生效亦采取到达主义,与要约相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要约人接受要约所做的答复不发生法律效力:a.承诺撤回。承诺人可以发出承诺后又撤回承诺,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b.承诺逾期,要约方没有认可其为承诺。
    2023-06-09
    75人看过
  • 合同中最低价承诺有效吗,有效承诺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中最低价承诺有效吗1、合同中的最低价承诺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的,最低价承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承诺是有效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有效承诺的条件有哪些(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
    2023-06-16
    137人看过
  • 承诺延迟中承诺延迟和承诺失效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1.承诺被撤回;2.迟到的承诺;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承诺延迟的情况有:1.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2.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一、要约存在无效的情况吗?要约存在无效的情形。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承诺成立的必备条件承诺成立的必备条件如下: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4、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三、怎样定立要约的有效期要
    2023-04-12
    333人看过
  • 法律上有合同口头承诺有效吗,承诺的有效时间有哪些
    一、法律上有合同口头承诺有效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有合同的情况下口头承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承诺满足了民事法律行为相应的有效要件并且没有无效的事由就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二、承诺的有效时间有哪些规定1、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要约在其存续期间内才有效力,一旦受约人承诺便可成立合同,因此承诺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如果要约未规定存续期间,在对话人之间,承诺应立即作出;在非对话人之间,承诺应在合理的期间作出。2、凡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届满后承诺的,是迟到的承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但是
    2023-06-17
    379人看过
  • 承诺的有效时间有哪些规定
    1、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要约在其存续期间内才有效力,一旦受约人承诺便可成立合同,因此承诺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如果要约未规定存续期间,在对话人之间,承诺应立即作出;在非对话人之间,承诺应在合理的期间作出。2、凡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届满后承诺的,是迟到的承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但是,受约人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承诺,依通常情形在相当期间内可到达要约人,但因电报故障、信函误投等传达故障致使承诺迟到的,为特殊的迟到。在这种特殊迟到的情况下,承诺人原可期待合同因适时承诺而成立,依诚实信用原则,要约人应有通知义务,即及时地向承诺人发出承诺迟到的通知。怠于为此通知的,承诺视为未迟到,合同因而成立。3、该承诺迟到的时间,属于一种事实通知,以要约人将迟到的事实通知承诺人即足够,并且依发送而生效力,不到达的风险由承诺人负担。4、承诺迟到的通知义务,不是法律上真正的义务,而是非真正义务,违反它
    2023-03-06
    192人看过
  • 特殊情况下如何确定承诺期限呢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一、口头要约是否可以撤销可以撤销要约。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在下列情形下,要约不能撤销:(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为受要约人所知。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到达受要约人。二、以传真形式订立合同真的有效吗以传真的形式订立合同是可行的。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是合同、信件、电报、电传、传真
    2023-02-04
    363人看过
  • 承诺函存在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合同无效情形包括哪些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合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
    2023-04-12
    36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承诺的保密协议无效
    保密协议是指对有保密义务的人在职期间保密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如保密合同的主体是使用者和劳动者。劳动者无论在职或离职后均不得将自己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以任何形式告知任何第三方或者利用自己知悉的商业秘密进行自营等活动。但是,使用者必须支付履行保密义务的人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关系违约金的约定状况。也就是说,使用者只能在两种法定情况下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一是使用者为劳动者提供特殊训练费用,双方约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约定时,应向使用者支付违约金,二是使用者与劳动者约定有竞争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争限制约定时应向使用者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除法定的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均不得与劳动者进行其他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协议中不可约定违约责任,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
    2023-08-07
    166人看过
  • 承诺书什么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益
    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签订的承诺书必须是反映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二)该承诺书的约定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三)承诺书没有侵犯他人的相关利益。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承诺书才会具有法律效力。一、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承诺书实际上是一种合同,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有效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义的表达,不得被强迫、威胁、利诱、欺骗等;(二)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承诺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承诺书可能无效;(三)不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根据自己有权处分的物品进行处分,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二、单方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单方承诺书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但前提是必须满足以下这些条件:承诺必须由受要
    2023-02-25
    184人看过
  • 承诺书盖合同专用章有效吗,承诺的方式有哪些
    一、承诺书盖合同专用章有效吗如果承诺书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盖的合同专用章,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二、承诺的方式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的方式通常是以通知的形式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
    2023-03-14
    76人看过
  • 哪些情形离婚承诺书无效力
    一、哪些情形离婚承诺书无效力离婚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在受到胁迫或其它强制情形下写的离婚承诺无法律效力。第二,离婚承诺书有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情形无效。这两种情形下写的离婚承诺书没有法律效力,得不到法院支持。二、离婚承诺书范文承诺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被承诺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现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矛盾,现甲方自愿对乙方立下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下:1、甲方承诺以后不再因任何理由打乙方,夫妻之间应做到和睦相处,互相包容、谅解,甲方在此事中深深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并承诺一定彻底改正动手的恶习;2、甲方承诺过去犯过的错(包括夜不归宿、酗酒等等)不再发生,
    2023-04-27
    52人看过
  • 被害人的承诺具有哪些效果?
    被害人承诺是指基于被害人允许他人侵害自己可支配的权益的承诺而实施的阻却犯罪的损害行为,其对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降低行为的可责性,甚至可以排除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理论上一般认为被害人的承诺具有以下几种不同的效果:第一,被害人的承诺对犯罪的成立没有影响。即在构成要件上不问被害人承诺的有无,如奸淫幼女罪。第二,存在他方当事人的承诺才能实施犯罪。例如,德国刑法典第109条第一款第2个选择肢规定的通过残废逃避兵役义务即是。第三,被害人的承诺是构成要件的阻却事由。即存在被害人的承诺就表明不存在构成要件的该当性,即只有不存在被害人的承诺才能符合构成要件。例如:盗窃罪、强奸罪都是以违反被害人的意志为要件。在德国法上,被害人承诺的这种情形被称之为合意(einverstaendnis)。在合意的情形下,根本不存在法益被侵害。第四,被害人的承诺是违法阻却事由。在这种情形下,即使被害人作出承
    2023-04-22
    51人看过
  •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情况有哪些呢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况包括如下:1、依法登记才生效的合同未登记的;2、合同附生效期限,期限未到来的;3、合同附生效条件,条件未成就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能够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能够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合同成立不生效的后果合同成立不生效的后果是:合同成立不生效,则不存在履约义务及违约责任。但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依法成立后正式生效前,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尚未发生,当事人有权不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是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
    2023-07-29
    115人看过
  • 判决生效前离婚逃债的情况有哪些呢?
    涉及离婚逃债的情况,主要有几种:(1)债务产生后,未诉讼程序,债务人便和其配偶离婚,以逃避债务;(2)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和其配偶离婚逃避债务;(3)法律文书生效后未程序,债务人离婚逃债;(4)程序后被人离婚逃避债务。一、离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有哪些离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判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个人债务如下:(1)夫妻双方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二、企业逃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一般来说,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出现公司恶意逃债的情况,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未经清算
    2023-03-26
    26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有关承诺延迟与承诺失效的情况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5
      承诺失效的情况包括: 1、承诺被撤回; 2、超过承诺期限; 3、承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承诺的迟延是指承诺超出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
    • 承诺失效有什么情况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7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 1、承诺被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 2、承诺延误或超期。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该承诺无效,为新要约。
    • 承诺失效和承诺延迟有几种情况表现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1
      承诺延迟的情况有: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承诺失效的情况有:承诺被撤回;迟到的承诺;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并遭到要约人反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
    • 怎么区别承诺失效和承诺延迟的情况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2
      承诺失效的情况包括: 1、承诺被撤回; 2、超过承诺期限; 3、承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承诺的迟延是指承诺超出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
    • 承诺失效的情况指的是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4
      承诺失效的情况指的是: 1、承诺被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相对人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 2、承诺延误或超期。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