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后怎么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4:25:40 397 人看过

司法鉴定后找对方赔偿的方式是首先要认定事实确定责任,当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确定后,要等待损失终止。如果损失还在继续中是无法进行进入结案过程的。当责任明确损失终止,可以进入善后协商过程,由双方在司法部门主持下进行,也可以走法律程序由法院裁定。各方都接受了解决方案并办理了确认手续,赔偿才开始实施。

一、事故私了有没有保险

1、如果事前未报警或未向保险公司报案,属于事故后直接自行私了的,因无法证明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如果是通过报警后才私的,或保险公司确认事故的,则在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但是,赔偿的金额不能以双方自行协商的金额来确定,而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具体证据核定金额为准。

另外,发生交通事故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在由交警认定责任并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再由双方来协商赔偿,以免在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没有证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交通事故私了后保险公司还会赔偿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很多人为了方便都会选择私了,但是私了后保险公司还会对事故进行赔偿吗?这个时候要看具体情况,大致可有以下两种情形。1.如果事前未报警或未向保险公司报案,属于事故后直接自行私了的,因无法证明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故保险公司拒赔。2.如果是通过报警后才私了的,或保险公司确认事故的,则在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金额不能以双方自行协商的金额来确定,而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具体证据核定金额为准。另外,发生交通事故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在由交警认定责任并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再由双方来协商赔偿,以免在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没有证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交通事故的庭外调解怎样走

交通事故庭外调解程序:

(一)调解的提起: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调解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但是,当事人在申请书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

(二)调解的期限: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为十日。

(三)调解的参加人员:

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四)调解的主持及方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五)调解的顺序:

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六)确定赔偿方式;

(七)制作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制作调解终结书,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八)当事人领取调解书后又反悔或者达不成调解协议的,调解终结后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庭外调解相关文章
  • 司法鉴定怎么弄,司法鉴定人最低年龄
    一、司法鉴定怎么弄司法鉴定的程序如下: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3.初次鉴定。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4.补充鉴定。5.重新鉴定。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8.出庭。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二、司法鉴定人最低年龄对于司法鉴定人的最低年龄,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对司法鉴定人的条件进行了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所在鉴定机构推荐,市司法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颁发鉴定人资格证书,可
    2023-06-06
    218人看过
  • 后补的借条司法鉴定该如何申请?
    一、借条如何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包括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鉴定,以及诉讼需要的会计、知识产权、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海事、交通、电子数据等其他类鉴定。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应当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司法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司法鉴定委托书和鉴定材料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明确下列事项: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基本情况;委托鉴定的事项、用途和要求;鉴定事项所涉及案件的情况;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目录和数量以及检材损耗的处理;鉴定的时限、费用及其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司法鉴定风险提示;争议处理等。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两名以上
    2023-06-04
    284人看过
  • 司法鉴定程序补充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程序补充鉴定的条件是什么(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三)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四)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二、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1、委托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
    2024-01-19
    240人看过
  • 工伤鉴定后3年离职怎么申请补偿
    一、工伤鉴定后3年离职怎么申请补偿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职工构成工伤十级伤残,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即离职)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
    2023-03-05
    392人看过
  • 工伤鉴定赔偿后公司怎么赔付的
    一、工伤鉴定赔偿后公司怎么赔付的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医疗费:据实报销。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
    2024-01-28
    404人看过
  • 司法鉴定做假鉴定怎么投诉
    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做鉴定的,发现鉴定人存在违法情况,比如私下收费、超过业务范围接受鉴定等,可以到其工作的鉴定机构投诉,不受理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主管司法鉴定的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一、监外执行司法鉴定没过可以申请二次鉴定吗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其家属就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二、伤残鉴定下来后要怎么申请赔偿伤残鉴定下来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赔偿:1、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2、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用人单
    2023-04-03
    321人看过
  • 司法鉴定怎么选择鉴定机构?
    自行鉴定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依据,行政鉴定是行政机关处理医疗纠纷的依据,如果没有争议,经法院审查合法,也可以作为诉讼案件定案依据。司法鉴定除具有一般鉴定的属性外还具有司法权威性,在对鉴定结论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司法鉴定作为司法活动往往行使最终决定权,司法鉴定通常还作为法官认证的工具,实践中通常以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裁判的依据。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学、法律院校设立,也有一些独立的社会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主要是指医学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指定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法院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这种划分是以目前从事何种鉴定为主业为标准,民间检定机构及行政鉴定机构也可受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也有些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非诉讼鉴定案件。各种鉴定机构各有利弊。民间鉴定机构作为纯市场主体,其优点
    2023-02-23
    325人看过
  • 申请司法鉴定需要多久,怎么做司法鉴定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
    2024-03-31
    123人看过
  • 流产司法鉴定是几级,流产怎么司法鉴定
    如果打架致人流产,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委托法医鉴定中心或者公安机关法医鉴定,一般来说,打架致人流产的,构成轻伤二级,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申办流程申办材料:1、申请表;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办理时限:法定时限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
    2023-02-25
    430人看过
  • 工伤伤残鉴定后怎样申请补偿?
    一、工伤鉴定完以后以拿到赔偿金的程序是:1、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2、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3、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4、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二、鉴定流程1,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2,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3,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
    2023-04-28
    318人看过
  •  司法鉴定收据丢失后,如何进行补救?
    如果在司法鉴定中丢失了收据,可以通过向原机构提出补开申请来解决问题。具体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之后还需要进行复核鉴定、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和出庭。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若丢失了司法鉴定收据,可以通过向原机构提出补开申请来解决问题。具体的程序包括:首先进行委托,然后进行受理,接着进行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之后,需要进行复核鉴定、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以及出庭。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如何办理司法鉴定收据补开?根据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开具司法鉴定专用收据。如果因故收据损毁或者遗失,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补开收据的申请。根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司
    2023-08-28
    227人看过
  • 司法鉴定程序怎么走,司法鉴定的范围鉴定通常包括
    一、司法鉴定程序怎么走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2023-06-27
    494人看过
  • 骗取补偿款鉴定方法
    只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补偿款的,就可以认定为骗取补偿款的行为。该行为涉嫌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男子以假离婚证明骗取拆迁补偿,假离婚骗取补偿款如何处罚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日前宣判一起通过假离婚证明等获批宅基地、骗取房屋拆迁补偿的诈骗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2013年,李某听说他所在街道将要并入高新技术开发区,想着批地建房,坐等拆迁,但由于1994年他已申请到宅基地,按规定不具备申请资格,除
    2023-07-05
    263人看过
  • 酒后司法鉴定书出来之后不服怎么办
    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当前的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机构作为商业主体很多都存在委托受理把关不严,鉴定结论草率,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暗箱操作及受贿腐败的问题。所以投诉举报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方式也是可以考虑选择的。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细心的当事人会
    2023-08-04
    17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庭外调解是指由除人民法院之外的其他组织主持,就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庭外调解主要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 更多>

    #庭外调解
    相关咨询
    • 怎么鉴定工伤后的补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5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确定工伤后的补偿和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
    • 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 走司法鉴定, 然后又要走司法鉴定, 赔偿怎么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2
      申请司法鉴定后,才知晓。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
    • 被告申请司法鉴定有补偿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2
      申请鉴定是对方的权利,并不是违法行为,所以没有补偿的。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 交通事故赔偿后司法鉴定怎么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3-25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
    • 补充司法鉴定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0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三)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 (四)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