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2)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3)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办理材料
原件,加盖专业技术机构印章。
加盖出图章、施工单位竣工图章、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
复印件,核对原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和建设单位公章。
复印件,核对原件,须持证人签名,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和建设单位公章。
原件。法定代表签名或签章,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章。
原件,加盖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四会市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封开县江口镇县府旁行政服务中心(和富花园二楼)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封开气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
第二十三条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0年)
第三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及设施;(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以及各类电子信息系统;(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第378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
第二十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内容:(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二)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三)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按照核准的施工图施工完成。
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1999年)
第九条各级防雷减灾机构应依法对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得投入使用。城建、规划等有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八条出具检测报告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对隐蔽工程进行逐项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0年)
第三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化州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441人看过
-
云浮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346人看过
-
郁南县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223人看过
-
龙门县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60人看过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149人看过
-
惠阳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250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人防竣工验收地点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3竣工验收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应由银行、物资、环保、劳动、统计、消防及其它有关部门组成。建设单位、接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工作。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条内容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22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
工程竣工验收前置条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04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整的建设管理程序。.通过工程实体质量验收完成工程移交,工程实体质量验收和工程移交中明确需要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5、通过公安消防、环保、防雷接地、卫生防疫、人防工程、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项目的政府专项验收,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许可文件。.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各类设
-
-
装修工程竣工验收需要什么材料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3合同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竣工报告、单位工程交工验收证明、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观感质量验收、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隐蔽检查验收记录、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所购产品或材料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开工报告(或开工/复工报审表)、如有增项的话还要有签证单、设计交底记录、图纸汇审记录、都是有固定的表格样式的。